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版序 我願此生遼闊高遠
《自由在高處》出版後,幾年間加印了三十餘次。讀者之中,有的青春年少,有的白發蒼蒼;有的久居故土,有的遠渡重洋。對作者而言,一本小書能夠受此禮遇,不去妄想有何功德,至少是苦有所值,讓我感恩了。
考慮到書中存在的一些不足,本次修訂特別增加了“曆史與心靈”一輯,同時對自由與責任、中國人的自由傳統等內容作了補充。除此之外,借撰寫修訂版序言之機,我想就最近的一些思考向讀者做一個簡要的說明。
一
近幾年,除了在南開教書,我依舊忙於下鄉和出國。國外的訪問,主要集中於美國和日本。
兩次訪問美國給了我不少收獲。先是於2012年底受卡特中心邀請觀摩美國大選,它讓我具體入微地了解到美國選舉中的一些細節,比如在選舉總統的時候,各地還同時要選出驗屍官,這是我以前一無所知的。但驗屍官的確很重要,因為他是讓法律成為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的最關鍵因素。回國兩個月後,我又自費重返新大陸,這次是著重尋找美國社會變革中的精神資源,包括獨立戰爭與製憲會議期間美國國父們的言行,以及近百年來美國非暴力社會運動中的思想資源。我還特意選擇在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市孤身一人度過了自己四十歲的生日,算是對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一點紀念吧。相比占領華爾街等占街運動,我更欣賞的是發生於阿拉巴馬州的這場黑人聯合罷乘公交車運動。大規模的占街運動一旦曠日持久,就必須麵對兩個問題:一是如何讓民主訴求不傷害自由;二是何時結束,在什麼條件下結束。而在1955年的蒙哥馬利,每一位黑人都用腳投票,對自己的良心負責,沒有誰強迫誰,也不必和誰討價還價,而曆史真的被這種“腳踏實地”改寫了。
回想兩次美國之行,讓我觸動最深的還是對富蘭克林的了解。美國製憲會議被後世寫成了英雄史詩,然而整個過程不可不謂風雨飄搖。1787年,在經過幾個月的討論和爭辯後,各州代表因為各執己見幾乎要分道揚鑣,正是富蘭克林的一番話在最後時刻打破僵局,凝聚人心——當時富蘭克林白發飄飄,已有八十高齡,是唯一一位坐著轎子到費城來開會的,而華盛頓將軍當時也不過五十多歲。
主席先生,首先我必須承認,對於這部憲法的部分內容,目前為止我並不盡然同意。可是我也不敢說,我永遠都不會讚成,我的歲數這麼大了,不乏原以為自己眼光正確,可是後來經過深入了解、周詳考慮,卻不得不改變看法的經驗,甚至有許多我一度以為正確的重大事件,事後卻發現大謬不然。因此,我的年紀越大,反而越不信任自己的判斷,愈發看重別人的判斷。就像許多宗教上的宗派一樣,許多人總以為自己的一派擁有全部的真理,隻要別人的意見和自己不一樣,就一定都是錯的??很多平民也老以為自己絕對無誤,就像他們總覺得自己的宗派一定是對的一樣??
