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芳香黯然 記憶殘片(1 / 2)

我的記憶停在十六歲那年,可是他們告訴我,我今年已經三十六歲了。

他們說我失憶了,發了一場高燒,又被冷雨淋成了落湯雞,吃了幾片消炎藥,一覺醒來,竟六親不認。

我想不明白,明明那場杏花春雨中我打著一柄深藍方格的雨傘。

北方的天氣乍暖還寒,腳踏著絳紅的膠靴,裹著他借給我的校服。

細雨絲肆無忌憚地輕拂在我的臉上,短發上和冰冷的脖頸上。

說再見的時候,他咧開嘴,哈哈的笑著,我喜歡他的笑聲,張揚的,由心而發的,不假修飾的。

有一次夢見他哈哈的笑,醒來之後那聲音還在耳畔回響,很開心,被他的笑撓的心裏癢癢的。

一直想和他約會。

他叫袁壽齊。

可是一覺醒來,他卻不見了。

鏡中人,麵色蒼白,神情冷淡,笑的時候,眼角亦會跳躍出細細的紋路。

我的身體已經是一個成熟的女人模樣,可怕的是,腹部還有一道長長的刀疤。

我去確認,那是剖宮產的刀疤,我生過孩子?

我還會熟練操作電腦和任何電器,寫出的字體已不再幼稚,而是雋秀灑脫,對於生活中一切事情都自然而然的得心應手,卻不名就裏.

並且,關於人的任何記憶,就隻有十六歲之前的了。

醒來的兩天後,我確信自己是失憶,而非穿越。

父親依舊頑固,母親依舊嘮叨。

他們布滿滄桑的臉皮也已失去控製的鬆馳下來。

看著我的目光掩飾不了的憔悴和憂心。

我故作輕鬆,反過來安慰他們:“這也許隻是暫時的,一覺醒來,重新想起也未可知。請告訴我,這二十年,我是怎麼度過的?我生過孩子嗎?我的丈夫是個什麼樣的人?為什麼他們都不在家裏?”

父母說,我有過七年的婚史,離婚已經兩年,沒有生過孩子,那道疤是幾年前割掉膽結石留下的。

“為什麼離婚?”

“說性格不合,你們總是吵鬧。”

“可是為什麼結婚七年了才離婚?七年之癢,莫不是他背叛?還是我紅杏出牆?”

父母語噎。

我不再追問下去,如果他們願意說告訴自然告訴我。

既然沉默就是不想欺騙我。

我不想逼他們騙我。

何況那個男人,那段婚姻對現在的我沒有任何意義。

翻看家裏有關的記錄,照片和文字。

所謂前夫的影像亦或被善意的收繳起來。

照片上有幾個固定的女伴,兩個是十六歲之前的女同學,我還認識,另兩個不知道是誰,也許是後來的好友或同事,其它都是出現一兩次的無關緊要的人吧。

我還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書櫥裏有一本封麵已發黃的書,是凡爾納寫的的神秘島,扉頁上寫著藍黑的鋼筆字:芳香惠存。

沒有落款,隻寫了1999年。

第十三頁夾著一片薄薄透明百合花瓣,琥珀般的黃,布著細紋如同此時我褶皺的心。

心隱隱的揪著。

記憶中最後那個春天,袁壽齊對我說:芳香,我好想抱抱你。芳香是我名字方享的諧音,也隻有他這樣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