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夏末案件1(1 / 2)

八月二十五日,的場站在屍體前蹙著眉頭。

他已經做了十年的刑警,看過無數次屍體,可無論看多少次,遇到年輕人的屍體時依然會心痛不已。並不是說看見老年人的屍體就沒有觸動,但在年輕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屍體麵前,內心的衝擊尤為強烈。

因病而逝的生命尚且令人無法釋懷,更何況那些被他人之手強行扼殺的生命。他心中的憤怒難以遏製。

作為一個人,他好想將罪犯痛扁一頓,想用拳頭告訴他,他從被害人那裏奪走的東西有多麼寶貴。

“這還是高中生吧。”

同行的米澤雙手合十。

“身份確認了嗎?”

他向先過來的轄區熟人問道。

“還沒有,因為她身上什麼都沒帶。”

“這樣啊。”

轄區刑警臉色也不好。

光是一位年輕女性慘遭毒手就足以讓人抑鬱了,更不用說屍體還是被人丟棄的。不管誰看了心情都不會好。

屍體仰麵向上,手交織在胸前擺出祈禱的姿勢。不知情的人遠遠望去可能隻會以為她睡著了,但走近後立刻就會知道人已經死了。

可能由於盛夏的暑氣,屍體腐爛得很快,不僅已經散發出臭味,還招來了蟲子。

“這是之前那個連環殺人犯幹的吧?”

轄區刑警皺著臉說。

“不要被那種傳聞煽動。”

的場毅然地說道。轄區刑警應了一聲,縮了縮身子。

開始出現連環殺人犯的傳聞還是最近的事。

這個月初,縣警[1]收到了一封舉報信。信中暗示,過去十年間國內發生的數起案件存在共通點,並附上了一份總結報告文件。

至今為止,警察之所以會漏掉這些,是因為案件與案件之間的時間跨度非常大,最短的也有一年之久。而且案件的發生地點也分布在不同的縣,北至東北,南至九州,案件發生在全國各地。甚至,其中還有些已經被定性為單純的殺人案,被害人身邊的男子被當作罪犯逮捕,並已被法院宣判有罪。

被害者的年齡,目測在十二三歲到二十出頭之間。盡管有被侵犯的痕跡,但屍體上並未留下任何關於凶手的蛛絲馬跡,因為凶手已將屍體清洗幹淨。之後屍體便被潦草地丟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

而警方認為清洗屍體這一行為隻是為了消除痕跡,並不是出於對死者的罪惡感或者是悼念之情。

縣警高層對這份舉報信大皺眉頭,不隻是因為他們竟然對這些未解決的悲慘案件之間的關聯性毫無察覺,更因為他們一旦公開這份報告並進行搜查,就會被認為這是在對其他縣警的工作指手畫腳。

另外,無論關於哪一個案件,內容大多都是主觀臆測,並沒有確鑿的證據。若重新對各個案件進行調查可能會找到證據,但這也正好說明,現階段還沒有能將其定性為連環殺人案件的確鑿證據,有的隻是間接證據和將幾點類似事項總結起來的報告而已。

將這種曖昧不清的內容公之於眾隻會白白引起輿論騷動罷了。因此在獲得確鑿證據前,應避免將舉報信的內容公開,這是高層的判斷。甚至連這封舉報信存在的消息也被嚴密地封鎖在高層內部。

盡管高層已經下了封口令,但現在這事連轄區刑警都有所耳聞了。雖說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但這也暴露出警察組織內部信息管控的脆弱性。

應當封鎖的信息沒能完全封鎖,才會造成這種眾說紛紜的事態。當然,轄區刑警知道的應該也隻是傳聞,畢竟連隸屬於縣警的的場也隻是聽說過一些小道消息罷了,報告的詳細內容他並不知道。

“這是偶然吧?”

年近五十的米澤用手帕擦了擦額前不知是汗還是油的液體。

“嗯?”

“那封舉報信。雖然我聽到的也隻是傳聞,但縣警那邊有人寄了舉報信,然後就出現了這具屍體。你覺得這兩件事會沒有關聯嗎?”

“這個嘛……畢竟沒有親眼看到那封舉報信,也沒確認過內容,怎麼說呢……”

“別想那麼認真嘛。”

“但是,米哥。要是說舉報信和這次的案件有關,那不就暗示了舉報信預言了這次的案件嗎?”

“這個嘛,不知道啊。”

米澤幹脆地搖了搖頭。

“不過,嗯,對了。不是有那種借犯罪行為來引起眾人關注的家夥嗎?比如最近那些在網上留言要搞事情的家夥,還有,以前在美國不是還有人往報社寄犯罪聲明嗎?”

的確有這種表演型人格的罪犯。他們往往會通過挑釁警察、避開警察的逮捕來滿足自己的優越感,也或許是他們想用犯罪行為本身來證明他們自己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