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單章(健忘是我的原罪)(1 / 1)

最近鬧書荒,網遊類的小說找不出幾本能讓人欲罷不能的,突然想起自己太監過的那本,從第一章看到第五十一章,感慨頗多,剛下過一陣雨,實在無心睡去,起身,穿衣,來到網吧,把自己想說的話寫出來,因為怕睡一覺明天就忘了。

如同標題,我是一個特別健忘的人,二十多年春夏秋冬,我能記起的不多,《盜世賊》是我挖過的眾多坑裏麵的一個。事實上我也記不清自己究竟挖了多少坑,坑了多少人。

我看的第一本網絡小說便是網遊類的小說,從那開始我就從一個三好學生逐步變成了末等生,混到畢業一無所長,以至於如今在社會中仍舊是末等生。

寫《盜世賊》的時候好像是大二,我自己覺得其實《盜世賊》和之前以及之後寫的幾本小說其實差別不大,都是靈感來後提筆寫下,然後沒了耐心就放棄了。

然而不得不說這本書是我這些年挖的坑裏麵最好的一個,坑了好多人,4千的收藏,雖然不知道有多少是係統搞的貓膩,但怎麼也有數百人進了坑吧!

其實我知道,這本書能有這麼多收藏和評論,完全是借了移動渠道的東風,和我沒有半毛錢的關係。不過失意的時候總能想起來,然後安慰自己:隨手寫的書能有那麼多人催更,所以我還是很牛逼的。

寫這本書的是13年年底,那時候不知道還有內簽這回事,上傳沒幾天便簽約,通過後又獲得了主編力薦,我忘了很多,不過至少記得當時很興奮,想著終於獲得認可了。

後來沒等我高興兩天,噩耗傳來,我們專業要去一個公司實習,和編輯說了一下,然後準備了兩天的存稿就去了陌生的地方。

後來的幾章都是在實習期間寫的,那個時候準女友幫我校對、上傳,再後來一年兩次的咳嗽病犯了,網癮也犯了,所以就沒再寫下去。

期間簽約合同寄回學校,沒人領於是又寄了回去,再之後我就逐漸忘了自己挖的坑。

後來準女友變成了女朋友,再後來女朋友變成了前女友,再後來……我也就畢業了。

每當有人問我為什麼放棄這本書的時候,我都說因為實習,條件艱苦,沒有網絡,所以也就放棄了。但是我知道,就算沒有變動,我還是沒毅力堅持下去。

人生沒有如果,所以我也沒想過如果當初堅持下來,現在會不會不一樣。

其實後來我也想過續寫,15年的時候更新了一章,然後又不了了之了。我知道一定會有人罵我死太監之類的話,我不打算辯解,也不會覺得生氣,畢竟我也討厭我自己。

正如那個姑娘說的那樣:沒感覺了。

兩個人沒感覺了,也就散了。

一本書沒感覺了,也就斷了。

三年,或者準確的說是兩年半,我經曆了很多,但同時也忘了很多,我想不起當初寫這本書的初衷,忘了自己不經意間埋的線,忘了靈光一現時設計的橋段,忘了登錄創世的密碼,忘了後台管理的密碼,忘了綁定的哪個郵箱,甚至忘了當初為何鐵了心要做個網絡作家。

不知道別人是不是和我一樣,對自己的曾經不滿意就會想著從頭再來,然後以為把過去忘了就能新生,然並卵,這種過著今天忘了昨天的做法除了讓人變成一個幼稚的傻叉之外其實沒任何作用。

如同我之前挖的那些坑,不滿意就放棄,想著重新起個筆名寫新書,然後一遍遍的重複之前的悲劇,最後自己還是一個網文圈的菜鳥,什麼都不懂,卻妄想著一書封神。

15年10月,我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網吧收銀。其實在學生時代我就特羨慕網管,既能掙錢又能玩遊戲,多麼好的工作啊!

也就是這個期間,我認識了第一個網文圈的朋友,他是網管,我是收銀,之後的數十個夜晚,我們在網吧聊有關網文的一切,也是他啟蒙了我,讓我知道了大綱的重要性,讓我明白金手指的作用。

遺憾的是我弄丟了他的手機號。

有點困了,要說的話也說的差不多了,現在我在魔都郊區,本打算找個工作然後抽空挖坑來著,奈何自己一個末等生實在難以為繼。

誓言會被忘了,諾言也會被忘記,所以我也就不承諾什麼了,大家想罵就罵吧,畢竟像我這樣生了孩子不撫養的父母的確該罵,不過別問候我父母。

最後說兩句,從13年到現在,每個月都有書友投給本書推薦票,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出來喊我更新,你們比我更能堅持,也更喜歡《盜世賊》。

汗顏!

淩晨重新看這本書的時候,我不止一次的問朋友,這本書是我寫的嗎?真佩服當初的自己,現在的我比當初還不如,這幾年簡直活到狗身上了。

慚愧!

眼睛酸了,我先去補補覺,早安,祝大家今天有個好心情!

再見!

(本來是發在作品相關裏的,後來發現移動端看不到,所以放在正文裏了,但願不會影響正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