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3年多前寫的一篇評論長篇報告文學《戴碧蓉》的短文,姑且用來做本書的結語。

戴碧蓉是少年英雄。在1968年,11歲的她奮不顧身迎著飛奔而來的列車,衝向鐵軌,救下了正在上麵玩耍的三個孩子。而她自己,卻因躲閃不及,永遠地失去了一隻胳膊和一條腿。

戴碧蓉因此成了聞名全國的英雄,被寫進了教材,感動、激勵和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湖南株洲作家周文傑推出的長篇報告文學《戴碧蓉》(湖南少年兒童出版社出版)就是從這裏開始,展開了主人公成為英雄前後艱難跋涉的人生曆程。這部作品的成功,我認為主要歸因於作者很好地把握住了戴碧蓉作為一名英雄、一個凡人和一位殘疾人的身份複合體,從這三個層麵展開鋪敘,立體式地刻畫和塑造了戴碧蓉這樣一個生活在我們身邊的鮮活生動的人物。

首先,作者寫了一名英雄,一個11歲能舍己救人的英雄。然而,英雄之後呢?時間又過去了36年,戴碧蓉沒有倒下,更沒有躺在自己英雄的名分上讓國家養起來。她始終勇敢堅強地站立著:在許多不為公眾所知的幕後英雄的關心和幫助下,這位少女戰勝了身體的殘缺與病痛,終於自己站起來了,並且頑強地堅持讀書;高中畢業後,招幹指標被人頂了,她被安排在鐵路工務段傳達室幫助分發報紙信件,不但毫無怨言,還主動要求協助機關招待所做接待工作,將廢紙收集起來,兩年時間糊成了5000多個信封,又幫助辦公室刻鋼板……成了工作中十足的“拚命三郎”。1979年,她被授予“全國鐵路係統新長征突擊手”稱號;她痛失第一個愛子,不屈不撓地救治第二個兒子;被“趕”下商海,當了廠長,戰勝癌症,辦“戴碧蓉熱線”,辦服裝廠,創助殘基金等。她走的是一條閃光的英雄之路,她以自己愈挫愈勇的努力印證著自己作為一名英雄的名至實歸。這其中的艱辛與苦難,絕非常人所能想象。

作者周文傑刻畫了一個凡人,一個普普通通的女性。她也愛美,因為傷殘個子長不高,盡管隻有一條腿,她也要穿高跟鞋。她喜歡穿亮色的衣服,愛整潔,家裏永遠潔淨得一塵不染。她喜歡做一個女孩子所能做的一切:紮辮子,刺繡,織毛衣……她愛自己的丈夫,愛自己的兒子,和千千萬萬的中國女性一樣,熱衷於相夫教子。36年來,她擁有著和常人一樣的失敗、挫折、成功、喜悅。

最難能可貴的是,戴碧蓉也希望別人永遠把她當做凡人看待,甚至對自己的兒子,她都一直瞞著,從不提及自己閃光的過去,直到兒子五年級時在課本中讀到了母親少年時的英雄事跡。她想為兒子買件玉器,朋友告訴老板她是小英雄戴碧蓉,想要他便宜一些賣她,她卻很難受,匆匆逃離。她的服裝廠麵臨困境,有人想巨資收購“戴碧蓉”這個品牌,被她拒絕了,因為她的廠是為殘疾人和下崗工人開辦的,如果廠子關門,他們就又斷了生路。

英雄是一筆巨大的精神財富,於個人、家庭、民族和國家,無不如此。英雄是屬於全社會的公共精神財富。英雄事跡、英雄人生、英雄人格,無一例外都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完美的結晶,體現著一個時代積極的、向上的、昂揚的麵貌,是時代的號角,也是民族的火炬,感應著時代的召喚和人民心靈深處的渴求。正因為如此,英雄對於人民,是一種強大的精神動力,一種偉大的精神力量。

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英雄是一個民族彌足珍貴的精神食糧和精神財富,我們任何時候都不應遺忘、疏遠和拋棄她。英雄,應該永遠受到人們的普遍尊敬和推崇;英雄,應該永遠活在人們的心裏,長久出現在社會生活的視野中。英雄及英雄精神應該代代相傳,薪火傳承。

(原載於《人民日報》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