6.適當批評和懲罰,糾正孩子的不當行為(1 / 3)

6.適當批評和懲罰,糾正孩子的不當行為

教育孩子離不開批評

許多父母天天哄著孩子,看著孩子的臉色行事,隻要看到孩子做了一些好事,就不斷表揚他,而當他做了錯事時,卻很少批評孩子。孩子其實跟大人一樣,也往往喜歡聽表揚,不願意接受批評,其實孩子還是需要適當的批評的。有專家研究後認為,孩子從來沒挨過批評,到處都是讚揚聲,很容易變成“老虎屁股摸不得”的小霸王,不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是非不分,這對他的心理健康發展是毫無益處的;而當這些在兒童時代難以接受批評的孩子長大後,也大多會對批評抱有“敬而遠之”,或幹脆“拒之門外”的消極態度,他會無法麵臨挫折,更無法適應社會的需要,這對促成事業成功是不起任何積極作用的。

所以,當孩子做錯了事,或沒有完成家長或老師交待的任務,家長提出批評是自然的,也是必要的。但是,現代的孩子個性很強,對他們進行批評必須注意策略和方法,講究批評的藝術,否則不但達不到批評的效果,反而會造成親子關係的緊張,不利於以後的教育。

(1)批評的技巧

孩子不愛聽批評,問題還是出在父母身上。因此在批評孩子時如果能注意上麵這些原則,孩子通常就容易接受你的批評了。孩子學會了善待批評,那麼批評也會跟表揚一樣,成為鼓勵孩子前進的動力。

一是保護孩子的自尊心。當孩子做了錯事時,孩子處於悔恨之中,不知所措,此時父母批評孩子時,應先對孩子做得好的方麵給予肯定,然後再指出做得不對的地方,要讓孩子知道家長不是光把眼睛盯住他的錯處。批評孩子錯處時時,隻談眼前做的錯事,不翻舊賬,以前的事已經批評過了就應該“結案”了,不能老是記著孩子以前不好的地方,讓孩子覺得在父母麵前永無法翻身。這樣很容易傷孩子幼稚的自尊心,孩子從內心裏就會不接受這種批評的。

二是允許孩子做出解釋。如果批評不符合事實,也應允許孩子作出自己的解釋。告訴孩子:給他解釋權,目的絕不是推卸他所負的責任,而是要他實事求是地麵對。如果你強硬地要求孩子改正錯誤,孩子從心理不服,他就會虛假地答應你,表麵上接受了你的批評,但心裏感到受了很大的委屈,這對他接受你的批評沒有任何作用。

三是增加身體接觸。在批評孩子時可以摟著他的肩膀說話,或拉著他的手講道理給他聽。我們都知道忠言逆耳,有些聽不得一句重話的孩子會非常排斥所有指責他的話。所以當我們實在需要責備他時,應該用眼睛正視孩子,在說著指責他的話時,身體部分要有接觸,這樣就能達到恩威並用的效果。

四是批評之後是鼓勵。孩子要批評的時候,我們肯定要批評。但是,批評完孩子之後我們應當適當給孩子一些鼓勵。每個人都有自尊心。當你批評他時,你已經在打擊他的自尊心、自信心。所以,孩子肯定會有不同程度的傷心、鬱悶。這時,你就要適當的給他一些鼓勵,給他一些陽光,這樣,孩子才不會產生抵觸情緒,使你的批評達到預期得效果。

五是批評要及時。能在孩子犯錯誤不久就及時進行批評,對於他改正錯誤是再有效不過的了,但往往事情不能總是這樣湊巧。有時候,或是你發現的晚,或是當時一些事情耽誤了你的批評行動,使得你不得不跟孩子“秋後算賬”。那麼這個時間的選擇就非常重要了。談話應該在兩個人都心平氣和的時候進行,先讓孩子自己回憶所犯的錯誤,如果他拒絕回憶或者回憶不出來,就由你來將這件事情“複述”一遍。“複述”的越詳細越好,讓孩子充分回憶起當時自己的想法和做法,這樣,雖然批評並不那麼“及時”,但也能起到作用。

