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木城這個肮髒的角落裏,我已經呆了整整10年。從記事開始,我就是一個乞丐。乞丐也沒什麼,隻要能活下去,無論做什麼都好。我現在待在這個地方,就連乞丐也不屑一顧,到處是肮髒的垃圾。空氣中都散發著陣陣的惡臭,這個地方就是老鼠也不願意在這裏待。可是,我在這裏生活。如果離開了這個地方,我連睡覺的地方都沒有。這個地方環境雖然差,但也可以算得上是我的地盤,至少我在這裏能找個角落睡覺。無論多麼臭,聞多了就會習慣。
想在這裏生活你就要有生活下去的本事,沒有本事的人,都已經死了。別的那些乞丐們,往往仗著他們身體比我們強壯,在城中占據了那些有利的地方,每天的收入,也都不錯,至少能吃上一兩頓飯,不至於餓死。但是我,像我這樣,年輕的乞丐,往往沒什麼實力,更加沒有本事,都早早的就死了。城中這些年輕的乞丐們,往往都餓的麵黃肌瘦骨瘦如柴。但我不一樣,我雖然瘦,但是還沒有到他們那種地步。曾經我做過小偷,僅僅是偷了,人家的一個饅頭,就被打的半死,送到了衙役的手中。要不是看我,全身上下,沒有一點油水,臭味難聞,我這條小命,早就丟了。我之所以能活下來,是因為我找了一個地方,那裏每天都會有人,扔吃剩下的東西。每天找著的東西,雖然有時多有時少,也足以夠我活下來了。
從我記得事情開始,我的身邊有一位老乞丐,他總是冷冷的不說話,我沒見他笑過。也是當乞丐,有什麼值得好高興。總之是他叫我帶的,在我8歲那年他就死去了。他死了之後,我就被別的乞丐從那個地方趕了出來,他的屍體,也被其他們隨便扔出城去。每每回想起他冰冷的身軀,我都無時無刻不提醒自己,一定要活著,絕對不要死。我還沒有名字,我也不想擁有名字,真正和我說話的人不多啊?那個老乞丐帥哥,他給我起了一個名字,叫微塵。他說,我們這些人活在世上就如一粒塵埃微不足道,死了也沒有人會去惦記活著,更不會有人去管,如果沒有價值,就毫無立足之地。
我在這個小巷子裏,別人都叫我,李狗子。據說是那個老乞丐就姓李,叫什麼也不知道,也就管我叫李狗子,無所謂啊,活著,比什麼都重要,在這條街上他們不找我的麻煩,他們總感覺高人一等,仿佛做乞丐還要分個上中下一樣。。他們看我不順眼,我也就忍忍,不必去找那些不必要的麻煩。要地位沒地位,要實力沒實力想要活著的人,忍耐是唯一的選擇。這條街上最厲害的一個乞丐,叫,王三棍。他隻有一隻腿,聽說他那隻腿原先跟人打架被人打折了,但毫無疑問,在這小街上他是最強壯的,搜到幾個哎,都必須給他,一部分自己的收獲。以保證自己的平安,否則,少則痛打一頓,多則性命不保。也沒有人會去幫我們這些乞丐申訴,乞丐,賤命一條,死了也就死了,沒人會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