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棲息地》
蘇爾流年/著
2017年1月11日
晉江文學城獨家發表
第一章:起風了
“夜寬展無邊。
尖銳的汽車鳴笛聲, 烈烈風聲, 人歇斯底裏的呐喊聲、尖叫聲齊齊大作。
整個世界因為適才那場大轟炸亂作一團。
我沒有往窗外看, 沒有直麵那一張張驚恐蒼白的臉。
一場大逃亡的序幕就此拉開。
人間煉獄是什麼?
從前我聽說過, 如今我聽到了。
人們都在忙著逃離。
站在我身前的男人卻冷靜地扯斷上衣紐扣, 他在向我靠近。
他挺闊的肌理, 麥芒般硬挺的發梢, 他灼燙的體溫都在我觸手可及之處。
這具我打量了許久的肉體,已然變成彎曲粗長的魚鉤,等著我這條野慣了從未想過上岸的魚心甘情願去咬。
繼續等?不。我摸上去, 小心愛撫他。
……”
看到這裏,薑湖闔上手中的這遝法文稿。
她眼前還是翻騰的豔色,有白花花的肢體在晃動。
淫靡, 且瘋狂。
是來自這段文字的影響。
法國作家Amandine的這篇待她翻譯的自傳, 在她手中頓了一個月,進展幾無。
薑湖盤腿坐在地毯上。
已經淩晨一點半, 室外雨勢漸強, 聲綿雨密。
她習慣了日夜顛倒, 也習慣了翻譯稿日複一日隻字不增。
但她厭惡這個黑囚籠一般壓抑, 讓人覺得窒息的室內環境。
額角隱約抽痛……薑湖即刻站起身, 踩過一地淩亂的A4紙, 撿了身黑衣,頂著夜色出門。
兩點,到了太乙巷, 風雨更為囂張。
薑湖往上拉軟薄的線衫衣領, 同時壓低手擎的長柄黑傘傘簷。
涼氣和潮氣齊齊撒野,這破天真他媽的又濕又冷。
長巷中難見活物,除了正肆虐的風,以及撐傘行走的薑湖。
五分鍾後,薑湖收了傘,進了一家名為“江湖”的酒吧。
酒吧內裏的喧囂聲浪撲麵而來,炫目繚繞燈光以及人群被薑湖自動過濾,對她幾無影響。
薑湖徑直走向吧台,從櫃內摸出一瓶黑啤。
她單手托著瓶底,酒瓶前端在一旁的木製酒架上一磕,瓶蓋即刻崩落在地。
瓶開了,薑湖灌進喉間一口酒。
難喝。
帶著嗆人的清冽薄荷味。
薑湖眉剛擰死,有人跑過來喊:“老板。”
薑湖睨湊過來的領班朱古一眼,麵色清淡。
朱古說:“這麼晚您還過來,擱家裏待著休息下多好。”
薑湖沒搭腔,今夜耐性相對缺失。
一向活絡的朱古卻未受打擊。
他不自禁掃了眼薑湖唇上那抹豔色,以及她整張精致卻生冷的臉。
隨後朱古提及:“您來得巧,有個客人說是為您來的,非要見人,不再消費還死活不走。”
薑湖先蹙眉,後鬆開,唇腔內溢出輕微酒氣:“扔走。沒長手?”
朱古鬆開緊抿的唇:“是活人……”會動會反抗型。
那更好辦,薑湖道:“報警。”
她給了結論,但朱古仍舊同她商量:“那小孩兒年紀瞧著不大,也挺安靜。”他沒太忍心交給警察。
薑湖剮了同情心泛濫的眼前人一眼。
她冷聲調笑:“你這是突然看上了護草使者那頂帽子?”
還沒混成老油條的朱古尷尬著笑了兩聲:“您快別涮我了,我直著呢。”
得來個意外的麻煩,薑湖體內的不耐有增無減。
但沒法躲,這是她的場子。
若是看不住,生意也就甭做了。
靜默兩秒,薑湖將手中的酒瓶往吧台台麵上穩穩一擱。
從她伸直的手臂上看不出她使了幾成力道,但瓶內的酒液卻在她鬆手那刻在瓶內猛烈激蕩。
朱古打了個激靈,下意識的。
薑湖起身,扔掉身著的黑夾克,問:“人賴哪兒?”
賴著不走,或許是想死在這兒?
**
將薑湖領到二樓的包廂外,朱古又替她開了門。
室內的軟皮沙發上坐著個額發精短的少年,眸黑,鼻挺,正抬眸望向薑湖,目光尚算純良。
薑湖沒往裏走,她抱臂倚靠在門旁的牆上。
打量少年兩秒,薑湖才開口:“要見我的是你?”
語調冷且淡。
少年一直盯著她,聞言站直,掩在貼身長袖T恤下的上半身料足,胸肌、腹肌均是發達。可他的下半身,赤/裸著。
看清了,薑湖即刻擰眉,投向少年的目光隨即淬了冰。
朱古想護得這棵草,腦子壞了?
少年站直後,薑湖從垂眸看他被迫變成抬眸。
他自我介紹:“我叫曾醉。”
薑湖聽著,表情仍是寡淡。
她對此沒有興趣,沒必要勞煩臉部肌肉。
曾醉站在原地磨蹭了下,手似乎不知道往什麼地方擱,最後彎腰從近處的桌麵上拈起根煙,摸起打火機。
薑湖沉默看至此,看出他的局促、緊張和他的掩飾,以及他試圖用煙故作成熟。
她問得漫不經心,聲調懶散:“幾歲了?”
曾醉沒急著給煙點火,先回複她:“十八。”
薑湖聞言輕嗬了聲。
身上的毛兒還沒長全,就來闖江湖?真是不知江湖險惡啊。
薑湖柔柔一笑,問:“酒喝得還好?”
曾醉:“好。”
薑湖哦了聲:“好到讓你想賴在我這兒不走了?”
賴字一出,曾醉心頭被潑了盆冷水。
他深吸一口氣拋開緊張感,決定直入正題:“我們認識,以前在你樂隊的演唱會上見過。我要追你。等你喜歡我,我就走,不是賴在這裏。”
這張嘴倒是直白。
但他們認識?這特麼算哪門子認識。
薑湖臉上的表情更為冷峻了些,耐性已經告罄:“再問你一遍,走嗎?”
沒說滾,是出於“顧客是上帝”這種行規,薑湖一向文明做人。
曾醉肯定地搖頭,死纏爛打有戲的話他也想試試。
薑湖不急不厲說:“行吧,隨你。”
不走也可,她不強人所難。
她下一句話是對朱古說的:“拿根粗繩,把他捆這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