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陳先生簽字了(1 / 1)

“所有我妻子的遺物,全都是我兒子放進去的。而另外的東西,都是別人的,包括那部手機!”

“別人?誰的?”

“陳海的朋友!”

“陳海的朋友,他是誰,他在哪裏?”

“我不認識,他去了國外!”

“憑空捏造出來一個人物,以為就能推脫掉自己的錯誤嗎?陳海的朋友是你,你們不是單純的朋友,而是同性戀夥伴。而你不在國外,你在這裏,你在警察局,馬上就會被繩之於法!”慕青咬著牙說完,突然又想到什麼,補充道:“林先生,你妻子發生車禍時,你們在通話對嗎?”

“對,我們在通話!”

“哼!”慕青笑了一下,“這就對了,讓我們來還原一下當時的場景。事發的前天晚上,你和陳海打定主意,你們為了長相廝守,不折手段,決心殺害你的妻子。第二天,你們迫不及待的行動了。事發時,你不僅與你的妻子通話,同時還和陳海保持通話。為的就是要把你妻子所在的位置,準確無誤的告知陳海。浣碧泉路和洸河路交叉路口,是一個小路口,沒設紅綠燈,可真是一個作案的好地點呢。當你妻子夏青沿著浣碧泉路,由南向北步行而過時,肇事車輛由東向西撞了上去,後又撞翻一輛右轉寶馬車,致三人死亡。事後陳海偽造車輛故障,瞞天過海,以至於這樁故意殺人案,被定性為一場意外交通事故。兩名凶手從此逍遙法外,更是厚顏無恥的過起了夫夫生活。林先生,我說得對嗎?如果對的話,請在上麵簽字。勸你一句,拖的時間越長,對你越沒什麼好處!”

吱呀!房門被人推開,一名警察說道:“幕隊長,隔壁的犯人,對三年前的蓄意謀殺案供認不諱,他簽字了!”

林東眉頭一皺,“慕青,你們把陳海也抓來了?!”

“他是嫌疑人,我們不抓他抓誰?你情緒這麼強烈,你在心疼他?”

“你們對他做了什麼?你們一定是做了什麼,不然他不會承認的!”對於警方的手段,林東多多少少,還是有些了解的。他同樣還了解陳海,陳海抗不過警方的手段。

“他承認,說明他比你聰明!”

“蠢女人,你這個自作聰明的蠢女人!沒做過就是沒做過,我和陳海是無辜的,有什麼招數,放馬過來,我死都不會簽字,不會!”林東像瘋了一樣。

反而慕青變得冷靜了,她苦笑一下,“林先生,你不簽字也沒用的,我們警方辦案,講究的是證據,除非你能拿出證明自己清白的證據。”

林東又沉默了,他沒有證據能夠證明自己的清白。可他明明就是清白的,為什麼非要有證據?

慕青讓同事,又給林東點了一支香煙,“林先生,我給你足夠的考慮時間,等你考慮好了,我會再來。”

慕青起身要走,林東急忙叫住她,“你到底是誰?”

慕青走到門口,才說道:“三年前的車禍,造成三人死亡,你妻子,以及她腹中的胎兒,還有一名叫江偉的律師。沒錯,他開的車,就是那輛被撞翻的寶馬車!他準備向相戀多年的女友求婚,而她的女友,當時就在那個路口,親眼目睹自己的愛人死於非命。這是意外嗎?不,肇事車輛燃起了熊熊大火,隔著大火,她看到肇事男子,與另外一名受害者家屬的手指上,戴著同款的戒指。她隱忍了三年,直到可以從容麵對那兩個男人,她出現了!”

“所以,你是……”

不等林東說完,慕青就走出去了。靠在走廊的牆壁上,往事一幕幕湧上心頭,就像三年前,心痛的快要窒息。

直到有一名同事走過來,“幕隊長,江書記來了。李局說這件案子,你需要回避,交由薑隊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