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3)

仝則死了, 死在他最意氣風發的時候。

衣香鬢影的浮華名利場上, 權貴明流雲集, 他是當晚最耀眼的一顆星。

作為本年度新貴設計師, 剛剛在老牌時尚之都巴黎舉辦完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品牌發布會, 受聘於第一夫人的時裝買手在觥籌交錯間對他咬耳, 點明要預定品牌這一季的裙裝, 預示著第一夫人不日將穿著它出訪歐洲。

整個時尚圈都在期待見證,他會成為下一個Jason Wu。

烈火烹油,人生達到巔峰, 接下來卻是烈焰焚身,隨著他乘坐的航班發動機失火,他和三百名乘客一起, 粉身碎骨在西伯利亞廣袤無人的荒原之上。

渾渾噩噩的, 也不知道墜落了多久,胃裏泛起一陣陣抽搐的疼痛, 他被餓醒了。

睜開眼, 看見的是一雙布滿血絲的眼睛, 眼睛的主人是個大約三十歲左右的婦人, 梳著頗有年代感的發髻, 穿著看似古代的衣飾, 一眼望過去,整個人還算幹淨爽利。

可仝則還是聞到了一股不大好聞的味道,像是人久不洗澡, 房間久不通風之後會產生的氣味。

“總算醒了, 孩子,你可別再尋死覓活的了。”

婦人摸摸他的額頭,“不燒了,謝天謝地。”她看看周圍,從懷裏掏出一隻表皮發幹的饅頭,“快拿著,好歹吃兩口,不然餓得沒氣力。”

胃液咕嚕嚕地沸騰了一下,他下意識從被子裏抽出手臂,看一眼,整個人立刻呆住了。

手是白嫩嫩的,肌膚光滑柔軟,手指細長,骨節清晰卻不粗壯,算得上相當好看。但那巴掌太小,分明還是個孩子的手,撐死算得上是個少年的手。

腦子轉轉,他一定是死而複生了,飛機墜落的速度和機長絕望的聲明,都在提醒他,他絕沒有生還的希望。再看一眼婦人的發髻,他猜想自己應該是穿越到了古代,而且是傳說中的魂穿。

匪夷所思麼,仝則原本不相信什麼靈魂之說,不過此刻他寧願相信,因為能活著的感覺比什麼都好,內心是足以壓倒一切的狂喜。

當然還因為有食物,顧不上喝水,也顧不上饅頭幹硬的發脆,他大口吞咽,那種充溢在口腔裏的淡淡甜味,比發布會結束謝幕那一刻帶來的喜悅更真實,更容易讓人滿足。

邊吃邊環顧四周,原來他身處一間大屋中,裏頭擠滿了人,怪不得味道不大好聞。粗粗一看,老幼/男女都有,甚至還有幾個褐色皮膚的,像是來自印度或是阿拉伯地區。

剛想問這是什麼地方,突然門被哐啷一聲粗暴地推開,寒風倏地湧進來,一個健壯的男人站在門口,抱臂嗬斥道,“都出來,今兒開市,再有賣不出去的,回來統統餓三天不許吃飯。”

屋子裏原本各色裝死的人,在一瞬間全都麻溜兒地站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塵,力爭讓自己看著平頭順臉一點。

——賣人,仝則頭皮錚錚發緊,莫非他穿越到了一個奴隸身上?

人不能總是走運,造物之神更不會總眷顧一個人。過去的二十七年裏,除卻個人成就帶來的快慰,仝則這個人的經曆,其實泛善可陳。

五歲失去雙親,守著一大堆遺產和祖母、叔叔一家一起生活。因為他長得更像母親,所以難以激發祖母對他遺情,祖孫之間的關係可謂冷淡疏離。叔叔嬸嬸與其說養育他,不如說想借著撫養多蹭點遺產費,因此對他時而鄙薄,時而諂媚。

他在親情淡漠的環境裏長大,好處是學會了自我開解和調節情緒,也很早就明白安全感和幸福都要靠自己尋覓,更要建立在自身強大的基礎上。他努力讀書,努力發掘興趣,在十八歲那年確定自己熱愛時裝,於是義無反顧申請去了聖馬丁。這個決定招來了家人一致反對,他們首先質疑設計師根本就是高級裁縫,其次鄙夷一個男生不該去做衣服,最後幹脆非議混時尚圈的男人全是同性戀,嬸嬸甚至用狐疑輕蔑的口吻說,不希望將來看見他變成一個喜歡男人的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