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連一分鍾都沒讓他等,立刻騎上馬,我們一起駛出要塞大門。
全營已經在我們前麵二百俄丈(1俄丈等於2.134米)遠的地方,看上去像是一大片黑乎乎動蕩不寧的什麼東西,隻因為看得到刺刀如密集長針般豎立,還有聽得見間或傳來的士兵歌唱、鼓聲和早在要塞我就不止一次讚歎過的美妙男高音及六連的和聲伴唱,這才猜得到這是步兵行列。道路沿一條寬闊的深巴爾卡(在高加索方言中意為山穀、山峽)的穀底伸展,路旁一條小河正玩得高興,也就在說正在泛濫一成群的野鴿在小河旁上下翻飛,一會兒落在河邊岩岸上,一會兒在空中盤旋著,飛速旋轉著飛出視野。太陽還看不見,但山穀右邊的山巔上已透射出金光。灰色發白的石塊,嫩綠色的青苔,披滿露珠的刺馬甲、山茱萸、栓皮榆樹叢在朝陽澄澈的金色光輝的照耀下,以一種奇異的明晰狀凸現在眼前;然而山穀另一邊和穀地裏籠罩著濃霧,如煙如縷的霧層不安而神經質地波動起伏著,它潮濕而陰鬱,卻幻化出捉摸不定的色彩融彙:淡紫、淺黑、深綠和白色。就在我們麵前,在地平線寶藍色的背景上,異常醒目地矗立著乳白色的雪山群峰,展示著自己千姿百態且無一細處不優美絕倫的投影和輪廓。深深的草叢中蟋蟀、蜻蜓以及成千上百的昆蟲蘇醒過來,它們清脆而連續不斷的叫聲充滿空氣中,覺得就像有數不清的小小鈴鐺搖響在耳邊。空氣中聞得到飄著的水味、青草味和霧的氣味,一句話,充滿夏日清晨的氣息。大尉打著火,抽上煙鬥,飄過來薩姆堡煙葉和火絨的氣味,我覺得特別好聞。
我們為了趕上步兵,離開大路抄近道趕上去,大尉顯出比平時更深的沉思神情,那支達格斯坦煙鬥一直銜在嘴裏,並在馬每走一步時都用後跟磕碰馬肚催趕。他座下的那匹小個馬走起來左右搖晃著,在潮濕的深草叢裏印下一隻隻隱約可見的蹄印。從馬腿下忽然撲出一隻野雞,緩慢上飛,它發出的特德康尼(野雞叫聲。——作者原注)和撲翅聲足以令獵人情不自禁地顫抖。大尉卻毫不理會它。
我們已經快追上部隊的時候,後麵傳來飛奔的馬蹄聲,立刻一個非常可愛而年紀輕輕的少年從我們旁邊飛馳而過,他身穿軍官製服,戴一頂高高的白皮毛高筒帽。同我們並肩時他微笑著向大尉點點頭又揮起馬鞭……我匆忙中隻看清他有一雙美麗的黑眼睛和鼻梁削挺的鼻子,還有剛開始勉強露出頭來的小胡子,他騎馬和握韁的姿勢特別瀟灑。他身上尤其為我喜歡的是,當發現我們在欣賞他的時候,他禁不住微微一笑。單憑這微笑,就可斷定他還非常年輕。
“跑的什麼勁兒?”大尉帶著不高興的神情咕噥一句,嘴裏仍咬著煙鬥。
“這是誰啊?”我問他。
“準尉阿拉寧,我連裏的副官……上個月剛剛從軍校出來的。”
“大概他第一次參加戰鬥吧?”我說。
“可不是,高興成那個樣子!”大尉回答時意味深長地搖著頭,“年輕啊!”
“又怎麼能不高興呢?我理解,這對於年輕軍官來說應該是令人興奮的事。”
大尉沉默了約莫兩分鍾。
“所以我才說這是年輕啊!”他用低沉的嗓音說,“有什麼可高興的,什麼也沒見識過!多參加幾次出征, 就高興不起來了。譬如我們軍官十二個人出來,總有人要被打死或打傷,這是肯定的。今天是我,明天是他,後天是第三個。這樣有什麼可高興的?”
