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
光陰如梭,年華似水,不知不覺滿四十五歲的人了,俗話說人過四十五,莊稼去了署。莊稼一去署就快熟了,人呢,到這份上也奔老去了,換句話說,是該走下坡路了。這時候,常常不自覺地回首走過來的路,每逢如此,便羞愧不已,人這一生是短暫的,不管是清貧還是富足;不管是悠閑還是勞碌;不管是處江湖之遠還是居廟堂之高,最終的結局是一樣的,就是變為塵土。但人類社會之所以生生不息,並創造出燦爛的文明,無非是永遠懷抱著希望——是的,就是希望!就是永遠不曾熄滅的希望的火種!對一個人來說,不能沒有希望,不能沒有夢想,否則即便活一千歲也是廢物(能活一千歲的是王八)。好了,別扯遠了,說自己吧,當自己學會夢想的時候,腦子裏沒有榮華富貴,沒有達官貴人,唯一的心思是想寫一本書,寫一本像《紅樓夢》那樣能傳之久遠的好書。這是個不可能實現的夢想。是的,這夢想太大太高太離譜了,但是這夢想是真誠的,夢想嘛……如果夢想隻是討個老婆,生個兒子,再買一頭牛,種二畝地……這才是真的離譜。後來,我為這個夢想努力過,多少個不眠之夜,多少回雨雪載途……後來我發現,自己缺了一樣東西,那就是天賦。不是上天不肯眷顧,畢竟曹雪芹那樣的人物幾百年也難得一見啊!再後來,我對自己說,《紅樓夢》寫不出來,那就寫一本自己喜歡的書,當然,自己喜歡的必定是一部好書,應該說,這個夢想還是靠譜的。
然而我沒能完成。
從讀高中開始嚐試寫作,斷斷續續,至今二十七年矣。
梳理自己的寫作經曆,參加過詩社,組建過文學社,創辦過文學刊物——想起來真是天真的過了頭,如今事變境遷,驀然回首,我的文學殿堂裏燈火闌珊,一片茫然。如果不害臊,那就是臉皮長厚了。那些年也發表過一些東西,得過一些獎項,能落在紙上的最長的文字就是一部中篇小說,現在看——我的表情是哭笑不得。好幾年以前,我對妻子說,把那些東西都燒了吧。可見我當時是多麼的絕望。很多年以前(高中時),我寫作的啟蒙老師孫喜順有句話:自己生的寶寶——雖然可能是很醜的——自己疼愛,尤其自己熟悉。自己生的寶寶指的就是自己創作的作品。我當時很受感動。所以每逢自己的稿件見報,總是小心翼翼地剪下來,貼在精心裝訂的冊子上。多年之後,我十分敬重的北京作家張文睿曾經對我說過:生存是第一位的。我聽了同樣很受感動。所以我不忍心自己動手,而是吩咐妻子將刊登自己作品的那些剪報、期刊都火葬了,沒有舍得火葬的是我花重金(對我來說是這樣)購買的數百本中外名著,不用廢話,這些是不能燒的。為了生存,我也隻能這樣了。為了生存——聽起來很可怕,事實上的確是這樣,當寫作不能作為謀生的手段時,我就寫不下去了。真的,為了自己的夢想而放棄一切,哪怕前景很美妙,我沒做到,我不是曹雪芹,境界不夠,無奈的時候隻能慨歎自己的卑微……又是好多年過去了,現在,到這個年齡,想起自己曾經的夢想,真是百感交集!
我知道,自己的夢想從來沒有放棄過,但是要實現這個夢想,卻又是何其難也!孜孜不倦可以,嘔心瀝血可以,披肝瀝膽也可以,隻有這些是不夠的。寫一本書,麵對的事情很多,對我而言,最難解決的是素材,說白了就是故事。這可能是困擾我的一個關鍵因素。
天無絕人之路,機會來了。
在我的高中同學中出了兩個高人,用當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兒的作者)的話,叫做猛人。第一個猛人名叫杜國雄,名如其人,十分牛氣,從1991年起下海經商,親手創辦了好幾家公司,最終組建了實力不俗的龍興集團;第二個猛人名字比較簡單,三畫搞定,叫丁一,他高中沒畢業就被學校開除,然後流落江湖,曆盡磨難,披荊斬棘,最終稱霸一方,做了大哥——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黑社會老大。2006年,高中同學畢業二十周年聚會,兩個猛人都到了。丁一沒能堅持到畢業,所以不在聚會預算之內,屬於不速之客。同學們大都清楚,他不在預算之內還有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原因,就是與我們的第一位猛人杜國雄不和,既然同學們都清楚,說明他們的矛盾在高中的時候就有了。說老實話,丁一這個人很不一般,很值得尊重,但是他當時的身份卻不被我看重,相信同學們大多與我的看法相同。直到2012年春天,我在國外工作時忽然得到一個消息,丁一千金散盡,到洪門寺出家做了和尚。有意思的是他進入寺院時帶著一張美人照,並把她供奉在菩薩殿裏……這可是一件轟動全城的大事,他為什麼放棄自己的一切皈依佛門?那張美人照又有什麼資格享受人世間的香火呢?
我先是詫異,繼而肅然。
上天眷顧,這就是最好的素材,那麼我的故事就從丁一講起。
性明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