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新朝建立不過二十年,各地到處都是反抗的起義軍,朝廷派來的士兵挨個地方巡邏,到處人心惶惶。可能是起義軍被打怕了,皇帝就鼓勵人們多讀書,重文輕武,讀書的人上哪去都能有特別好的待遇。皇上覺得大家讀書了,聰明了,就不會做傻事,文人多了,會打架的人也能少了。而且啊,不分男女童,隻要去了學堂,上麵就給糧食作為獎勵。我家窮,加上四處打仗,沒幾處能種的地了,我娘又兩胎都是女兒,為了上麵獎勵的那點糧食,家裏人把我和姐姐都送進了村裏的唯一一個學堂。
學堂裏教書的是個女先生,五十來歲,看著像八十多,頭發不是白,而是土灰土灰的,夾著白發絲,黑發絲,臉上褶子一道道垂下來,跟塊被犁過的地皮似的,眼睛像蒙了土的珠子,一點精神沒有,看了就讓人犯困。無論春夏秋冬,全身都嚴實地裹著衣服,加上她不苟言笑的態度,連蒼蠅不敢往她那飛。她的學堂還有個規矩,凡是登記了來學習的,一定得把課上滿了,才能得著全部的糧食獎勵,否則隻能拿一半,地裏家裏那麼多活要幹,哪有時間讓孩子成天光讀書啊。因為這個,村裏人人都不待見她,可是沒辦法,全村子就那一個學堂,就她一個會讀書認字的,為了糧食,也就忍了。
不過十來歲的小孩子,誰喜歡天天坐在板凳上“之乎者也”呀。我跟著朋友們,成天想著怎麼晚去學堂,遲到一會,就能多玩一會。後來女先生也聰明了,知道我們故意遲到,就改了上課計次的法子。本來是規定每個孩子要上夠五十天的學,一天四個時辰,後來改成了每個孩子要上夠兩百個時辰,她在學堂後麵的牆上寫下每個人的名字,每上一個時辰,就在那人名字後麵畫一個圈,等畫夠了兩百了,也就可以離開了。兩百個時辰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村裏有幾個勤奮好學的,不出兩個月就上完了學,跑到更遠的地方求學去了,說是要去當大官。但更多的,還是像我這樣三天打漁,兩天曬網的淘氣孩子。
我雖然不愛去學堂,但從來都是一旦幹什麼事,就一定得幹完。眼見著名字後麵就要畫滿兩百個圈了,但那時已經過去三年了。這三年裏,發生了很多事,起義軍被打服了不少,上麵又給平頭老百姓那麼多好處,也沒人想支持起義的人了。打仗的少了,土地多了,也不像之前那麼缺糧食,上學堂獎勵的糧食,也不再被看得那麼重了,先前還是家裏大人拿棍子趕著孩子去上學,現在也不管了,很多小孩子們索性不去上學,偶爾去一次,也是為了在學堂裏搗亂玩耍。
我沒什麼事做,稍微大一些以後,也不愛跟著那群淘氣鬼到處耍,就開始更勤奮地去學堂,因為我發現,讀書好像還真有那麼點意思,平常看月亮,不就像個大餅,像個球,竟然會有人用“玉盤”、“蟾宮”來形容它,實在是巧妙,日子久了,還能幫新入學的孩子答疑解惑,頗為自豪。但姐姐與我相反,比起讀書,她更愛針線女工,她覺得沒見過女人當大官,女先生讀那麼多書,還不是孤家寡人一個,女人還是嫁個好人家最重要,生幾個孩子,老了也不寂寞。在女先生門下學習多年,我仍是喜歡不起來她,她似乎也不喜歡我,畢竟我拖了三年,時辰不僅沒上夠,還因為搗亂被罰加了好幾個時辰。但聽到姐姐這番話,還是為女先生感到不公,但又隱隱覺得姐姐說也有些道理,女先生沒孩子,又不受待見,連養老送終的人都沒有。想到這,不禁覺得她有些可憐。
那年我十三,姐姐及笄,她與鄰村一位青年成親了,據說青年有在都城的親戚,家境不錯,姐姐的婆婆是開服飾工坊的,姐姐嫁過去,就接手了工坊,成為了老板,生活美滿。我為她感到高興。
我十四歲時,姐姐生了給婆家生了個兒子,全村被請去吃喜酒,除了學堂裏的女先生和我。因為風俗原因,娘家的妹妹是不允許去姐姐的婆家的,我隻能獨自去學堂,與女先生在空蕩的學堂裏麵麵相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