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同意辯護人申請新證人(1 / 2)

第三份證據是蘇晟在被捕當天的尿檢結果和一份毒品尿檢陽性時限表。

霍燃淡聲解釋:“被告人的尿檢結果為陰性,*用藥後尿檢陽性時限為2小時-56小時,也就是被告人在檢測前的56小時內沒有吸毒。”

也就不存在人為猜測的殺人動機——因為被撞破吸毒而起意殺人。

第四份證據是蘇晟和“遙遙”的微信記錄,由警方提供的。

霍燃看著法警將書證出示在蘇晟的麵前,清晰地看到蘇晟的表情猛的一變,他轉過頭,看著霍燃,眼裏有不安,有混亂,有狼狽,還有驚恐,蒼白的嘴唇顫抖著。

截圖裏——

蘇晟:“早上阿姨過來做衛生,還買了蘋果,想吃你切的兔子蘋果。”

遙遙很久才回複:“好,等會過來。”

然後就是截圖的最後一句,隔了3個小時,蘇晟說:“兔子蘋果更可愛了,今天很開心!”

還發了兔子蘋果在茶幾上的照片。

最後一份證據是警方在案發後,在蘇晟公寓拍下的照片,淩亂的茶幾上擺著一個盤子,兔子蘋果已經不見了,但還有果皮殘核在盤子裏。

霍燃:“從第三份證據中,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叫‘遙遙’的人,在事發的當天早上,去過被告人的公寓,並且用那把水果刀,切了兔子蘋果;警方在案發之後拍攝的照片裏可以看到,被告人當天吃完蘋果,並沒有清洗過盤子,自然也不會洗水果刀,而被告人在第一輪訊問中也說過他沒洗過水果刀,也就是說,本來那把刀上應該還有‘遙遙’的指紋,但現在隻檢測出被告人一人的指紋。如果是被告人在案發後試圖擦拭,掩藏痕跡,那刀上什麼指紋都不會留下,而不會留下這麼多枚又清晰的隻屬於蘇晟的指紋,所以刀上的指紋明顯更符合被告人所說——他回家踩到水果刀,撿起來的同時,留下了指紋。”

蘇予鬆開了緊緊攥著的手指。

審判長問秦譽:“公訴方對證據有意見嗎?”

秦譽繃緊了兩腮,臉色有些差,語氣沉了下來:“有,辯護人對證據所證明的結論,進行無端猜測,是對被告人行為的隨意猜測,不具有可信性。”

霍燃的證人是負責蘇晟公寓清潔的阿姨。

霍燃問她:“你平時具體負責哪些工作?頻率如何?”

阿姨:“每天早上8點打掃衛生,清洗碗筷、拖地、換洗被子等等。”

“也就是你隻有每天早上8點會到被告人的公寓?”

“是的。”

“你需要做飯嗎?”

秦譽眯了眯眼眸:“反對,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

霍燃語氣冷靜:“審判長,這個問題很重要。”

審判長:“反對無效,辯護人繼續發問。”

“不需要,阿晟一般在外麵吃或者定外賣,我隻需要在第二天早上負責把他前天用過的碗筷清洗。”

“蘇晟有洗餐具的習慣嗎?”

“沒有,他用完之後,會留著,等我第二天來清洗。”

所以,蘇晟的確沒在吃完蘋果後,就清洗水果刀,擦去了‘遙遙’的痕跡。

秦譽心跳很快,他眼眸淩厲,站了起來:“反對……”

他話還沒說完,霍燃就轉眸看他,眼眸幽靜得像是沉寂水中的黑玉,睫毛似是鴉羽:“目擊證人所見到的人在邏輯上不可能是被告人,在目前已知的人都未清理過刀的情況下,刀上的指紋隻有被告人一人,而缺少了同樣碰過刀的‘遙遙’的,也就是說指紋證據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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