先生們,就是帶著這些感悟,我願意接受這部憲法,包括所有謬誤在內——如果其中確有錯誤的話??先生們,我之所以同意這部憲法,是因為我覺得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它更好的了。我願意為了公眾福祉,犧牲我認為憲法中存有錯誤的看法??希望大會中每一位仍然持有反對意見的人士,在此都能和我一起,對自己的絕對無誤不要那麼有把握——並為表明我們的意見一致,在這份文件上簽上大名。①[①(美)凱瑟琳·鮑恩:《民主的奇跡——美國憲法製定的127天》,新星出版社,2013年,第258—2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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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城製憲會議有兩個靈魂人物,一是華盛頓,整個會議他幾乎一言不發——有人甚至想要擁立他做國王,但是他的存在穩住了那些對製憲會議將信將疑的人,讓他們覺得自己正在參與一件即將改天換地的大事。其次就是富蘭克林,正是這位被後世譽為“從天空抓住閃電,從君主手中奪回民權”的時代巨子,讓與會代表們學會互相妥協並通過憲法草案,而不是“在會場上割破彼此的喉嚨”。富蘭克林能有此覺悟和能力,和他追求真理的態度分不開。早年他在費城辦了一個叫皮圍裙俱樂部(JUNTO)的讀書會。其中有一條章程是,如果你用肯定的語氣說自己“絕對對”,或者別人“絕對錯”,那麼你就是在宣示自己真理在握。這樣的時候,你就該繳納罰款了。
我在最近兩年的演講中經常談到富蘭克林的這段經曆,稱其為“追求真理,但不強加於人”,或者說“我的真理以你不接受為邊界”。而這種包容與自信,恰恰是中國人一直或缺的。回望這個時代的“真理病”,於官於民,於國家於社會,可謂等量齊觀。人們隻願接受自己想看到和想聽到的事情,要麼讚成,要麼反對。即使一個“韓寒事件”,也能將中國社會撕成兩半,原因隻是你和我對韓寒的態度不一樣。具體到中國未來的走向,極左和極右都令我畏懼。兩種激進主義在邏輯上最終必定走到一起,而中間意見階層則成為兩派共同的敵人。
最近幾年,我常常遇到兩種人,一種罵我不愛國,另一種罵我不愛自由。我想說的是,這兩種東西,我都愛。如果你非要我愛你愛的國,我希望你也尊重我愛的國。如果你非要我愛你想要的自由,我希望你也尊重我想要的自由。國家和個人有邊界,你和我也有邊界。在公域,我們因互相妥協而保全社會;在私域,我們因互不幹涉而保全自己。
二
上蒼賜予我們眼睛,是為了讓我們能夠彼此看見。但正如聖·埃克絮佩裏在《小王子》裏所寫的,有些東西隻用眼睛是看不見的,所以還要用心靈看。接下來,我想借著兩種常常被人視而不見的動物——大象和大猩猩,來解釋我們的眼睛出了什麼問題。
在英文裏,“房間裏的大象”(The?elephant?in the room)指的是那些觸目驚心地存在卻被明目張膽地忽略甚至否定的事實或感受。類似的場麵對於當代中國人來說,實在太過熟悉。有的出於恐懼,有的出於羞愧。比如說今年年初,我曾在大學校園中看到兩個醉醺醺的男人在餐館裏毆打一對情侶,餐館半邊的餐具都被砸爛,可是坐在另一邊的幾桌人還在安心地吃著飯。真的是大象進了瓷器店他們也看不到。原因很簡單,那不是他們家的瓷器店,也不是他們家的大象。所謂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正義隻在五米之內”①[①熊培雲:《一個村莊裏的中國》,新星出版社,2011年,第330頁。
]。
除了房間裏的大象,還有一種視而不見是“看不見的大猩猩”(The invisible gorilla)。它來自20世紀70年代心理學家烏爾裏克·奈瑟進行的一個實驗,這個實驗在哈佛大學的心理課上亦有精彩呈現。哈佛的試驗者首先完成了一個一分鍾的小短片。短片中有兩隊球員,分別穿著黑色和白色隊服,所有球員都在不斷移動並互相拋接籃球。短片拍好後,試驗者開始在哈佛大學內招募誌願者。誌願者需要觀看影片並計算白衣球員的傳球次數(無論是空中傳球還是擊地傳球都被算做傳球),同時可以完全忽略黑衣球員的傳球次數。一分鍾後,誌願者被提問是否算清了傳球次數。最後的答案大同小異,不過這不是試驗者的目的。試驗者接下來要問的是,剛才在舞台上走過一隻大猩猩,大家是否注意到了。很不幸,有一半看過短片的人都忽略了這個細節。因此,我們不僅要看到房間裏的大象,還要看見舞台上的大猩猩。
人們總是相信眼見為實,卻忘了提取意義時存在的視覺盲區。心理學將上述實驗所呈現的問題稱為無意視盲。當人們把自己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到某個區域或物體時,他們會忽略那些他們不需要看到的東西。這個心理試驗讓我們看到了“專心致誌”所具有的某種危險傾向。當我們帶著某種觀點和目的專注於討論某個問題時,有幾個人會注意到有一隻大猩猩曾經走過,並且停下來和你揮手扮鬼臉呢?這樣的情形下,如果我們帶著百分之百的把握和別人說“剛才絕對沒有大猩猩”,甚至還要動用蠻力,“再說有大猩猩我把你和你的思想抓起來”,這該是怎樣的雙重滑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