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觀眾朋友們,上午好,現在是2月14日星期一,情人節。我們在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為您現場報道轟動全城的貪腐案件,標的高、被告年齡小、賄賂手段浪漫廉價,成為該起案件一夜爆紅的重要因素。本案選擇在情人節開庭,也是意味深長,一直以來,公眾對這起“一束玫瑰換十億”的曠世奇案異常關注,從而引來各路媒體爭相對這起進行連篇累牘的報道。”
“試問,一個不滿23歲的女孩為什麼要因為一束玫瑰花而出賣自己的公司,出賣自己的靈魂,在整個事件的背後又有什麼不可告人的內幕呢。”
“甚至有網友在網上質問蘆荻,如果再讓她選一次,玫瑰和靈魂,她還會這樣飛蛾撲火般追求愛情麼。”
“本案的公訴人,林軒,也是檢察院近兩年冉起的新星,年僅27歲,法學畢業後進入檢察院工作,很多撲朔迷離的案件都是由他蓋棺定論的,本案由他負責,也足以說明本案的重要性,下麵我們就進入法庭現場為大家進行現場報道。”
“李昕,被告律師,人稱詭辯天才,曾經將無數不可能變成了可能,律師界不可多得的鐵娘子。此次擔任被告律師,承諾不收取一分錢代理費,自稱隻為尋找正義。”
“被告人,蘆荻,在某大型公司從事項目招標采購工作,23歲,無男友。涉嫌因收受銥星公司總裁向天先生一束玫瑰花,而芳心大動泄露標底,在評標過程中徇私舞弊,致使原本優勢並不明顯的銥星公司在三家公司在最終的評標過程中以微弱優勢勝出。美女愛英雄還是麻雀妄圖變鳳凰目前不得而知,但是向天先生的個人魅力和地位還是不容小覷,一個23歲女孩對他芳心大動甘願以身犯險,究竟是真還是假呢,讓我們拭目以待。”
“今天的觀眾席也是座無虛席,而柯氏總裁柯以明先生也親臨現場,並且坐離被告最近的地方,柯氏在這次競標中原本是最占據優勢地位的,就是因為本案的被告暗箱操作而痛失十億大單,想必柯氏總裁這次來旁聽就是出於報複心理,看看被告究竟會得到怎樣的懲罰。”
開庭。
公訴人林軒,一身筆挺的西裝製服,威風凜凜,器宇軒昂,隻是眉頭緊鎖,似一頭困獸般,來到了蘆荻麵前,望著眼前這個穿著囚服卻依然清麗淡雅的女子,忍住心底洶湧的情緒。開始發問:
“被告人,在2011年進行的XX設備采購招標中,共有三家,銥星、柯氏、邵氏投標競爭,你在開標前夕,收到過由香草花店配送的玫瑰花一束,而送花人正式銥星公司的向天先生。”
“我收到過花,但是我並不知道這束花是誰送的,我當時把這束花轉手送給了前台的同事。”蘆荻低頭問題。
“投標過程中,銥星公司在標書中不僅對技術文件要求無一偏離,更是承諾所有外采部件均采用美國進口產品,進而憑借這一項得到了評標專家的一致好評得到了高分,對此你可有異議。”
“沒有。”
“而後,銥星公司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推翻了前麵進口部件的承諾,隻承認招標書中原有的技術參數,你可同意。”
“同意。”蘆荻回答的很是幹脆。這令林軒握緊了雙拳,他也不願意相信事實竟然如此。
“你現在依然沒有男朋友,情感處於空窗期,對麼?”
蘆荻終於抬起了頭,看向眼前這個男人,“這跟本案有關係嗎?”
觀眾席上一片噓聲,而此時各路媒體的長槍短炮一直在追蹤著他們麵目上掀起的每一絲一毫的波瀾。
“肅靜,被告不得無禮。”審判長厲聲道,“被告請回答公訴人問題。公訴人繼續。”
“你現在有男朋友嗎?”林軒重複了方才的問題。
蘆荻扭過頭,手指攪著囚服的袖口,“沒有。”
嘖嘖,就說麼,原來是少女懷春惹的禍。觀眾席大家惹不住竊竊私語。
林軒眉頭鎖的更深,整理了一下思路,“銥星公司的合同,仍然與你們簽署,條款也是完全根據他們的想法簽署,而你……”林軒有點說不下去。
“咳咳,而你,則是整場合同談判的甲方負責人,你為了一己私欲,簽署了合同協議。對此,被告及被告律師你們可有意見。”
“我反對!”
被告律師李昕起立,掃了一眼公訴人林軒。
“審判長,合議庭。一束鮮花不過幾百塊,怎能與十億合同相提並論,而所謂的合同簽署,不過是我的當事人被人用藥迷暈,在精神恍惚的狀態下,被人催眠簽署的。而所謂的浪漫的送花,隻是向天單方麵的行為,與我的當事人無關。根據我們的證據,花店在送出這束鮮花時,采用的是匿名方式,即我的當事人並沒有得知到底是誰送的,而花是直接送到公司前台,簽收的也是她的同事而不是她。”李昕頓了頓,“審判長,合議庭,我請求出示我的第一位證人及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