三
耀眼的太陽從山後剛剛升起,照亮了平原,我們正走在這平原上,波瀾起伏的雲堆霧障消散了,天氣熱起來。士兵們背著槍和背包慢慢走在塵土飛揚的路上,隊列中偶爾傳來小俄羅斯方言口音的談話聲和笑聲。幾個年長的士兵,大部分是軍士,抽著煙鬥走在路邊上,不緊不慢地談著話。堆得高高的三駕馬車一步慢似一步地移動著,揚起濃厚的滯留空中似乎不落的塵障。軍官們騎馬走在前麵,有的照高加索說法在表現馬術(原詞在庫梅克語中意為勇敢,進入俄語後加上俄語詞尾,還是與勇敢一詞同義。但在現代俄語中意為馬術。 ——作者原注),那就是揮鞭策馬,讓馬跳躍四次然後陡然停步,然後他們在馬上昂然回首;其他軍官被歌唱吸引著,不論天氣如何炎熱和令人氣悶,這歌聲一曲接一曲不倦地飛揚。
在步兵前麵大約一百俄丈的地方,一個亞細亞裝束的高大漂亮的軍官騎在馬上,和幾個騎馬的韃靼人走在一起。他是團裏聞名的膽大包天的勇敢漢子,並且是當著任何人的麵都敢說真話的人。他外罩一件高加索式樣的鑲金銀飾條的緊身黑色長外套,腿上是同樣的裹腿,腳蹬鑲契拉茲(高加索方言,意指金銀飾條。——作者原注)的軟底皮鞋,內穿一件黃色的高加索緊腰寬擺長衣,頭上向後歪戴著一頂高高的皮高筒帽;鑲金銀飾帶的寬帶從胸前到背後斜挎在身上,上麵插著火藥瓶,背後插著一支手槍,另一支手槍和一把銀鞘匕首掛在腰帶上。在上述裝束的最外麵還攔腰係著佩劍皮帶,皮帶上掛著一把鑲金銀條的紅色皮鞘的馬刀,肩上還斜挎著一支黑套步槍,從他衣著、舉止和馬上坐姿以及一切動作上都明顯看得出,他竭力想使自己像個韃靼人。他甚至用一種我聽不懂的語言同那些和他走在一起的韃靼人說話,但從後者相互間交換的困惑又帶嘲笑意味的目光看來,我覺得他們聽不懂他的話。他是那一類我們的青年軍官之一,是被馬爾林斯基(馬爾林斯基,原名別斯土熱夫,十二月黨人,死在高加索,小說描寫脫離現實的浪漫英雄,《毛拉.努爾》就是其中之一)和萊蒙托夫小說教育出來的好漢和馬上俠士。這些人僅僅通過當代英雄和毛拉.努爾之類的三棱鏡來看待高加索,在他們的所有行為中,起主導作用的不是自身喜好,而是那些人物形象的榜樣。
譬如這位中尉,他可能喜歡有高貴女人和重要人物的上流社會,這些重要人物包括將軍、上校和副官,我甚至確信他熱愛上流社會,因為他極端虛榮,但他覺得有義務要用自己粗魯的一麵來對待所有大人物,盡管這種粗魯是十分得體的。每當要塞裏來了不論哪位貴婦人,他必定隻穿一件紅襯衫,光腳穿雙軟底皮鞋,同他的庫納克(友好、朋友,高加索方言。——作者原注)一起在她窗下走來走去,盡可能高聲地喊叫並訓人,這裏沒有多少要冒犯她的意思,而最主要的是要展示一下他有一雙多麼美麗和潔白的腳,以及他能夠被人多麼熱烈地愛著,隻要是他自己願意的話。或者他經常帶上兩三個歸順的韃靼人夜間到山裏路旁打埋伏,伏擊並殺死沒歸順的過路韃靼人,盡管他的心也不止一次地告訴他,這種行為裏沒有任何稱得上壯舉的成分。他認為自己有義務讓人們受苦,因為他們似乎為了什麼要使他失望,他們好像使他輕蔑和仇恨。他有兩樣東西從不離身:一個很大的掛在脖子上的聖像和襯衣外麵佩戴的匕首,他連睡覺也帶著。他從心底裏認定他有仇敵。 讓自己相信他必須向不論什麼人複仇並以血洗恥的念頭給他帶來莫大享受。他確信,對人類仇視、報複和輕蔑的感情是最高意義上的詩意感情。可他的情人,自然是個契爾克斯女人,我後來見過她,她說他是一個最善良和溫柔的人,每天晚上他都寫著自己陰鬱的日記,同時還用帶格紙算賬,再加上跪著向上帝祈禱。為了僅僅讓自己覺得像那個他希望效仿的人,他吃了多少苦,因為他的同伴和士兵不能按他的意思理解他。在他與庫納克去路邊的一次夜間出征中,他用槍打傷了一個沒歸順的車臣人,傷了他的腿並俘虜了他。以後車臣人在中尉那裏住了七周,中尉醫治他,照料他,像對待最親密的朋友,等那個人傷好,他贈上禮物送走他。這以後,在一次出征時,正當他隨散兵線一道後撤,並向敵人還擊的時候,他聽到敵人中間有什麼人叫他的名字,接著他那位受過傷的庫納克騎馬上前並打手勢給中尉,讓他照此辦理。中尉催馬上前,來到自己這位庫納克麵前,握握他的手。山民們站得遠一點,並不開槍。可等他一撥轉馬頭往回走,立刻有幾個人朝他開槍,於是一顆子彈就隨意擦破了他脊背以下的部位。另一次是我親眼見到的,要塞裏失火,兩個連的士兵忙著救火。在被橙紅色火光照亮的人群中突然出現了一個騎黑馬的高高的人形。這個人形推開人群,直馳火場。一直騎到火邊上,中尉從馬上跳下來,向一間著火的房子裏衝去。五分鍾後,中尉從那裏麵出來,頭發焦了,胳膊肘燒傷了,懷中揣著他從烈焰中救出的兩隻小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