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
我的生日,我的重“生”之日。
我叫林悠,這一天,是我離開精神病院的日子。
我沒有瘋,但卻在這裏住了整整四年。
四年前,我在自家公寓的客廳裏醒來,發現自己衣衫不整,手上還握著一把尖刀。
我的親生父親趴在地板上,身下是大片的血泊,他全身居然隻穿了一條內褲。
我頭痛欲裂,同時,萬分驚恐。
這時,一群人破門而入,為首的就是我的繼母顧美蘭,她進門的瞬間,就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尖叫。
接著,我便被警察給帶走,他們甚至沒有想到要讓我披上一件衣服。
第二天,林氏集團總裁猥褻親女被殺,這樣一則聳人聽聞的消息,就傳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
我進到警局之後,沒有任何人來看過我,警察隻是一遍又一遍訊問我,到底是如何殺死我的父親。
我不知道!什麼都不知道!
我甚至都記不清楚,那天前後我都做了些什麼。
但我清楚的知道,父親死了,我在這個世上就真的一個親人也沒有了。
雖然他活著時候,也不曾嗬護過我,也從未愛護過我,但至少他會為了自己的麵子,亦或者林氏的麵子,保全一下我。
可現在,我幾乎知道,我將要麵臨的是什麼。
這個時候,我唯一想見的人就是葉滄海,瘋狂的想見他。
隻要他用平日裏那種深情的眼神,多望我一眼,我覺得自己就可以挺過一切難關。
但是,沒有他的消息,他甚至都沒有托人給我帶一句話,或者問一問我的消息。而我提出要聯絡他的要求,也一次又一次的石沉大海。
後來,我終於等來了一個認識的人,林氏集團的律師韓新。
平時見我總是一臉親切笑容的韓新,此時一臉的厭惡嫌棄,好像我是什麼肮髒的病毒,隻要看一眼,就會傳染給他一般。
“林總死了,但聲譽不能毀!”
“他沒有猥褻你,是你精神病發作。”
“我會為你辯護,但你最好像個瘋子的樣兒。”
“你可以說不,林家會讓你永遠閉嘴!”
“還有,葉滄海先生委托我解除與你的婚約!”
韓新離開時,臉上掛著殘酷的冷笑。
我懂了,韓新並不是來看望我,他隻是代表著林氏,代表著林氏集團真正的控製人,我的奶奶張美芬,來清理一個有可能損害林氏聲譽的垃圾。
但這一切並不重要,可是葉滄海,他怎麼會這樣對我?
財產、地位、親人、朋友,我全都可以不要,唯獨葉滄海,我不能不要。
從14歲到現在,我整整愛了他12年。
在被父親冷待,被奶奶和繼母聯手折辱,被同父異母的妹妹不斷欺負的那些日子裏。
葉滄海是我唯一的光,僅有的希望。
現在,我的光熄滅了!
我瘋了,瘋的很徹底。
我不吵不鬧,開始想像一個瘋女人應該有的樣子。
之後的開庭到宣判,我都沉默著,仿佛外界的一切都與我無關。
很快,我便被判入精神病院強製治療。
被親生父親猥褻!
弑父!
瘋子!
被拋棄的女人!
身上打上的這些烙印,每一條都讓我生不如死。
我想,我應該這樣的沉默著死去。
然而,我想死的時候,卻有人希望我活。
進入瘋人院的第一個月末,30號那天,我收到了一封信。
裏麵是幾張照片。
照片中的人,我再熟悉不過,是我的妹妹林然。
那是場訂婚宴,她的頸間戴著我的生母留給我的遺物。
一串古董鑽石項鏈。
我與葉滄海訂婚那天,也曾經戴過。
而,與她訂婚的人,竟然是葉滄海!
他們在家人朋友的見證下,熱情擁吻。
那一瞬間,我的心中有如針紮般疼痛。
我終於明白,我的一切都失去了,徹底的失去了。
我隻記得,我吐了一口血,然後就昏迷了過去。
等我醒來,我發現自己被調換了一間雙人病房,而那些照片就放在我的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