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穿白色衣服十年。
喜歡藍山咖啡的甘香十年。
喜歡對著筆記本電腦寫各種各樣的程式十年。
十年,好漫長,好久遠的時間呢。
因為是他說,我穿白色很好看,所以,才喜歡上穿白色衣服,一身。
因為是他說,藍山咖啡的味道很像你身上的氣味,又甜又香,所以,才喜歡上了藍山咖啡的甘香。
因為是他說,你在電腦前凝神蹙眉的樣子很man,所以,才固執的喜歡了這樣的動作十年。
總是忘不了,十年之前的夏天,他說,我喜歡你,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所以,才喜歡了那個叫段城的男人整整十年。
窗台上的茉莉花開了,白皙而馨香,讓我忍住了把它們摘下來給段城泡茶的衝動,隻斜斜靠過去,抿著唇微笑。
窗外,隔壁的兩個少年正隔著棵樹嬉笑著打鬧,眉宇間灑落無盡的青春顏色,看得人好生羨慕。
十年前,我和段城,也是這樣打鬧著,撲在草地上扭打成一團,漸漸的,就愛上了。
想著想著,不由的就揚起嘴角,不知不覺地就笑到眯起了眼睛。
十年,人生中能有幾個十年?
曾經聽別人說過,二十歲時候喜歡的花,你現在已經顏色也分辨不清,二十歲時候唱的歌,你隻能懷念偶爾飄過的音符,二十歲時候喜歡的人……
更何況,那年我十七,他十八。
我用十年的時間愛上他,又用另一個十年的時間,來努力和他相守。
但是我承認,一開始的時候,我其實是很討厭那個頂著一頭亂糟糟頭發的髒小孩兒的。因為他竟然好死不死的,一見麵,就把我最喜歡的衣服抓髒了。
那年,我七歲,他八歲。
“新穿的一件好好的白衣服,你黑乎乎的手一把就抓上來,你說,我能不生氣嗎?”
“生氣你也不能打我,而且還是打我的臉。這麼帥的臉你就舍得……”
十年之後的海邊,落日的餘暉底下,沙灘被曬得柔軟和溫暖,我倚著他的肩膀,仰著頭,似笑非笑的看著他,看來那一巴掌,段城小朋友整整記了十年。
“那麼,給你打回來,好不好?”
“那不行,十年的利息,也是要一起還的……”
段城城眯著眼睛,頭慢慢湊過來,輕輕貼上我的唇。那時候他不會親吻,我也是,隻是單純的唇貼著唇,甜蜜又溫暖,不知道,其實相愛,還有更加親昵的動作可以做。那時候,能夠那樣青澀的親吻著,對於我,對於段城,就已經足夠幸福。
想著過去,想著想著,就出了神。
“喂,南,想什麼呢還不去買菜?”
那個男人的聲音還是那麼輕快,腳步也輕快,輕快到經常在我沒發現的情況下,就莫名其妙的出現在我身後。
“為什麼是我買菜,我又不是家庭主婦?”
我一扭脖子,不去理無聊加無趣的男人,算準了不到半秒鍾,他就會搖著狗尾巴可憐兮兮的掛在我身上,撒嬌加耍賴。
對不起,還是失算了。
因為段城根本就沒用上半秒就原形畢露,一條金毛大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