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定國也說話了:“盜墓這種不光彩的行為,有時卻可以導致原先皇室貴族專有的寶用之器得以流散民間,使得黯然埋沒於屍骨旁的許多絕世珍寶重見天日,放射出古代文明之光。這種盜墓行為於是具有了與原始動機完全無關的工藝史意義和藝術史意義。骨董多來自盜墓所得,而因此所促成的金石研究的進步,有積極的學術文化影響。簡牘資料曾經多次充實我們民族文化的寶庫,而有時發現途徑是由於盜墓活動。例如汲塚遺書的出土,就是中國文化史的幸事。當然,盜墓者因文化品味的低下、鑒識眼光的鄙劣以及行止習慣之粗暴,往往導致許多有重要價值的文物直接在盜墓現場或轉賣途中即被破壞。這種行為對中國古代物質文化遺存的嚴重損害,無疑是不可寬恕的。無知的盜墓者往往隻根據市場價值尺度進行選擇,將一些雖然未必為骨董商人看重,卻具有極重要的科學價值和文化價值的文物歸於毀棄。此外,墓葬對於考古工作的意義,並不僅僅表現為隨葬品的數量和質量,墓葬形製、葬式等看來並不直接具有商業價值的遺跡現象,其實都包涵有非常重要的曆史文化信息,而野蠻的盜掘,往往使這些現象遭到不可挽救的破壞一些非常重要的文物因盜掘而出土,其發現地點以及其他有關遺跡現象至今仍不能明朗,其考古學的價值於是無法實現,就比如大約十年前的巴山流水墓,由於盜墓者的發掘而整個的淹沒在水下,這重要的古蜀文化就這麼著被毀了。”他說完也沒有看到清華的臉色變得鐵青。吳江聽他說的流水墓,覺得有些耳熟,流水墓,再看看清華鐵青的臉,他就知道徐定國說的和清華原先說過的就是一個地方。
吳江接著說道:“盜墓的般是兩個人合夥,多人結成團夥的是少數,一個人單獨幹的更少,原因很簡單,一個人顧不過來,而兩個人可以分工合作:開始時一個人挖洞,另一個人清土,同時望風;以後一個挖進墓室,另一個人在上麵接取坑土和隨葬品。這兩人多為有血緣親戚關係(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關係的較少,這也許是幹盜墓這營生畢竟見不得人,老子即便幹上這個不光彩的勾當,也要維持做父親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兒子一塊幹,做兒子的後來發現了也裝著不知道。兩人合夥為什麼要找有血緣的親戚呢?這是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圖財害命。就是說,洞下的人把活幹完將財物都傳遞上去了,他就會拍拍巴掌或拉拉繩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見財起意,當洞下人快上來時猛一鬆繩子,洞下的人冷不防從四五米以上的距離跌下去,骨折、受傷動彈不得,洞口的人又趕緊把提上來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麵的人必死無疑。
這些人長期以盜墓為職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善於偽裝掩人耳目,並有對付墓內防盜機關的一套辦法。他們在確定盜掘目標後,如果小墓不須費多大功夫,用幾個晚上挖開,速戰速決,取出隨葬品走人。如是大中型墓葬,便采取以下幾種辦法:一是以開荒種地為名,在墓葬周圍種上玉米、高粱等高稈作物,以青紗帳掩蓋其一兩個月的盜掘活動。二是在墓邊蓋間房子掩人耳目,然後從屋內挖地道通向墓室,從外麵看不出什麼問題,而墓內早被洗劫一空了。三是在古墓邊修一假墳時暗中掘一地道,通入古墓內盜取財物。廣州劇盜焦四,駐防也,常於白雲山旁近,以盜墓為業。其徒數十人,有聽雨、聽風、聽雷、現草色、泥痕等術,百不一失。這是盜墓民間傳奇。當然現在的盜墓者就更加的厲害了探測用軍用羅盤、探測儀,開挖用雷管、炸藥、電鋸,運輸通訊用汽車、摩托車、手機等等,更為重要的是盜墓和走私的通訊科技要強於文物保護工作者,他們用衛星定位儀、雷達聯係,出入用專車,甚至在和執法隊員對抗時的武器也更先進,他們的銷售和走私更是一條龍體係,買主與賣主一般是見不了麵的。”陳瞎子大驚,徐定國大驚,清華冷笑。
盜墓賊如此的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