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前言(1 / 1)

哥的初戀要結婚了。

哥的初戀說結婚那天要穿婚紗,裙擺三米長。

三米長就三米長,隻要不扭到腳哥再替你縫上三米。

哥的初戀真漂亮。

沈佳麗竟然要結婚了,新郎竟然不是我。

收到喜帖的那天晚上我坐在浴室的馬桶上,一坐就坐到了天亮。為了節約用電哥都沒有舍得開燈,抓著手機屏幕顫抖的打開了相機,轉為自拍模式。

我他媽就想看看手機裏會映出怎麼張臉,我想看看當我知道這個說不出是好還是壞的消息的時候,我究竟是怎麼個表情。是痛哭流涕肝腸寸斷,還是喜大普奔載歌載舞?

還好,最後我什麼都沒有看到。

哥失戀了,哥一開始的時候就失戀了。

早知道她不會和我結婚,我他媽幹嘛幫那個傻叉養了十一年他的女人?

可是如果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就知道了會有這個“早知道”,我就真的不會喜歡上洛佳麗了麼。

哥從來都不是這麼理智的人,我曾經一度為我的深情獻出膝蓋,至少在參加洛佳麗的婚禮之前,哥的膝蓋隨時做好奉獻的準備。

我記得在半年之前,我還陪洛佳麗去看了市心最貴的那家婚紗店,她說她結婚的時候要把那裏的婚紗都穿一遍。

我記得在三年半之前,我還神經大條的揣著兩百塊錢說要帶洛佳麗環遊世界,我說要帶她去毛裏求斯大戰野人去埃及操控UFO。

我記得就在七年半之前,我還是個好學生沉浸在高考落榜的痛苦之中,我聽說某某寢室長出去開房了然後我就好想牽牽洛佳麗的小手。

我還可以記得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記得小學門口的報廢電話亭,記得食堂阿姨的紅燒豆腐,記得我在深夜翻越過的電纜圍牆,記得考試中前座女生丟來的求救紙條,記得我爸和我媽偷偷在廚房接吻,記得我拿過的每一張獎狀每一次表揚。

我對這些事情都太過熟悉,熟悉到我無法用足夠的勇氣去證明這些曾經的痕跡。

洛佳麗,如果有一天你知道我曾經這麼優秀,你是不是就不會離開我?

手機沒電到自動關機,浴室的地板上煙蒂滅了又亮,從馬桶上起來的時候我尾錐骨疼的厲害,不知道會不會長痔瘡。我不能長痔瘡,我還要穿修身的西服開著大奔去接我老婆的。

也對,我未來的老婆跟著別人跑了,那痔瘡就讓它長吧,隻要我還可以保證每天正常的排便就好。我還不想死,至少我應該更加堅強的活下去,我他媽真理智。

拉開窗簾的時候我才知道天已大亮,打開水龍頭想衝個臉,手一抹才發現竟早已淚流滿麵。我他媽在心裏罵了自己一句畜生,隻是一句,我不能被別人傷害了還要傻叉的自己也傷害自己。

也許我應該快速的刷個牙刮個胡子拿出昨晚就燙好的西裝筆挺的穿上,就算做不了新郎,我依然要做個最帥氣的伴郎。

也許我應該現在就給婚宴的廚師打個電話,哇啦哇啦的告訴他我喜歡吃什麼菜喝什麼酒然後還要來個什麼甜點什麼水果。

也許我應該開車去一個誰都找不到我的地方,丟掉手機丟掉公交卡丟掉房門鑰匙,然後手裏緊緊抓著養老保險去玩跳樓。

也許我還可以在頭上套一隻洛佳麗留在我臥室的黑色絲襪,帶上水果刀就衝進他們的禮堂然後當著所有賓客的麵挾持新娘。

也許我應該問洛佳麗最後一句你愛不愛我,也許她會回答我愛你可是那是曾經的我在愛你,也許我會笑著說好那再見,然後一個人孤獨的離開全世界流浪,我要去找曾經的洛佳麗,我知道全世界除了她沒人還會要我。

我祈禱擁有一顆透明的心靈,

和會流淚的眼睛。

給我再去相信的勇氣,

越過謊言去擁抱你。

我寧願所有痛苦都留在心裏,

也不願忘記你的眼睛……

哥就是這麼憂傷,所以哥的手機鈴聲也陪著我一塊憂傷。******大誌騙我,他說這是一首情歌,浪漫的你不要不要的。我去他大爺的,浪漫個頭,哥的眼淚又開始肆無忌憚的飄。

喂……洛佳麗……

擦,為什麼覺得叫全名會這麼別扭,我拿著手機狠狠地往窗玻璃上敲了兩下。

哦……知道了。好的我馬上到……

擦,我到哪裏去啊我。我自尋死路去麼。

我知道我無處可去,這個世界說大不大說小不小走到哪裏都有你的氣息。

我記得的,我就知道有一天你會忘記所以一路走過來我都很認真的記憶。

恭喜你,洛佳麗。

如果有些事情你還沒來得及知道原因,如果有些事情你也舍不得去忘記,如果有些事情你早已想也想不起,那麼,坐下來,最後聽我嘮叨幾句。

我保證一定是最後幾句,以後沒人可以打擾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