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東梅就是這樣,她跟別的那些跟她同等身份的人的做法是完全不一樣的。她也掙錢,但不吝嗇。尤其是在扶危濟貧上,她表現的非常慷慨。這也是讓我佩服她的一點,她一個女人能夠這樣確實是老不起,這是很多男人都無法做到的。
獲得了喬東梅的同意,我心裏便有了底。
或許這種事要事交給別人去辦的話,這下可就能小賺一筆了。這給的二十萬裏麵,再不捏也得捏它個八九萬不可。可是我沒有想那麼多,我想的隻是怎樣幫關帝廟的村民致富,這裏的人太苦了,必須改變這裏的麵貌。不為的別,即便是為這裏的孩子們也得去幫他們。
為了辦好這件事,我聯係了縣上的文聯,跟文聯主席建議搞征文活動。文聯的主席非常支持這件事,畢竟這是一件有利於幫助關帝廟村民脫貧的大事,再者,從某種方麵來說也是為縣裏添光加彩的事。
文聯主席聽我這個提議後,立即便跟縣上的宣傳部長彙報了這件事。接著又彙報給了縣政協分管文教的政協副主席,在獲得他們的同意後,最後形成紅頭文件,由縣政協,縣宣傳部,縣文聯,還有縣作協四家聯合下發征文通知,麵向全社會進行廣泛征文。
這世界上的事就是這樣,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錢就是動力,在開始征文之前我便考慮到了這一點,我給他們的建議是一等獎是五萬,二等獎三萬,三等獎一萬。可是他們嫌獎金太高,把我的建議改成一等經一萬,二等獎五千,三等獎三千,優秀獎五百。並且是一等獎一名,二等獎兩名,三等獎三名。優秀獎十一名。
我有些接受不了,這跟我的初衷有些違背,我覺得隻有豐厚的獎金才能激發創作者的靈感,才能讓他們妙筆生花,才能創作出好的作品。可是他們跟我說,這種獎勵的標準他們還從來沒有過,如果這次定這麼高的話,往後沒有象我這樣的承辦者,那就難堪了。所以他們堅持按他們定的那個標準征文。
我想堅持我定的標準,可是人家說的說也有道理。雖然我的初衷是好的,可是我也不能亂了人家的規矩。考慮到這一點,我便同意接受他們定的獎勵標準。
征文很順利,他們不僅在報紙上,而且還網絡上也進行宣傳。
因為扶貧的原因,原本搞一個征文的周期最起碼也需要三四個月,可關帝廟亟待脫貧的村民等不及,他們一開始建議要搞半年,我當時都否定了。他們又說三個月,我說隻要一個月。他們覺得時間有些短,但是商量後,他們還是接受了。
征文以關帝廟為背景,旨在宣傳關帝廟,以故事,神話傳說,小說為主,介紹關帝廟的人和事。
一個月後,征文頒獎儀式在關帝廟村部舉行。
縣宣傳部長,主抓文化的副縣長,縣政協管文化工作的副主席,縣文聯主席,縣作協主席,縣民協主席等都來到了關帝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