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黎念,我爸之所以給我取名叫念,是為了紀念難產而死的母親。
我八歲的時候,我爸娶了村裏的李寡婦,李寡婦帶著她女兒進入了我家。
爺爺奶奶為了穩住李寡婦的心,把李寡婦的女兒李詩詩當寶貝捧著,把我當成草。
李詩詩老喜歡搶我東西,吃飯的時候不夾在桌子上的菜,搶我碗裏的。
我每次跟爺爺奶奶告狀的時候,他們就罵我不懂規矩,還說李詩詩比我小,要我當姐姐的讓著。
其實李詩詩隻比我小了兩個月,我們還是同班同學,她不僅在家裏欺負我,在學校裏也欺負我。
早出晚歸幹活的爸爸並不知道我已經淪為了寄人籬下的孤兒,吃不飽穿不暖做著很多家務。
兩年後,李寡婦給我爸生了個兒子,家裏更加沒了我的地位,當公主的李詩詩也開始被爺爺奶奶苛刻。
弟弟長得很漂亮,我很喜歡他,但是李詩詩不喜歡他,每次我倆一起搖弟弟睡覺的時候,她老是打馬虎眼。
等我上茅房、幹家務時她就欺負搖籃裏的弟弟,把他的臉蛋胳膊掐的青一塊紫一塊。
等我爸回來,她就告狀說我欺負了弟弟。
她跟弟弟是一個媽生的,一家人都認定是我欺負弟弟,爺爺奶奶和李寡婦罵我,我爸拿著竹條抽我。
鄉下人重男輕女的思想比較重,李寡婦沒來家裏的時候,我還能得到我爸的疼愛,即使連著幾年我過得像畜生一樣,我對我爸還抱著希望,直到後來他的不信任徹底掐滅了我心裏最後那點溫暖。
爺爺奶奶和李寡婦變本加厲打罵我,李詩詩把她受得氣雙倍加注在我身上,他們再也不避開我爸了,我爸看我的眼神越來越嫌棄,他早忘了給我取的名字是怎麼來的,早忘了我是他妻子用生命生下來的珍寶。
很多個晚上我躺在黑小的木屋子裏,想找根繩子吊死算了,我不知道我活著是為了什麼,沒人疼沒人愛,小小年紀就在受苦。
我一出生,我媽就死了,她也從來沒有在我夢裏出現過,她跟我爸結婚證上的照片被李寡婦撕了,我不知道她長成什麼樣子,她就好像從來沒有出現過。
外公外婆和我媽的兄弟姐妹都沒來我們村看過我,我都懷疑我媽是不是從石頭裏蹦出來的,我都懷疑我是從河裏撿回來的,我沒有父母。
村裏的孩子一個個長高了,我因為常年營養不良,又黑又瘦,比同齡孩子挨了半個頭,比李詩詩黑了好幾圈,同學們給我取小名叫難民。
同學們嘲我、老師諷我、李詩詩針對我,家裏所有人嫌棄我,連我家養的狗看見我都不會搖尾巴。
弟弟一天天長大,因為我在寒假暑假帶他的日子多,他在家裏跟我最親近。
他會對我笑,會把爸爸給他買的東西分給我吃,不過每次都被李詩詩搶走了。
那三年裏,弟弟是唯一對我笑的人。
那年,我十三歲,小學剛畢業,弟弟三歲。
那年,發生了我這輩子無法忘記的事,如果我能預料到會發生那樣的事,是絕對不會帶弟弟去河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