六是批評要與教育結合。批評的目的是為了抑製孩子不良行為、不良品德、不良習慣與不良學習態度等。為了使批評能夠達到目的,父母在對孩子進行批評時一定要向孩子講清楚不良品德、不良行為、不良習慣與不良學習態度的危害性,使孩子感到非常有必要克服這些缺點與改正錯誤,使孩子感到父母批評自己的目的確實是為了自己好、是為了自己能夠更快地進步。

七是批評要批到點子上。父母的批評要有針對性,就事論事。然而,有些父母批評孩子卻不是就事論事,而是東拉西扯算舊賬,把上星期,甚至一年前、兩年前孩子的過失都放在一塊兒算。這樣就衝淡了要批評過失的主題,孩子不知道挨批評的重點是什麼,也不清楚父母讓他改正什麼,這也不是,那也不是,總是有缺點,容易使孩子產生消極情緒,失去信心。

八是注意時間和場合。父母盡量不要在清晨、吃飯時、睡覺前批評孩子。在清晨批評孩子,可能會破壞孩子一天的好心情;吃飯時批評孩子,會影響孩子的食欲,長此以往會對孩子的身體健康不利;睡覺前批評孩子,會影響孩子的睡眠,不利於孩子的身體發育。最關鍵的是,父母批評孩子最不應該在公開場合,比如:公共場所、當著孩子同學朋友的麵、當著眾多親朋的麵。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甚至有的孩子自尊心會很強。如果父母在公開場合批評孩子,會讓孩子感覺很沒麵子,還可能會對父母心懷不滿甚至心生怨恨,會影響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感情。

九是注意聲音和語氣。家長應以低於平常說話的聲音批評孩子,“低而有力”的聲音,會引起孩子的注意,也容易使孩子注意傾聽你說的話,這種低聲的“冷處理”,往往比大聲訓斥的效果要好。此語,沉默也是一種批評的方式。因為孩子一旦做錯了事,總擔心父母會責備他,如果正如他所想的,孩子反而會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對批評和自己所犯過錯也就不以為然了;相反,如果父母保持沉默,孩子的心理反而會緊張,會感到“不自在”,進而反省自己的錯誤。

(2)批評孩子的禁忌

一是批評不要對人不對事。孩子在課堂犯了某些成人認為的錯誤時,我們應當對這件事進行批評,指出為什麼要批評你這一錯誤,這錯誤有什麼危害,對你有什麼影響。同時,要給孩子一定的空間,讓孩子知道他還有犯這一同樣錯誤的空間,但是每次犯錯,措施就會不同!如果一味壓製孩子的犯錯空間,孩子越害怕,錯的地方就越多,久而久之,孩子會養成退縮,膽怯甚至懦弱性格。

二是不要“翻舊賬”。可能最讓你無法忍受的是孩子在一個問題上總是犯錯誤,明明說了很多遍,批評了很多次可是就是引不起他的警覺。這個時候你應該仔細思考一下是不是自己的批評方式出了問題,是不是應該換一種方式或者用一些新的方法加強孩子的警覺。如果隻是一味地批評孩子總在同一個問題上犯錯誤,隻能引起他的反感,而且還會對你的批評產生了“免疫”,不論你再怎麼說他,他也不會認真改正了。除此之外,最不可取的是在批評一件事情的時候又提起了一個別的錯誤。這樣做隻會讓你的談話更加缺少中心,不僅不能提高孩子對這件事情的認識,還會讓孩子對你的批評心不在焉。

三是不要感情疏遠。批評過後要表達對孩子的感情依舊。批評過後,父母不要一直板著臉說話或不理睬孩子,如果本來打算和孩子出去玩,也不能以孩子今天做錯事為理由不帶他出去,要讓孩子知道,做錯了事就應受到批評,但父母不會因為他做了錯事就不愛他。

