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審判者的出現,在沈東軍事件後,愈演愈烈,論壇裏充斥著某某地區,某某人因為做了壞事,卻沒有得到判罰,希望這個審判者幫助懲罰這個罪犯的帖子。
更有甚者,在論壇裏胡編亂造,將自己憎惡的人說成十惡不赦,將其照片和信息都傳至了網絡,引起眾人的口誅筆伐,高聲呼喊著殺了他,為民除害的口號。
權利,為何要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就是因為,更多的人無法正確的運用手中的權利。
但是,當他們有機會,可以不負任何責任的讓一個被懷疑有罪,卻沒有得到懲罰的人死亡時,這種掌握別人生死的權利就會讓很多人欲罷不能。
而這次被發起投票的人叫張忠蘭,一個混跡在社會的閑散人員,三個月前,在酒吧裏與一個參加同學聚會,喝醉了酒的年輕人發生了爭執,隨後被該男子喊來同學,將張忠蘭堵在了酒吧裏進行了毆打。
打鬥過程中,一個人用酒瓶砸破了張忠蘭的頭部,而張忠蘭反手將破碎的酒瓶紮進了對方的脖頸,導致對方大動脈破裂,經搶救無效後死亡。
隨後,張忠蘭以防衛過當被起訴,但通過酒吧的監控錄像,以及趕來拉架的保安人員的證詞證明,是那群開同學聚會的人率先挑釁。
雙方起爭執後,張忠蘭始終被圍在人群裏被毆打,而拿酒瓶砸他的那個人,的確有用酒瓶捅張忠蘭的動作,卻被從小混跡在街頭,打架鬥毆的張忠蘭挽住手肘,直接反推紮進了他的脖頸裏。
按照法律,這應該是一起防衛過當致人死亡的案件,但根據現場情況,張忠蘭屬於合法自衛,所以被判無罪也並無不當。
可問題就出在,張忠蘭是一個社會閑散人員,遊手好閑,曾多次因盜竊罪、聚眾鬥毆、故意傷害罪等,多次進宮,可以說是一個社會的敗類。
而死者是一家公司的部門主管,沒有任何劣跡,又是一流院校畢業的高材生,可以說,兩者的身份一對比,高下立判。
所以,張忠蘭的判罰就成了人們不滿,認為根本就是張忠蘭這個人渣故意殺人,理應判處死刑。
可法律就是法律,沒有高低貴賤,法官不會因為他曾是個罪犯,就認為無論什麼事,都是他的錯,這就是司法公正。
但那個號稱可以製裁逃脫了懲罰的罪犯得到判決的英雄,卻認為張忠蘭該死,還在投票帖上,將這件事添油加醋的給寫了出來,無非就是張忠蘭是一個多麼讓人憎恨的人渣,而死者是多麼的無辜,多麼的優秀等等。
結局自然不用想,投票幾乎是以壓倒性的優勢,選擇讓張忠蘭償命,而那個英雄則高調的聲稱,他將在今天晚上十二點前,讓張忠蘭為自己犯下的罪行恕罪。
一輛黑色不起眼的老款轎車停在路邊,張忠蘭夾著一根煙,緊鎖著眉頭,車內已是烏煙瘴氣。
坐在副駕駛的一名三十多歲的男子,對著電話嗯了兩聲後,說了句繼續找,然後掛斷了電話,歎了口氣,對著坐在駕駛座的朱誌剛搖了搖頭,有些煩躁的說道:“頭兒,你說這小子會不會是故意躲著咱們呢?”
朱誌剛使勁的吸了一口煙,將煙頭掐滅後,說道:“當賊當慣了,自然不願意跟咱們打交道。”
“嘿,這孫子哎,咱們又不是去抓他,最近英雄的出現,已經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了,難道他不知道,下一個人家就要宰了他?”男子十分氣不過的說道:“要麼我說,這種人,死了就是活該,有句老話怎麼說的,該死的鬼,攔都攔不住。”
朱誌剛皺了皺眉,板著臉說道:“老徐,你這話過了啊,身為司法人員,這種話不應該從你嘴裏說出來。”
“咳!”老徐尷尬的咳嗽了一聲,嘿笑道:“哎呀,頭兒,這不就咱倆麼,也沒外人,哎,拋去身份咱不說,就純以我個人角度哈,我還是蠻欣賞英雄這個人的。”
朱誌剛眼神一凜,老徐連忙說道:“哎哎,你看你,我隻是說說自己的看法嘛!”
“行,我聽聽,你有什麼高明的見解。”朱誌剛一甩腦袋,一臉似笑非笑的看著老徐。
“先說好了啊,咱可不能上綱上線的。”老徐有些不好意思,心虛的說道,看到老朱點了頭,這才繼續說道:“你說,老朱,我進咱係統也十來年了,辦過的案子,不在少數,小到打架鬥毆,大到殺人分屍,和這幫孫子沒少打交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