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小說是二〇〇七年寫的,是我頭一次嚐試把愛情小說和偵探小說結合起來。現在回頭再讀,愛情的成分還是占多一些。小說沒有離奇的謀殺案,也沒有大偵探尋凶,我想寫的,是一個憂鬱的私家偵探和一個孤苦無依的女孩相遇的故事。
她利用一筆意外之財,通過私家偵探社雇他跟蹤自己,隻因為他長得很像一個人。多年以後,千金散盡,她再沒有錢給偵探社了。她以為她會失去他,但他始終跟在她身後。對於這份形影相吊的感情,他們都不知不覺上癮了。
跟蹤常常是我許多小說的主題和情節。我在《Channel A》寫過,在《月夜寶石》也寫過。童年的時候,我常常跟蹤我母親,想知道她到哪裏去。她從來就沒有發現過我敏捷的小身影。我也一直想跟蹤我愛著的男人,看看隻有他獨自一人的時候,他都做些什麼。可我從來沒有這麼做過,我害怕被發現。
擁有太多秘密的人是孤獨的。擁有太多過去,沒法放下的人也是孤獨的。沒有愛的人是孤獨的。我們都有不同程度的孤獨。喜歡喝酒的人也有兩種:喜歡喝的和孤獨的。
小說的主角路喜喜愛喝桃子味伏特加,對她,那是孤單的慰藉,是逃避,也是救贖。為了寫這本書,我喝了不少桃子味伏特加。我沒想到,讀了小說的一些讀者,也紛紛去找這種酒來喝。伏特加太烈了,也許並沒有小說寫的那麼好喝。它好像會好喝,是因為它的名字,它的顏色和它四十度的酒精。喝伏特加,無非是為了醉,為了遺忘,為了品味人生的苦澀。
這部小說,是對孤獨的追尋。有些讀者沒看明白結局,想我解釋一下,也有些讀者,看完結局,覺得喜喜太可憐,哭了。她們問我:“她和林克為什麼不能一起?”
結局已經寫得很明白了,此時此刻,他們沒有不在一起。然而,明天的故事,我不知道。
我不習慣去解釋我寫的書,你看到什麼,它就是什麼。同一本書,不同的人會讀出不同的意思。人生不同的階段,讀同一本書,也會讀出不同的意思。一旦要解釋,便會失去讀一本書的趣味,就像喝酒,要是害怕喝醉,也就不能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