四是不要當眾批評孩子。英國教育家洛克說過:“父母不宣揚子女的過錯,則子女對自己的名譽就愈看重,他們覺得自己是有名譽的人,因而更會小心地去維持別人對自己的好評;若是你當眾宣布他們的過失,使其無地自容,他們便會失望,而製裁他們的工具也就沒有了,他們愈覺得自己的名譽已經受了打擊,則他們設法維持別人的好評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實際情況正如洛克所述,孩子如若被父母當眾揭短,甚至被揭開心靈上的“傷疤”,那麼孩子自尊、自愛的心理防線就會被擊潰,甚至會產生以醜為美的變態心理。

五是不要用打罵的方式。孩子犯錯誤時大人要冷靜,做到態度堅決、語氣平靜。如果經常采用打罵方式,會讓孩子養成一種習慣:隻有打罵才有效果,其他方法都沒有用。要養成孩子講道理的習慣。在逗還不會說話時,我們全家就答成一致意見:凡事跟他講道理。告訴他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所以通常教育逗還是比較容易的,隻要你能說得他心服口服,他就是不願意,他會按照你說的去做。如果現在孩子大了,可能糾正起來會有些難度,但也並不是改不過來。告訴孩子:如果你講道理,我會好好地跟你說,如果你不講道理,我不會理你,並讓全家冷落他,直到他願意跟你講道理為止。其他孩子最怕的就是被人冷落,堅持幾次,會有效果的。

六是不要變成情感虐待。教育孩子當然也需要批評,但一定不能老批評,老批評就變成情感虐待了,就會給孩子帶來心理創傷,孩子大了容易抑鬱。如果父母老批評孩子,最後批評會變成孩子內心中的一個小人,即便父母不批評,這個小人也會自己批評自己,老對自己不滿意,不接受自己,變得特別自卑。所以我覺得批評要特別講究。

孩子出格時,必須“懲罰”

隨著家庭教育知識的提高,許多家長已經從傳統的“重罰輕教”模式轉變為“重教輕罰”模式。這個“模式”告訴我們:當孩子犯了一定錯誤時,進行適當的“懲罰”也是必要的。但是,懲罰不是打罵的代名詞,不是對孩子罰站、罰跪、罰餓,甚至虐待孩子。如果是這樣,就是走入了誤區。

教育心理學家認為,懲罰的方式多種多樣;打罵隻是其中的一種,是懲罰的極端性行為。錯用、濫用懲罰以致不負責任地對孩子的肉體和心靈施暴,會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長此以往就會使懲罰失效,導致最終“管不住孩子”;而適當、適時的科學的懲罰卻能對孩子起警戒作用,促使孩子改正錯誤,從而收到以罰助教、以罰代教的效果。

(1)國外懲罰孩子的方法

容忍孩子的不良行為,甚至為孩子的不良行為尋找諸如“他累了”、“他沒有午睡”、“他情緒不好”之類的借口,都是父母對孩子“不負責任”的表現。在這方麵,國外的一些教育經驗值得借鑒。

新西蘭:在新西蘭,打孩子是一種違法行為,因此,父母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如果兒子在公共場所鬧騰,隻要不影響到別人,一般都會采取冷處理的方式對待孩子。例如,隨他鬧去。如果影響到別人,就會將孩子抱走,將他放在一個比較開闊而安靜的地方,讓他繼續鬧,直到他鬧夠。要知道,孩子鬧是為了吸引父母的注意或者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他的某些目的。如果孩子看到自己的鬧騰沒有效果,他自然會選擇放棄。其實,孩子並非我們想像的那麼不懂事,他隻是控製能力差一點而已,因此,父母從孩子小的時候起就教他學會承擔責任,學著約束自己。

