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眉目(1 / 1)

任信亙是一個比較會享受生活的人,有的時候他公私分得也太清楚了,不過私欲占的方麵就多了點;而他去偵破一些案子的時候,也是出於自己喜歡。

但他的偵破才能,是讓很多人都會眼紅的。不過眼紅歸眼紅,還是沒有人敢和他鬥的。任信亙今年隻有30歲出頭,而且平時非常懶散,卻坐上了警司這個位子,這是讓很多人匪夷所思的;但是,起初不服他的人,見過他的辦案能力之後便口塞了。

忙了一天,任信亙感到有點乏味,便丟下手上的工作,隨便找了一家酒吧,準備進去放鬆一下緊繃了許久的神經。當然他不會去那些所為的小資情調酒吧,他要去能夠讓他放鬆的酒吧。

哦,對了,他的放鬆方式就是,在一個放鬆的環境裏看別人放鬆。

所以……他去了一家和他格格不入的酒吧,其實確切的說這裏應該算作是迪廳。

他坐在吧台邊,看著周圍醉生夢死的人們,心裏暗自慨歎;拿著手中的酒,放在嘴邊咂了咂接著一飲而盡,然後緊閉雙眼,狠狠放下酒杯,暗呼過癮。

“誒,你說,那個‘莊豪’的事,會不會是我們老大幹的?”

呃?!……任信亙的心裏猛地一抽,因為他聽到了一個敏感的字眼————“莊豪”。任信亙裝作漫不經心地扭過去頭,看到在自己的右手邊,有兩個穿戴及其時髦、乃至低俗的小嘍囉模樣的男人在討論一些似乎很敏感的話題。

“媽的,你腦袋壞掉了?!”剛才說話的人被另一個家夥朝腦袋拍了一下,“大哥就在我們身後的那個地方坐著呢,要是被大哥或者其他人聽到,你就死定了!”

任信亙聽他這麼說,便心裏有了數;隻見他左手握著酒杯,然後右手在吧台的邊緣上輕輕一推,隨著旋轉座椅轉了180度,緊接著很自然地停下,將背靠在吧台的側麵;他的那雙眼睛在一個看似漫不經心的掃視過程中,很快找到了需要注意的目標。

有幾個男人和幾個打扮妖豔的女人,穿插地坐在任信亙錯對麵不遠處的VIP雅座那裏;直覺告訴他,那兩個小嘍囉口中所說的老大,應該就在這群人之中。

“幹什麼啊?!”

“嘖!真他媽沒素質!”

突然在嘈雜中傳來一陣突兀的騷亂,任信亙把注意力暫時從那幫人身上移開,忍不住也向嘈雜的來源處望去,————隻見一個嬌小的姑娘正在舞池的人群中跌跌撞撞地穿過,然後很狼狽地向出口跑去,好像有什麼急事似的。

沒有多去留意,任信亙收回注意力繼續放在那群人身上,可是當轉回注意力的時候,他發現那群人中有一個人正在和另一個人竊竊私語,兩人同時望向剛剛那個女孩慌忙離去的方向;然後那兩人的其中一人,向旁邊的那個女人交代了幾句,便看到那個女人站了起來,然後有些急匆匆地也向出口方向走去。

任信亙憑著多年來辦案的敏銳直覺,認為裏麵肯定大有文章,便迅速放下酒杯,然後也很漫不經心似的快步離開酒吧。

可是,當任信亙追出去的時候,外麵已沒有一個人影,隻有黑漆漆的的夜幕和閃著陰霾光澤的路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