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拉著頭發跳出了泥潭
人們稱我明希豪森男爵。我的名字沒有人不熟悉的了。因為我喜歡講故事,而且講起故事來,總會惹得大家笑個不停,常常笑得肚子疼。我講故事的時候,也有個習慣的開頭:“親愛的先生們,朋友們,獵友們!”我之所以要稱“獵友們”,因為我是個老獵手,我的故事大都與打獵有關,聽故事的許多人也是打獵愛好者。我講的故事,都是親自經曆的往事,雖然十分驚險,卻十分真實。一些聽眾沒有親身經曆,就以為我在瞎吹。他們聽我的故事聽得時間長了,還給我起了個外號,叫我“吹牛大王”。我聽了這個外號,心裏很高興。不是聽說我吹牛而高興,隻是被人稱大王而快樂。你們想想,能當上“大王”,可是個了不起的事情呀,比男爵要威嚴多了。
言歸正傳,咱們還是開始講故事吧。
親愛的先生們,朋友們,獵友們!一天黃昏,太陽就要下山,我打獵已經相當疲勞,騎在我的黑馬上,迷迷糊的,快要睡著了。我的這匹黑馬叫阿亞克斯。突然,阿亞克斯停下了腳步,使我從半睡中醒了過來。我睜眼一看,前邊是一個大泥潭。我才想起,幾個星期前,下了一場暴雨,把這兒的大橋衝誇了。怎麼回家呢?我可不想拐彎兒,那樣太浪費時間。我就把阿亞克斯的肚子踢了一腳。阿亞克斯特真勇敢,立即飛到了空中。飛到空中的時候,我一想它今天一共追捕了有三十隻兔子,又馱在上,實在太累了,要是不從遠一點的地方先助跑,是跳不過這麼大的泥潭的。於是我在空中調轉馬頭,讓它回到原來的地方。停下以後,我拍了一下阿亞克斯的脖子,使它從這兒後退了一段路,這時我重新踢了一下它的肚子,阿亞克斯一陣衝刺,又飛躍到了泥潭上空。
這個泥潭,據我的估計,大約有二十多步寬,阿亞克斯一個飛躍就可以過去。誰知這個泥潭實際上足有三十步寬,我趕緊踢了一腳馬肚子,想讓它在空中再向前來一個飛躍。然而已經無濟於事了。我們沒有飛躍到泥潭的對岸,就掉進了粘稠的泥漿,眨眼之間,泥漿已陷過了阿亞克斯的屁股,隻有我的身子和馬的腦袋還露在外邊。眼看就有滅頂之災。這個時候,多麼需要智慧和勇氣呀!
為了不至於讓泥漿把我們埋沒,我急中生智,雙腿緊緊地夾住馬鞍,一把抓住自己的頭發,把我拚命地往空中拉去。但是泥漿太粘了,我和馬,還有三十隻兔子太重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勁兒,才拉動了一點點。當然,我一點也不敢鬆手,咬緊牙關,拚命地使勁、使勁,直到把我連人帶馬拉出泥漿,再拉到中,我重新踢一下阿亞克斯的肚子,讓它又來一個飛躍,躍上了泥潭的對岸。後,阿亞克斯一路快跑,我們輕輕鬆鬆地回了家。
回家以後,我讓馬夫數了數馬背上的兔子,整整三十隻,一隻也沒少。隻有馬鞍上的十六個絲花穗兒被泥漿粘掉了,還有馬尾巴上的毛,也少了三根,這個損失讓我很不高興。
2. 我用眼睛打火
一天早晨,我從窗子裏往外瞧,突然發現,挨著我的宮院那個池塘裏,落下了一群野鴨。野鴨的肉可鮮嫩。我高興得顧不得洗臉,操起一杆獵槍,裝上彈藥,就往外跑。誰知,我沒小心,把額頭碰在樓梯上了,碰得我的眼睛裏直冒火星。那火星朝四處飛濺,好像燒紅的鐵塊放在鐵砧上讓鐵錘猛砸了一下,有點兒像放焰火,壯觀極了。我一心想吃野鴨,也顧不得細細觀賞我這個特異功能,繼續往外跑去。