日本:對日本家庭來說,父親是絕對的權威。正是因為習慣了服從,所以日本人才成為最守紀律、最富於集體主義精神的民族。如果孩子犯了錯誤,日本父母會采取各種措施懲罰孩子。比如取消孩子外出玩的計劃,甚至讓孩子餓上一頓,或者進行適度的體罰等等。但是,如果孩子在公共場所犯錯,父母一般不會當眾處罰孩子,而會在回家之後再對孩子的表現進行點評,或者給孩子一些懲罰。

美國:美國父母十分關注孩子個性、創造性、獨立性與心理健康等問題,因此,對美國父母來說,懲罰是一件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一般從孩子一出生開始,父母就會考慮如何懲罰孩子以及怎樣掌握懲罰的“度”的問題。例如,當孩子的錯誤比較嚴重時,取消周末最喜愛的活動等。美國的幼兒園、學校也會對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懲罰。他們的懲罰方式是:讓犯了錯誤的孩子一個人到某個角落單獨呆上幾分鍾。當孩子意識到他所犯的錯誤帶給了自己麻煩之後,老師就會抓住時機對孩子進行教育,讓孩子明白自己究竟錯在哪裏。如果孩子過分頑劣,幼兒園或學校則會同家長聯係,讓家長一起參與來改造孩子。嚴重的甚至會請家長把孩子領回家教育好了再送回幼兒園或者學校。

加拿大:加拿大也是個不主張體罰孩子的國度。以往時常有家長因為體罰孩子而被警察帶走的事情發生。不過最新的加拿大法律規定對2-12歲的孩子可以適度地進行體罰。體罰孩子的程度可重可輕,問題是這個度很難掌握。如果孩子不懂事,在幼兒園向老師告發父母打罵的話,有關部門就會立刻介入。情節嚴重的,父母甚至會喪失撫養權。

(2)懲罰孩子的原則

一是懲罰的前提是尊重。懲罰絕不等於體罰,懲罰是一種教育手段,越是懲罰孩子越要尊重孩子。懲罰的方法是喚醒孩子心中沉睡的巨人,其目的是讓孩子對自己的過失負責。懲罰應該是讓他明白,你是一個人,你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其實當一個人做了錯事的時候,他內心裏有一種懲罰自己的需要。這是一種心理需求,為自己的愧疚承擔責任,取得心理平衡。

二是懲罰的輕重要適度。懲罰孩子的目的自然是為了引起孩子的良性轉化,那麼懲罰的“量刑”就必須合乎孩子的行為。懲罰過重容易引起孩子的對抗情緒,太輕了又不足以使孩子引以為戒。因此懲罰孩子要以達到目的為原則,既不能輕描淡寫,又不能小題大做濫用“刑罰”。有些孩子性格比較內向,敏感,對這樣的孩子,也許瞪他一眼,或者冷落他一會兒他就受不了了。而有些孩子則比較皮實,即使父母打他的屁股他也不覺得怎樣。因此,父母要了解自己的孩子,知道他是個怎樣的孩子,以免懲罰過度或無效。

三是懲罰要對事不對人。父母之所以要慎重使用懲罰方法,就是因為不當的懲罰會給孩子的心理帶來巨大的傷害。因此,建議父母們在懲罰的時候要讓孩子明白,你懲罰的隻是他的錯誤行為,他仍然是你所喜愛的孩子,如果改正了錯誤,你會更喜歡他。

四是懲罰的時候先肯定。每個孩子都有值得父母讚揚的優點,當父母要懲罰孩子的時候,內心裏首先要相信孩子還是好孩子。同時,父母也要在懲罰時候把自己的內心感受跟孩子說清楚,讓孩子知道他在父母眼裏並非一無是處。

五是懲罰孩子要及時。現代教育理論認為,懲罰的效果部分是來自條件反射,而條件反射在有條件刺激和無條件刺激的間隔時間越短則效果越好。所以家長一旦發現孩子的行為有錯,隻要情況許可就應立即予以相應的懲罰;如果當時的情境(如有客人在場或正在公共場所)不允許立即作出反應,事後則應及時地創造條件盡可能使孩子回到與原來相似的情境中去,家長和孩子一起回顧和總結當時的言行,使他意識到當時的錯誤行為,並明確要求他改正。

