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 不是值不得是……(下)(1 / 3)

聽說章之楊的表白還是成功了。

其實這個結果我早就猜到了,否則那天的女生宿舍,想來也不會傳出歡呼聲的吧。

齊萱草自然失落了好一會兒,下場就是我家的沙袋又遭到了無妄之災,以及我陪著她下了4個小時的圍棋。

要知道我以前打譜也沒那麼久過……何況我最近的文字工作也停了很長一段時間。我編輯甚至發短信來說我要是再不去聯係她,她就直接打上門了……

因此那之後的幾天,我都在趕稿中度過。至於幫助齊萱草的行動,也暫時告一段落,至少最近大概是沒什麼機會的了。

當然,對此我也沒有多大擔心。章之楊那家夥在高中就有好幾個女友,上了大學不可能沒有,隻是他這人沒什麼定性,據了解,上了大學過後他一共換了有四個女友了,但每個都沒能堅持過兩個月。

所以咯,我讓齊萱草別心急,先好好整理一下她自己的情緒,以及想清楚接下來要怎麼做。

我這邊就全力趕稿,終於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寫好了初稿用qq傳給了編輯。

“好!終於搞定稿子了,接下來就是齊萱草那邊的事情了!”

我伸了伸懶腰,然後看向微微亮的天空。

通宵趕稿的日子終於結束,我站起身活動了一下酸痛的身體。

“我說呐,好不容易用工作轉移了注意力。這就趕著繼續自虐去呢?”白發神明坐在茶幾後麵,用手撐著腦袋看過來。

這幾天她也閑得沒事,一邊玩著俄羅斯方塊,一邊沒事看著我趕稿子,順道就是聊天。

有她在,這幾天趕稿子其實也沒之前那麼無聊和緊張了。

“長痛不如短痛嘛……”我打了個哈哈,接著想起來:“話說,我一直沒問過你名字呢。你叫什麼?”

“對神明心懷敬畏,才會不去問名字吧。嗯,我了解!”她點點頭,一臉自得。

我當然不會說我隻是壓根對你叫什麼沒興趣而已……

“你叫我雪花就行。”她想了一下,然後告訴了我這個名字。

我看了看她雪白的頭發,心想雪花這個名字倒也名副其實。

感覺身體沒之前那麼僵硬了,我也就打算給齊萱草打個電話,等晚上過來商量接下來的事情了。

不過這個時候,我的手機卻響了起來。

打過來的號碼我並不認識,想想也可能是詐騙電話或者傳銷電話什麼的。所以我也就放在那裏沒接,不過它持續的時間很長……看來不是那種詐騙電話。

想了想,最後我接通了電話。

“喂?”

——哎喲……終於接了。再不接我都打算掛電話了。

傳過來的聲音,是一個年輕的女聲,聽上去清脆爽朗。不過我似乎並不熟悉。

“……你哪位啊?”

——啊?我說你真健忘啊,忘記我們那一起揮灑汗水的時光了嗎?

“……我不需要上門小姐,謝謝。”

——說什麼呢!是我啦是我!

“啊?”

——我生氣了哦!我是林荷香啊!

“……”

林荷香,那個和我一起搭檔打過乒乓球比賽的女生。

那一記反手和正手,簡直漂亮得令人震驚,甚至讓我有一絲絲的仰慕。

因為實在是太漂亮了,不,不僅漂亮,而且強力!

是了,或許是因為她的技術給我的印象要大於她人給我的印象,我才沒想起來她的聲音吧。

不過她似乎有些生氣啊?

機智如我,立馬想辦法扯開了話題。

“你怎麼有我的電話的?”

——機智如我那句話你說出口了哦?

“……”

——算了,不和你一般見識了。有你電話當然是因為我去拜托輔導員了啊?

“這也行啊……”

——開玩笑,我好歹也是學生會會長,還是有點特權的哦?

“學生會會長?”

這妹子也太厲害了點吧。

——嗯。你手指怎麼樣了,好了沒?我早就給你打電話了,不過你電話一直關機。

說來為了防止編輯催告,我這段時間是直接關機了來著。

“手指早就好得差不多了。雖然之後它一樣遭受了嚴峻的考驗……”

說真的,連續碼字一個星期,扭到的手指起初還疼得要命來著。

——啊?

“嗯,沒事了。謝謝關心啊~”

——嗯……那個啥。你受傷都是因為我嘛,所以我想向你賠禮道歉來著。

“沒事……”

然後她一下子打斷了我的話。

——今天下午三點,在凱迪廣場星巴克見麵吧!務必要來哦!

然後她就急急忙忙掛了電話。

“……”

我看著顯示掛斷的手機屏幕,沉默良久,隨後將號碼保存了一下。

雪花茶幾邊上,笑嗬嗬的看了過來:“桃花運還是桃花劫?”

我揉了揉頭發,有些苦惱:“這算個什麼事兒啊。”

雪花雙手抱胸,點著腦袋一臉老神叨叨:“我覺得不錯嘛。聽聲音倒是挺誠意的,何況你才工作這麼久,去放鬆一下換換腦子也不錯啊。再說,等回來又得忙那個什麼齊萱草的事情,你還不知道被虐成什麼樣呢。去唄。”

“雖然很想反駁,但我竟然無言以對……”

而且,本來我也不討厭林荷香。她畢竟是我遇見的最棒的搭檔,和她打球不僅默契,而且也很愉快。雖然受了傷,但我也沒有怪罪她的意思。隻是她這麼有誠意,如果不去的話,倒是有可能讓她誤會了。

“好,那就去了!”我決定了下來:“不過先讓我睡一會兒……真的是,好累啊……”

我將手機鬧鍾設好,洗漱,然後睡去了。

◇◇◇

凱迪廣場距離我住的地方並不遠。

準確的說,是距離我的學校並不遠。坐公交也就是半個小時的路程,而那邊的星巴克我算是常客了。

和我的編輯見麵,基本都會約到那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