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喜歡我(1 / 1)

請喜歡我

有時候,我會想,長情算不算得上一件好事。畢竟長情代表了遺忘的過程是緩慢的,要比別人記得深一些,愛得久一點。這意味著無法走出,也沒法遇到新天地。故步自封,頗有玩火的意味。但誰說玩火不是一件美事?毀滅自有毀滅的美,隻是別人不能理解罷了。

四月得空休假,忙了一年,換來一張機票,目的地是臨時定的。身旁的人都一一睡去,機艙內熄了燈,隻我一人坐在座位上,喝水,偷偷拉開遮光板,看天空和雲朵。我沒有告訴過你吧,我一直覺得那裏麵有另外一個世界,隻是不知道他們是否會有分離和眼淚,又不知道他們是否會遭曆世間憾事,譬如失去,譬如和我一樣相信永遠。

你走之後,我變了許多。對一切抱有懷疑,卻不像從前一樣把事情說得清清楚楚,反而覺得沉默是金。也遇上過一些人,都不像你,能把我的七筋八骨摸得通通透透,這是在愛裏我唯一跟你學到的東西。於是遇見也變得無趣,直接省略了過程。因為都不是你,縱然眉眼相似,卻不是你,連交手的機會也不想給別人了。心中的恐懼是,這唯一僅存的意願,想要遞出的愛給了旁人都嫌是浪費,自覺可惜。到底沒有改變的,是固執的自以為是。

在西雅圖,走在街上的時候,忽然想起了你。你是我認識的所有人裏,在愛裏交過手的最有趣的那一個,隻是這一點沒來得及和你說。人們常說,一生漫長,得跟有意思的人一起過。而在你走過的屬於我的故事裏,前塵你未參與,都是聽說,多少被我美化過,這大概是人的共性,說起從前總會忽略一些不夠完美的,讓它加分。大概是這些不真實,讓你錯過了我的後事,美麗又或遺憾,都已與你無關。這算不上一件重要的事,於你而言。

有句話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了。大概你早已忘記,而那點風吹草動,在我這裏是刻骨銘心,所以它們才會久久不能被遺忘。有次咱倆聊天,你說我是你認識的人裏最堅強的那一個,我沒否認,卻也沒有告訴你,這個“堅強”不代表我能承擔悲傷。在我所遭曆的世事裏,沒有哪一件抵得上你離開我來得傷心徹骨。而我們分開時,我依舊選擇不說,怕的是換來的不是同情,而是“矯情”二字。我有我的怕,和你的怕不同。這些不同於讀書時老師的冷嘲熱諷、在工廠車間裏別人的不理解,贈我的“怪胎”二字。在最漫長的青春裏,我承受過很多,曾經想過一了百了,最終撐了下來,後來遇到你之後,我猜,也許是為了遇見你。

在你的印象裏,我是個什麼樣的人呢?有點小心眼,笑起來時眼睛眯在一起,總愛戴奇奇怪怪的帽子,皮膚有些糟糕。這大概是你以後的戀人裏所不會有的特質。如果你愛上我時是因為這些,我絕對不會在後來拚命地想要改變自己。

畢竟一直以來,我也不太喜歡自己。我回想過,那個說話尖酸刻薄、非常容易情緒化、總是被情緒帶著走、做事沒有主見的人,是我無誤。你愛上的應該是一個假象。仔細想想,有些謊話無法自圓,這也應該是你離開我的罪魁禍首。看清自己之後,連我都很難愛上我自己了。你離開我這件事,我不怪你。

有一天,我在地鐵上,看到一個人,長得跟你很像。一對招風耳,我一直都在笑。和你戀愛的時候,我最喜歡你的那對招風耳,因為看上去就會有一種幸福的感覺。也是現在,我才發現,原來幸福是這麼簡單,是一件容易被滿足的事情。

是你,讓我有機會認識我自己、了解我自己,有足夠的時間和自己相處,發現自己身上的缺點和優點。也是你讓我知道,這點不完美也是人生中我所必須經曆的一部分,算不上一樁憾事。

假如有幸,再有機會與你相逢,我想,我已經學會如何去愛,無人教我愛你應當用情幾分,我自掌控,不計分寸。

而你,隻需像從前那樣喜歡我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