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啥,在本章開始之前,我發現之前有一個小小的失誤,那就是,陳錦夏童鞋的手機當初在被丁先森以一個非常完美的垂直角度扔到了樹木茂盛的XX公園裏。所以,當陳錦夏跑出局長家的時候,她手機素木有任何的聯係工具的,那麼,江若凝就不可能給她打電話的。
為了糾正這一個錯誤,某亂想了整整兩天(其實是因為這兩天某亂的一個外地來的盆友過來旅行,然後某亂全程接待陪伴,所以木有時間碼字,在這裏跟親們道歉一下,今後不管我有多麼覺得解釋是掩飾,掩飾就是欺騙的開始,隻要出現斷更情況,我都會給親們一個解釋的。另外,因為本文是被某亂重新撿起來碼的,所以目前速度可能不會很快,希望大家不要催,像某位親一樣,每天來打一次醬油的心態就灰常的不錯。吼……),決定把劇情稍微改改,變成,陳錦夏出局長家的時候,遇到了正攜夫帶女的江若凝來到局長家,江若凝見她失魂落魄的樣子,很是擔心,於是就跟著她追了出去,然後就發生了她們在湖邊的坑爹對話。
下麵,我們從“簽字”那裏開始說起。
她(陳錦夏)從房間內走出來,手中拿著一份法律文件,走到寧君皓身邊坐下,她將文件遞給了他道:“這個你看看,如果覺得沒有問題,就在上麵簽字吧。”
“這是什麼?”寧君皓看了眼她,然後視線落在了麵前的文件上,瞬間,幾個標題大字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領養轉讓協議書?”他念著協議上的標題,伸手將文件接了過來,臉色驟然一變,看著她道:“你這是什麼意思?你想做什麼?”
“你不是想要小梓的撫養權嗎?現在,我把撫養權讓給你。”她目光淡淡的落在他表情詫異的臉上,語氣很平靜的說道。
“你為了跟那個小白臉在一起,連自己的兒子都可以轉手讓別人?”寧君皓不敢相信,陳錦夏為什麼會突然有這麼大的轉變,原本他以為經過了今天歐俊龍的事情,陳錦夏應該像他一樣,會認真考慮一下他們之間的關係,可是沒想到,如今他得到的,竟然會是這麼一個答案。
“你不是一口咬定小梓是你的親兒子嗎?把他讓給你撫養,又怎麼會是轉手給別人呢?就這麼決定了吧,反正小梓也很喜歡你,我想他會接受從此跟你一起生活的這個事實的。”陳錦夏說著,聲音變得有些發虛。
其實今天在去律師樓的路上,她思考了很多,如果她這次回國沒有遇見寧君皓的話,她肯定不會讓陳梓離開她身邊。可是,現在寧君皓一口認定了陳梓是他的兒子,而她也看得出,陳梓很喜歡寧君皓,所以與其她跟寧君皓死磕,拚個你死我活來爭他的撫養權,以致於傷害到年幼的陳梓,倒不如她放手,她相信,寧君皓一定會好好待陳梓的……
“你確定你不會後悔你的這個決定?”寧君皓看完協議內容,合起文件,半眯起眼前危險的看向自己麵前站著的陳錦夏,像是在提醒她一般,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