六是說明懲罰的原因。家長和孩子之間存在著教與被教的關係,但教育孩子仍當以理服人。懲罰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因此,懲罰之後必須要及時與孩子說理,否則,孩子在忍受了懲罰之後還將會依然如故。所以,家長在罰了孩子以後要通過說理、剖析的方式使孩子明白他為什麼會受罰、知道犯錯誤的原因,講清楚如果堅持犯下去將有什麼後果。因此,讓孩子明白自己受罰的原因才是根除錯誤的關鍵,說理是懲罰孩子之後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步驟。

七是懲罰前後要一致。父母教育孩子要相互配合,態度一致,賞罰分明。該獎時就要鄭重其事甚至煞有介事地獎,讓孩子真正體會到受獎的喜悅;該罰時也應態度明確、措施果斷,讓其真正知道自己錯之所在。隻有這樣,才能培養孩子明辨是非、知錯即改的品行。如果在對孩子實施懲罰之後,父母中的一方認為孩子受了委屈,隨即又用錢物或食品來安慰他,這將會使懲罰失去作用。

八是說話點到為止。一些家長責怪孩子沒完沒了,而且還時不時地喝問孩子“我的話你聽見了沒有?”孩子懾於家長的威嚴,為了免受皮肉之苦;隻能別無選擇地說“聽見了”,其實他可能什麼都沒聽進去或者根本就沒聽。孩子之所以說知道了,隻是順著家長的意思,為了早點結束訓斥。於是,當孩子下次再犯同樣的錯誤時,家長便感“痛心疾首”,隨即說孩子“不把我的話當回事”,說孩子“不聽話”。其實這並非孩子不聽話,而是父母的嘮叨太多了,讓孩子分不清主次,不知道聽哪一句為好;再者,經常性的嘮叨多了,也會導致孩子耳朵“失聰”,使教訓失去效果。因此,家長在教育孩子時務必要改掉愛嘮叨的毛病,凡事點到為止,然後觀察孩子的反應再采取適當的應對措施。

九是要給孩子指明“出路”。懲罰孩子不能半途而廢,應要求受罰的孩子作出具體的改錯反應才能停止。家長要態度明確,跟孩子講清楚他應該怎麼做、達到什麼要求或標準,否則有什麼樣的後果。如孩子有亂丟東西、不愛整理的習慣,家長在懲罰時就應該讓他自己收拾好東西、整理好玩具。家長千萬不能含糊其辭甚至讓孩子“自己去想”。家長不給“出路”,孩子改錯就沒有目標,效果就不明顯。

(3)懲罰孩子的禁忌

一是懲罰不要“翻箱倒櫃”。很多家長訓教孩子時,總忘不了東扯西拉、橫牽豎連,說出孩子的種種不是來,有的甚至將孩子說得一無是處,直至忘記了本次訓教的主題。孩子會覺得,反正自己沒有一處是對的,以前取得的成績、改正的缺點家長都看不到,自感自己天生是挨訓該罰的料,對改錯失去了信心,也就破罐破摔、我行我素,這樣的教育效果可想而知。孩子最厭惡父母翻老賬,家長訓教懲罰孩子務必要一事一議,就事論事,切勿搞牽連、翻陳賬。

