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關於詩的認知和感悟
關於詩, 有人言,詩是很個人化的東西,別人看不懂,與寫詩的人無關,對這一觀點我不能苟同。試想,寫出的詩讓人讀不懂,讓有知識的人讀不懂,甚至連寫詩數十年的人都讀不懂,這詩還有拿出來與人交流的必要嗎?還有存在的必要嗎?我寫詩是出於一種感悟,一種責任,一種良知發現。讓別人讀懂我的詩,並能與之產生共鳴,興奮著我的興奮,快樂著我的快樂,且從中得到些許慰藉是我寫詩的最大願望。
寫詩不能太自我了。整天沉湎在自我的小天地裏,淺唱低吟,發泄個人的情緒,而這些情緒又大多是憂鬱的,低沉的,頹廢的,有的甚至是狂躁的,這既不利於作者本人的自我解脫和身心健康,也於人無補,於社會無益。
一滴水彙入江河,才會蕩起波浪。詩人的作品隻有麵向社會,心係大眾,把個人的生活情趣、祈願欲求、心靈體驗同大眾緊係在一起,才會有社會價值。我認為與大眾同呼吸共命運,寫出來的詩既是個人的更是大眾的。
對詩的公用性我一向認為,隻要有助於提高社會的道德水準和文化素質,隻要有助於淨化人的心靈,給人以審美的愉悅,隻要個人之情能引發他人的共鳴,詩人就是承擔了他的社會責任。
我確信不論生產力怎樣發展,高科技怎樣改變人們的生活方式,也不會改變人們對文化的需求。恰恰相反,物質越豐厚,人們對文化的需求也就會越迫切。人們生活中離不開文化,自然也就離不開詩歌。新時代要有新觀念指導下的文學、詩歌,新時代要有新形態的文學、詩歌。但無論文學、詩歌的觀念、形態怎麼發展、變化,它從屬於人民大眾是永遠不變的。
寫詩需要靈感。詩的靈感常常令人不可捉摸,有人愛把它神秘化。其實靈感這東西是生活賜予詩人的,是對辛勤勞作的一種“酬報”,是一種積澱,爆發靈感的契機是由外界新的信息引發的。靈感並非“神來之筆”,是可以由人的主觀能動性控製和把握的。
詩是不能離開現實生活的,因為詩人不能離開他所生存的環境。詩人生活在現實中,對現實生活作心靈的觀照和感應,並以詩的方式表現出來。每位詩人生活的具體環境不同,他們對現實生活的觀照和感應角度與方式就不一樣。我的生活環境影響著感染著我,我寫詩離不開我的生活環境,離不開我的心靈感受。
詩源於生活,但並不是有了生活就一定能寫出詩來。詩並不是對現實生活照相式的複製,而是現實生活在人們心中激起的感情浪花。它需要詩人在生活與藝術之間架設起一座橋梁,而藝術感受就是這橋梁。成功的詩人總是善於通過自己的獨到藝術感受去攝取生活中那些詩的元素,並充分調動起自己的聯想和想象,對那些元素進行“發酵”,進行“化學處理”,從而釀造出詩來。
寫詩離不開詩人對事物的細心觀察和深切感悟。對客觀事物看什麼?怎麼看?這其中大有學問。許多人隻看到事物的表征和具象,而在詩人的眼裏它們不僅有表征有具象,還有可感的呼吸和脈跳,有心靈呼應。因為詩人不僅是在用眼而且是用心在審視它感悟它。許多東西,尤其是寫詩是需要用心感悟的。把看不見的事物和情感形象生動地用筆描繪出來,與他人交流和共享,一直是我寫詩的著眼點。
許多年來,詩的藝術的巔峰一直在遙遠的地方誘惑著我,我堅持著,努力著,初衷未改,隻是越來越覺得這巔峰不是距我越來越近,而是距我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