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場戀愛吧!
這似乎是荷爾蒙對每個青春期少年少女們發出的召喚。
別的人顧晨光不知道, 但洛川程, 那是一邁入初中, 就像是發情期的小獸, 開始和各種小女孩勾勾搭搭的, 到高中的時候他已經拿下了他們學校的校花, 洛川程也曾把其他的漂亮的女孩子介紹給他, 讓他好好享受青春期墮落少年的日常,但顧晨光無一例外,全都選擇了拒絕。
倒不是不想隨波逐流地談戀愛, 而是沒時間。
他不像洛川程那樣是個揮金如土的富二代,相反,軍人家庭長大的孩子, 手頭拮據得不行, 為了買想買的單反相機,為了學攝影, 他整個高中打工打到死。
花了兩年, 他買到了心儀的相機, 學會了攝影, 甚至因為兩年的酒吧駐唱經驗, 磨煉出非常好的唱功以及舞台表演功底, 而且因為寫了兩年劇本的關係,文筆也練出來了……
但代價是翹課嚴重到轉過數不清的學以及考試越來越低的分數,外公暴怒, 顧晨光並不覺得有什麼, 他又不考清華北大,要那麼高的分做什麼,他隻需要考自己心愛的導演係就夠了,而藝術生的分數,他這種本市人隨隨便便都能考得到。
不過後來,他發現自己打工的行為簡直愚蠢,因為一滿十八歲,他就發現自己變得超有錢了,他那位他已經完全忘記了模樣的生父轉給他的資產要他年滿十八歲才生效,所以,十八歲那天,他就這麼突然的,變成了富二代。
他當時並沒有太多驚喜,反倒是隻想罵娘,草,早知道老子這麼有錢,打什麼工啊!
罵是這麼罵,但那兩年的打工經曆給他積攢下的財富他受用終身。
他一直覺得自己之所以能在電影裏說好自己想說的故事,是因為那兩年他為了錢寫了一堆的劇本。
而剛出道的他站在舞台上絲毫不見緊張也是拜那兩年酒吧駐唱的經曆所賜,飛快調動觀眾的情緒讓他們喜歡他喜歡他的歌已經變成他的本能,這為他圈了很多粉,後來很多粉絲都遺憾他不是個歌手,因為任何看過他現場的人都會驚訝於他的舞台表現力,覺得他天生就適合live,適合演唱會,其實那些人哪裏知道,那不過是十六歲的他為了和其他歌手競爭鍛煉出來的本事罷了……
不過他還是辭了工作,揮金如土地把自己想買的鏡頭和相機都買了,還買了很多以前隻敢看兩眼絕不會買下來的各種死貴死貴的衣服、鞋子、包和墨鏡,甚至還會在洛川程那孫子月底把零花錢花完的時候接濟一下他……
但他還是沒想過要戀愛,嫌麻煩,打了兩年工的他決定好好享受高中生頹廢墮落的時光,找個女票當祖宗去伺候,他有病麼?
所以,遇見小時候追著自己叫“老公”的小女孩的時候他也隻是愣了一下,然後麵對對方的告白,他直接選擇了拒絕。
是的,哪怕完全不記得對方的名字,他也認出了她,那個小時候跟他玩得很要好的小女孩。
當時他父母還未曾離婚,隻是各種爭吵甚至……打架。
軍人家庭出身的母親非常要強,父親也是個暴脾氣,兩人吵起架來各種翻舊賬,彼此懷疑對方的不忠,六歲的他被自己父親帶去醫院做過親子鑒定,隻因母親有個青梅竹馬相愛多年的前男友,母親也開始討厭他,甚至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示後悔懷上他,不然也不會嫁給父親……
一開始他還會勸,但每次都被推開,然後被罵。
久而久之,他每次都隻是冷眼旁觀,但看著他們各種激烈爭吵砸東西每次都是戰戰兢兢,生怕不小心誤傷自己。
也哭過,甚至一度想過自殺,站在河邊的時候會想著,死了重新投一個好一點的家庭。
他就是那次站在河邊的時候遇見林熹微的,那時候她頭發很短,綁兩個衝天小辮子,用來紮頭發的頭繩各掛著一個紅色的小豬,雖然頭發卷卷的,但是她眼睛大,眉目精致,非常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