二是杜絕劣性轉嫁。父母在心情不好時很難把握好自己的感情,容易使自己惡劣的情緒轉嫁到孩子身上,其後果往往不堪設想。一來孩子無過受罰,父母小題大做,會使孩子感到有失公理。二來如果此時父母再因不能自製而使懲罰無限製地升級,則往往會激化孩子對父母的反抗情緒。因此,建議父母切勿在醉酒之後或自己心情不佳、情緒低落、脾氣暴躁等時候懲罰孩子,以免過激失態,影響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三是忌諷刺挖苦。父母懲罰孩子應力戒諷刺挖苦,更不能自恃“孩子是我生的、是我養的”而隨意用惡毒的語言指責謾罵孩子。實踐證明,諷刺挖苦和惡語謾罵已超越了孩子的理智能夠接受的範圍,將會刺傷孩子的自尊心。因此,做父母的應該牢記自己懲罰孩子的目的是幫助孩子改正錯誤,決不是為了圖一時嘴巴痛快而去刺激孩子的自尊心。

四是千萬別說“不要你”。“你再調皮,媽媽就不要你了!”這是很多家長在教育不懂事的孩子時經常說的一句話,甚至有的家長還故意藏起來,直到孩子停止了某種行為後,媽媽才出現在孩子麵前。心理學家認為,家長假裝遺棄孩子的做法,大大破壞了孩子的安全感。依戀關係遭到破壞的兒童,均會出現行為退縮、敏感、自卑、多疑、情緒不穩定、難以與人建立親密關係等表現。雖然家長並不是真的要拋棄孩子,但對於不懂事的孩子來講,是無法區分家長的表麵行為與內在動機的。他們會把爸爸媽媽的離開,當成是真的離開。

孩子“不聽話”怎麼辦

一個4歲的孩子,一次和爸爸一起宴請客人。爸爸先給朋友家的孩子倒果汁,他就不高興了,把杯子也打翻了,然後邊哭邊打爸爸。爸爸跟他講道理,他聽都不聽,把爸爸氣極了。

一個6歲的小女孩,睡前突然提出這樣的要求:“媽媽,我要吃麥當勞!”媽媽說:“乖孩子,今天先睡覺,媽媽明天帶你去買!”誰知女兒又哭又鬧:“不!我現在就要!”勞累了一天的媽媽眼差點就被女兒逼得歇斯底裏了。

一個11歲的男孩正麵臨升初中考試,放學一回家就玩起了電腦,爸爸催他看會兒書,結果反遭白眼:“我就是這樣的人,要是對我不滿意,那你們當初把我生出來幹什麼呢?”

……

這些孩子不聽話的故事,是不是就發生在你的身邊?

許多家長突然間你發現,孩子的性格變了,不聽話了,你讓他往東他偏偏往西。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許多家長都遇到孩子在家不聽話、很逆反的情況,這讓許多家長感到很頭疼。家長們想罵不管用,想打又下不了手,隻能麵對自己的孩子發出感歎:“孩子怎麼這樣不聽話?怎樣才能讓孩子聽話?”

(1)滿足孩子的好奇心和合理要求

在確保孩子遠離危險的情況下給他充分的自主探索空間。為了讓孩子遠離危險的東西,最簡單的方法之一便是為他提供其他的替代品,同時給他設立一定的規則,對他的探索進行一定限製,因為此時的孩子對可觸摸與不可觸摸的東西之間的界限是模糊的。

主動提供一些有趣的玩具和物品有效吸引孩子的注意力,使他把精力集中於可滿足探索需要的活動中。試著給他多提供結構性玩具,讓他拚拚拆拆;引導他創新舊玩具新玩法或把廢棄物當玩具,如把舊報紙揉成球當足球踢,既滿足了他的好奇心又滿足了他渴望動手操作的願望,他一定大為開心。

當孩子提出合理的要求,特別是當他遇到自己能力範圍可以解決的事情時,如要求自己穿衣服、洗臉等,請及時放手讓孩子自己去做,這會使他體驗到成就感和愉悅感,也能避免“不聽話”行為的產生。

(2)不要體罰“不聽話”的孩子

當孩子“不聽話”時,有的父母采取各種辦法來處罰孩子,這似乎是家長在教育孩子過程中最習慣的一件事,每當孩子的表現與家長的想象不一樣時,就通過打罵來解決問題,這種做法往往對孩子的身心發展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處罰隻會讓孩子身心感到痛苦、不適或意誌遭到壓製,隻是在你的強壓之下出現暫時的屈服,很難真正從思想上幫助孩子認清自己所犯的錯誤。

