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最好的生活

我不是一個胸有大誌目光長遠的人,也從來沒有成為一名作家的想法,但卻好像每一年都在寫著新的內容。特別是最近兩年,工作忙碌,日子艱辛,生活裏的坎兒一個接一個宛如波浪起伏,但越艱難,便寫得越多,房門一關,把周遭的口水和白眼隔絕在外,在紙與筆的世界裏假裝自己是一名國王。慢慢地,無論是參加麵試還是與陌生男子相親,都愛把自己是個寫字的這一點掛在嘴邊,雖然對方也常常是“哦”一聲就過去了,但自己心裏還是挺驕傲澎湃的。

我十歲的時候拿了全市小學生作文比賽的冠軍,在當地的報紙上有了屬於自己的一個小方框。我還記得那時候的稿費是三十元,我把彙款單裝在書包裏,第一次大搖大擺昂首挺胸地去學校。常常因為我在課上說話而將我趕出教室門外的老師讓我站在講台前,大聲朗誦自己的作品,又讓傲慢又美麗的班長給我帶上大紅花,號召全班同學向我學習。

總是因為我不肯乖乖練鋼琴而扇我耳光的媽媽破天荒地表揚了我,她給我買了新裙子、新皮鞋,鄭重其事地帶我去領那三十塊錢,領完了又帶著我去市裏唯一一家必勝客吃比薩。很快,整個小區的人都知道了我的“豐功偉績”,讓他們的孩子叫我“作家姐姐”。小區門口小賣部的奶奶每次看到我,都要塞給我幾顆可樂糖,或者一根快要化掉的棒冰,拉著我的手問:“下次能不能把你奶奶我給寫進去啊?”

但我作為文藝愛好者卻沒享受到幾天特權:因為我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學最頂尖的班。學校的名言是:“學好數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聰明和有天分是和理科成績掛鉤的。顯而易見,那些在數學和物理上有天分的人,他們將會獲得奧賽獎牌,拿到保送名額,進名牌大學,去美國拿到博士學位,然後擁有一個從世俗意義上來說很完美的人生。所有人都覺得閱讀、寫作是浪費時間,能寫出漂亮的句子完全一文不值,沒事寫兩句的人都是在沒出息地無病呻吟。

在學校裏,體育課美術課音樂課當然會隨著數學老師的一句“我們今天多做幾道奧賽題”而化為泡影,語文課也變成了機械的背誦和分析。老師按照不同的寫作內容,寫了好多版本的開頭、結尾、可以引用的詩句、可以舉例的名人事跡給他們,連帶著感動中國頒獎詞等雞湯讀物,我們像做一道數學證明題一樣完成一篇作文,思維嚴密,內容詳實。

唯一幸運的是我有一陣子遇到一個也喜歡吟詩作對的語文老師,我看到他監考的時候在講台上填好的一首詞,也戰戰兢兢地將我每天晚上躲在被子裏寫完的小說拿給他看。他在那本硬麵抄所有角角落落的空位都留下了批注,密密麻麻的,字數比我本來的小說還多。他把他在當地報紙上發表的小說拿給我看,讓我提意見,又帶我去他家,找出藏在各個犄角旮旯的書讓我挑喜歡的拿走。他允許我在他的課上看小說,晚自習的時候讓別人做卷子,派給我的任務卻是要寫一首詩或者對一個對子。但是他很快就因為太過另類被其他老師合夥排擠走了,我還記得他離開的那一周,我正好收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賽的複賽通知。

我打電話給他,他說了一句“太好了”之後,沉默了許久,聽筒裏隻傳來他吸鼻子的聲音。

大學填誌願的時候,全家人連帶我從未見過的三姑六婆都給我出主意,有人讓我學工程,有人讓我學金融,有人讓我學外語,但每個人都告訴我:“千萬別學中文。”

“要是你媽媽是個有錢人,那麼你愛學什麼就學什麼,我都不管。”我媽這句話一出,我就立刻繳械投降。我雖然自詡清高,但是也熱愛物質。小學的時候有個同學的爸爸開百貨公司,逢年過節,老師的福利品都是他爸爸讚助的,六一兒童節學校聯歡晚會的獎品也是他爸爸讚助的,在學校裏,不管她走到哪兒,背後都有十幾二十幾個跟班。初中的時候有同學家裏開加長房車,如果誰和她關係好,她就會順路捎上誰,所以初中三年都沒有人揪過她的辮子,或者在體育課上把沙坑裏的沙撒在她身上。

我後來選了專業會計係,因為我爸的公司要上市,公司裏來了穿黑西裝講英文的審計師。家裏人一直覺得讀這個有前途。我當然也向往轟轟烈烈的生活,想要流浪到馬裏亞納海溝或者撒哈拉沙漠,像我熱愛的女作家三毛一樣愛上一個自由不羈的男人,生活、創作,然後死去。但我還住在家裏,所有的積蓄不過兩千三百五十塊,不會開車,出門常常迷路,我能去哪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