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還活著?這是林風醒來後的第一個意識。我不是應該已經死了嗎?林風睜開眼茫然地看著四周;空氣中彌漫著濃濃的血腥味。。。。。。
林風雖然是一介凡人,可他也明白人死如燈滅的道理。自己既然已經死了,靈魂也應該會消散才對。可是現在,他看了看自己,隻見他渾身散發著紅光漂浮在半空中,腳下是濃濃的迷霧,什麼都看不見。“嗬嗬,我居然也能飛了,難道我也成仙了?”林風自嘲道;
林風知道自己現在就是一個魂魄,也就是老人們常說的鬼魂。
隻是自己的魂魄為何會發光他也想不通。不過他知道自己這種人,即使死了老天也不會憐憫他,更別說讓他成仙了。林風這一生造了太多殺孽,至於殺了多少人連他自己都記不清了。
林風看著現在的魂魄,沒想到自己就這麼死了。思緒不禁回到了過去,回想起自己的一生。。。。。。
林風從記事起,就是自己一個人,一個人混跡在這個華國最繁榮的蒙城裏。他沒有家人甚至連他自己從哪裏來的都不知道。
小的時候每天都是自己一個人討飯生活,他不喜歡說話,也沒有朋友。運氣好時一天能吃上一頓,運氣不好時能餓上三四天。
但是飯雖然不能保證每天能吃上,不過挨打卻是每天必不可少的。沒錯,所有的人都願意欺負他,飯店的夥計、街頭小混混、乞丐就連狗也一樣。
林風不知道這些人為什麼要打他,反正每天隻要被這些人遇到,他就會立馬找到一個牆角,雙手抱住頭然後蹲下,蜷縮在角落裏。
因為他明白隨之而來的是一頓拳打腳踢,自己這樣做至少可以減少一些傷害,不然受更重的傷就會流血,血流的多了,就沒力氣去討飯了,又會餓肚子。
林風討厭餓肚子,因為他曾經餓得最久的一次是七天,整整七天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吃,那種感覺太可怕了,他再也不想經曆了。
所以對於這些已經習慣了的拳打腳踢他沒有任何反映,哪怕是發出一點點聲音。。。。。
他的臉上沒有表情,仿佛挨打的不是他一樣,每次這些人打累了,會隨口罵上幾句“軟蛋,廢物,孬種”然後衝他吐幾口口水便大笑著離去。
等他們走後,這時林風也站起來,拍拍身上的塵土,用手擦幹額頭上的血跡。看看四周,“今天應該去西街了”說完便一瘸一拐地向西走去。。。。。。
其實最初他也反抗過,不過,那時的他,一個隻有隻有四五歲的孩子,可以想象,他的反抗有什麼意義呢?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那一年,林風十五歲,那是一個陰沉天,天上的雲很低,壓的人喘不過氣來,整個蒙城都是灰蒙蒙的,對於這樣的天氣每個人的心情都好不到哪裏去。不過林風除外。
因為他今天無意中聽到一個消息,華國邊疆軍隊來到蒙城征兵了。
當然林風對於保家衛國這種事不會有什麼想法,其實真正讓林風興奮的是,他聽說隻要進了軍隊便會有飯吃,每天都有!而且一天居然能吃上三頓!
想到這裏,他的心跳不自覺地的快了起來,就連他那本來毫無血色的臉上也泛起一絲紅光,他摸了摸自己空癟的肚皮,眼中閃過一絲堅定。
進軍隊等於吃飽飯,對於林風來說,這個誘惑實在太大了。
以至於讓他什麼都不願意去想了,奮力地向東邊校場跑去。東城街道依然是那麼繁華,人來人往,車水馬龍。在這條擁擠的道路上,一個瘦小的人影不停地在人群中穿梭著。。。。。。
很快林風便來到了校場,教場裏很安靜,沒有一個人。他看了看最前麵的帷帳,外麵掛著“征兵處”三個大字,毫不猶豫地走了進去。
帷帳中,隻見一個軍官正坐在一把太師椅上,埋著頭認真的擦著他的靴子,在他麵前的案牘上,亂七八糟的放著一些紙和筆。
林風走上前,那軍官頭也不抬,有氣無力地問道:姓名?
林風愣住了,是的,他沒有名字。他一直以為自己一生也用不上名字這種東西。
軍官等了一會兒,沒有聽到回複,便不耐煩的抬起頭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