做為家長,當孩子出現不聽話時候,要保持冷靜的頭腦,不能一味的責怪,要幫助孩子分析情況,說明道理,使他從內心接受教育,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在哪兒?為什麼錯?錯下去的後果是什麼?讓他知道問題的嚴重性。解決問題的最根本的辦法還是以長期堅持係統教育為主,平時的生活當中要多用心,多想辦法,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對孩子實施教育。

(3)對孩子切勿要求過高

在教育孩子時,家長切忌要求過高。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天下父母人同此心,無可非議。但有的父母不考慮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對孩子提出一些過高、過嚴的要求,這些要求超出了孩子承受能力,就會使孩子喪失信心,甚至出現厭煩情緒,產生逆反心理。所以,家長對子女的期望不能太高,更不應急於求成,而應該從子女的實際情況出發,要求孩子認真學習,逐漸提高,並要不斷予以鼓勵和支持。這樣,孩子的逆反心理就會逐漸消除,不聽話的現象也就會越來越少。

(4)把尊重和信任放在首位

解決孩子“不聽話”的問題,必須讓孩子從內心接受你的觀點或要求。隻有把尊重和信任放在首位,孩子才會理解你的要求,才能答應你的要求。

有的家長認為,小孩子隻能約束,無所謂信任與尊重,不然他們會不服管教。因此,家長平時不注意傾聽孩子的訴說與要求,甚至不擇場合地申斥孩子,挫傷孩子的自信心與自尊心,使孩子對家長望而生畏。還有的家長則受孩子的左右,孩子說什麼是什麼,孩子要求什麼做什麼,以求得孩子聽從自己。更有的甚至為孩子護短,替孩子說謊,或是過分誇耀自己的孩子,這樣也使孩子的自尊心受到壓抑,孩子一旦明白了,會對父母的縱容感到羞辱和憤怒。久而久之,就會使孩子失去對家長的信任與尊敬,家長的話自然也就不放在心上,逆反心理會愈發嚴重。

為了做到對孩子尊重與信任,家長首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孩子做對了或做好了,要使他知道應該這樣做,並且鼓勵他做下去。表揚不要言過其實,尤其避免在眾人麵前做不適當的誇獎。孩子做錯了或做壞了一件事,要提出意見和批評,甚至嚴厲的批評,采取懲戒措施,使他吸取教訓,但批評也要實事求是。

其次,當孩子遇到困難,包括學習知識,技能上的困難,處理生活上的一些小事和朋友之間的一些麻煩等,家長這個時候不要包辦,更不要申斥他們為“笨蛋”。要關切地看一看,提示一下,幫一把,讓他們感到自己能夠做好而努力去做,並從完成任務中得到滿足,從而增強自信心。當孩子情緒不愉快,包括受了批評、委屈,或是受了小朋友的冷遇,自己心愛的玩具損壞了或是要做的事情總也做不好時,家長要給予安慰,鼓勵或者指導。教孩子自己動手把玩具修理好,教他們諒解夥伴或主動與小朋友和好等。

第三,家長要有意識地與孩子商量家裏的事情,讓孩子當父母的助手和參謀。孩子做好了,一定要謝謝他,即使做壞了也不要嫌他幫了倒忙,而要告訴他怎樣才能做好。孩子長大了,可以請他來出主意,如到哪兒參觀,爺爺奶奶過生日買什麼禮品;甚至家裏什麼東西擺在哪兒,等等。這樣做會 使孩子感到自己是個大人,和父母一樣擁有參預“家政”的資格,從而更加尊敬父母,並主動用“大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對孩子的事情,隻要他們應該做而且能做的事,要放手讓他自己去練,不要橫加幹涉或包辦代替,這樣才能使孩子從父母的信任中,提高責任感和自信心,增長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