跑到池塘旁邊,我舉起槍來,對著野鴨瞄準,就扣響了扳機。奇怪,獵槍不知怎的沒響。我拿槍一看,才知是剛才額頭碰在樓梯上的時候,碰得太猛烈了,把獵槍裏的火石碰得從槍機裏跳了出來。獵槍裏沒有了打火石,當然扣不著彈藥了。眼看著野鴨就要起飛,跑回去尋火石根本來不及了。一想起剛才眼睛裏冒火星的事,我就毫不猶豫,打開了獵槍的引火蓋,把獵槍貼緊麵頰瞄準鴨群,不再扣動扳機,而是緊緊握住拳頭,對準額頭猛地一擊。這下,我的眼睛裏立即火星四處飛濺,比剛才還要壯觀。當然,飛濺的火星,一下就點著了獵槍的引火盤。轟地一聲,槍響了。正在起飛逃跑的野鴨,就這樣被擊中了。這一槍,竟然打下了九隻野鴨。我真走運。
3. 通條比子彈更好使
看來,沉著、果斷,是一個好獵手最重要的素質。
有一次,我到野外去試驗新買的一支獵槍,又把子彈打光了,準備收槍回家。這時候,我的獵犬在獵場上驚起了一群鷓鴣。鷓鴣飛了不遠,又落了下來,好像在嘲弄我沒有子彈打它了。我這時卻特別嘴饞,晚餐一定要吃一道鷓鴣肉。我從來是不會讓困難嚇住的,就飛快地往槍膛裏裝上火藥,拿出小刀,像削鉛筆那樣,三下五除二就把擦槍膛的通條一頭削尖了。然後我把通條插在槍膛裏──當然 是削尖的一頭朝前了,讓獵狗領著我,找到了鷓鴣的降落地點。我舉起槍來,讓獵狗去追趕它們。當鷓鴣撲啦啦全部飛起的時候,我扣動了扳機,通條飛出槍膛,發出一陣嗚嗚的十分好聽的哨音,像哨鴿飛在頭頂,又像流星落下天空,畫出一條耀眼的光線,穿進了鳥群。真沒想到,通條竟然比子彈更好使,一連射穿了七隻鷓鴣。我拾起通條一看,就像我的廚師穿起鷓鴣要送進烤爐。
你們看,世上的事情,全靠動腦筋。
4. 把野豬釘在大樹上
打獵的時候,獵人們把子彈打盡,可是常有的事情。
有一回,我背著空獵槍回家。突然,有一隻野豬向我衝來。這頭野豬像發了瘋,使我不得不趕快爬上一棵樺樹去躲避。這棵樺樹不太大,有點架不住我。我搖搖晃晃地正往上爬著,野豬已經向樺樹衝來,那白森森的牙齒咬來的時候,我的腿正往上縮,差一點點沒被咬著,好懸哪!野豬那尖尖的牙齒,沒咬著我的腿,把小樺卻樹咬了個對穿。野豬的勁兒真大,牙也真長。樹幹的兩邊,上牙、下牙各露出了一寸多長呢!
一看野豬把牙齒穿進了樺樹,我立即從樹上溜下來,飛快地撿起一塊石頭,朝野豬露在樹外邊的牙尖敲打起來。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也豬的牙齒硬得比鐵差不了多少。我就耐著性子敲呀敲,直到敲得那又硬又脆的牙齒發熱、變軟、彎曲,使它牢牢地釘住,就像被鉚在樺樹上一樣。野豬想把牙齒拔出來,盡管它費盡了氣力,也沒能成功,除非它能把樺樹連根拔下來。當然,那是永遠也辦不到的。我就悠閑地回家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帶著家人,趕著大車,背著獵槍──當然是裝滿彈藥的獵槍,來到了樺樹旁邊。這隻野豬早已精疲力盡,我舉起獵槍,把一顆子彈結結實實地打進了它的腦袋。沒想到,這家夥足足有五百鎊重。隻是要把野豬運走,得把牙齒從樺樹上取下來。哎呀,這比我把它鉚在樺樹上更不容易,最後隻好把樹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