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把所有的工資都交給你。”本就要矮上半個頭的本傑明,即使是老老實實坐直了身體,也依然得仰望女友。
漲紅了臉的姑娘又是好氣又是好笑,眼睜睜看著這個木頭腦袋重新插好電視插頭,跟已故的世界第一男高音繼續神交。
“我受夠了。”女友等了半個小時,仍然沒看到本傑明從沙發上挪一挪屁股,終於輕歎了口氣,收拾好自己的所有東西默默離去。
“連她也走了嗎?”本傑明直到上班的鬧鍾響起,才似乎反應過來,掃了眼空蕩蕩的屋子,忘記關電視就走出家門。
上班的手機店不算遠,走過兩條街就是。即使在人來人往的馬路上,這個矮胖男人依舊像行走在獨立空間裏,毫無自信的雙眼隻盯著地麵,哪怕迎麵走來再熱辣的美女,也完全無視。
“嘿,我們的明星來了!”剛打完卡,本傑明就聽到了一句再熟悉不過的調侃。
隔壁櫃台的傑米高大又英俊,口才也很了得,這樣的店員自然是討客人尤其是女客人喜歡的,在同事當中,他卻向來自傲慣了。
看著平時就悶聲不響的本傑明並未理睬自己,傑米也不在意,而是衝他打了個響指:“夥計!別老板著個臉,給我們來段口技吧!哦,抱歉,我不該這樣說,在你心裏,那應該是藝術來的。”
“歌劇本來就是藝術。”本傑明一板一眼地回答。
“哈哈......”傑米和附近幾個店員都大笑起來,“問題是,你唱的能叫歌劇麼?”
本傑明低下頭,擦拭起貨櫃玻璃,再也沒有多說一個字。類似於此的嘲笑,他已經聽過無數次,因為他自打五歲第一次在收音機裏聽到歌劇選段,就莫名迷戀上了這種可以把人類聲線拔升到極致的唱腔。在那以後,任何想唱的時候,他都會開口去唱。當然,熱愛並不等於喪失理智,隻有在家裏浴室洗澡時,他才會徹底放開喉嚨,而且還得在暴怒的鄰居砸破門前就及時收聲。
幾乎所有認識本傑明的人,都以為這不過是古怪家夥的古怪癖好,跟有些變態喜歡把動物腐屍拿回家裏孵養蛆蟲一個道理。算起來,見識過他那些瘋狂收藏的就隻有女友一個,從最老式的唱片到盒帶,再從鐳射大碟到正版DVD,市麵上能夠找到的正歌劇、意大利喜歌劇、法國音歌劇和法國大歌劇,他的租房裏應有盡有。僅僅是《卡門》,就分為意大利語版、德語版、法語版、英語版,在輪流播放它們的時候,女友甚至會忍不住懷疑他愛的是那個放蕩的吉普賽娘們而不是自己。
這樣的生活無疑是偏移了重心的,但本傑明卻從未後悔,也從未替自己解釋過什麼。就像魚生來就要活在水裏一樣,他覺得這理所當然,至於其他人怎麼想怎麼看,那是他們的事情。
當然,對女友,他始終愧疚於心,但卻不知怎樣去彌補。除了歌劇以外,他會的、能夠做的,實在是少得可憐。
所以在有些時候,本傑明也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算是個人。
“你好。”漫長而無聊的下午,一聲輕語打斷了本傑明的哼唱。
“小姐,有什麼可以幫你的?”傑米立即探出身來搭話,同時堆滿陽光笑容。
站在這邊櫃台前的年輕女郎連眼角也沒瞥向他,隻是看著被打擾到後一臉茫然的本傑明,嫣然微笑,“能借一步,說幾句話麼?我是專程來找你的。”
本傑明剛走出櫃台,就被這婀娜健美的女郎挽住,隨即出了店門。
包括傑米在內,注意到這一幕的店員全都目瞪口呆。因為在他們的概念裏,美女或許會腦筋搭錯選擇野獸,但卻絕不會對一根歌劇木頭感興趣。
可眼前的事實卻給了他們一記耳光。
一小時後,跟在女郎身後,走進皇後區某幢大廈的本傑明顯得有些緊張。這還是他第一次翹班,那女郎出了店門後,隻用了一句話,就讓他鬼使神差地跟過了大半個紐約。
“想對著人,而不是浴室裏的馬桶,痛痛快快地唱一次麼?”她這樣說。
本傑明的心幾乎都快要跳出了嗓子,他當然想,連做夢都在想,隻要沒人再開口嘲笑。
直達電梯在72層時停住,女郎熟門熟路地帶著他在樓層裏穿行。在經過了無數個化妝間和道具室後,他們來到了一個無比巨大的平台上,平台前端垂著紫紅色的幃幕,有些掛著身份牌的人正在穿梭忙碌,像群工蟻。
“我看過你的博客,那上麵的一些視頻很棒。你說你可以模仿任何一個歌劇演員的唱腔,哪怕是個女人,哪怕隻聽過一次,這是真的?”女郎替本傑明整理著衣領,淡淡地問。
“是的,我從不說謊。”本傑明覺得對方身上的香味直往鼻孔裏鑽,這讓他有點不由自主的眩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