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大哥還有什麼奇案要跟我們分享嗎?”黃文山覺得冷落誰也不好。
“不是,我們還是聊一下剛才這案子。經你這麼提醒,我覺得謀殺方式也如你所說,是使用了一些非常手法,高科技手段,但是這隻是一個殺人方法的解釋,現在且當這個解釋成立的,但是,殺人動機呢?任何罪案都是有動機的,沒有誰會無緣無故的殺人吧。”車仲謀是個嚴謹的刑偵人員,沒有動機的謀殺對他來說是不成立的。
“沒有動機的罪案其實是存在的,而且案例也不少,現在我就不舉例了,但是,沒有原因的謀殺卻還真沒有,謀殺原因不等同於動機,對吧,車大哥。就此案來說,我認為謀殺者還真沒有動機,隻有原因,當然你也可以說是動機,這是各人劃分不同而已,我們不必討論。這個案子,我認為謀殺者之所以如此麻煩又如此特別的在特定的地方謀殺特定情形下的一個職業類的人,他隻是想向人們提示什麼,或者說是他在報複什麼,這就是他殺人的原因,也可以說是動機。”黃文山說道。
“照你這麼說,我們是不是可以用:泄憤或打擊報複作為作案動機呢。”車仲謀說。
“我認為本就如此。”黃文山道。
“這說不通嘛山雞,難道這個人仇恨所有出租車司機?這是什麼的仇啊,我咋覺得不是,因為他沒在別的地方殺出租車司機,也沒有在這個地方殺出城方向的出租車司機,也沒有在這個地方殺進城方向但有乘客的出租出司機。”車厘子插話說道。哎喲,瘋子也會用腦了,黃文山覺得太意外了。
“對,你說的是重點中的關鍵點,這個殺人者為什麼會這樣,其實是向大家強調三個問題:第一,在這個地方有讓他仇恨的事,第二,這個職業有他仇恨的人,第三,他不想傷害其它人。”黃文山分析道。
“如果這樣,他為什麼不直接把那個讓他仇恨的人殺了,為什麼殺這麼多不相關的人呢。”車厘子道。
“嘿嘿,這麼簡單還需要分析嗎?”黃文山笑道。
“你是說,他有可能不認得讓他恨的人,隻知道他是出租車司機;又或者,他認得讓他仇恨的人,但現在找不到了。”車仲謀道。
“我認為是你說的第一個假設居多。因為他隻知道讓他恨的是個出租車司機,但不知道是哪一個,所以他隻能在這個地方殺出租車司機。”黃文山道,“這樣說的很繞,我想想,假設一個案情來解釋這個所謂的動機。”
“我們這樣設計一個案子:在很久以前,在現在這個連環案之前吧,時間不特定,有個人,坐出租車去山城,走的就是這條路,在這小河路段時,就是現在這案發地點處,發生了一件對人傷害非常大的事,如強 奸,搶劫,身體傷害,或殺害,而作案者,就是出租車司機,而當案件發生後,案子並沒有破案,或者根本沒有立案,或其它原因沒有讓被害人得到公平的對待,總的來說,被害人或他的同伴或他的親人,覺得這件事,沉冤未雪。那麼這種情況下,被害人或他的事伴或他的親屬為了這未雪之冤而成為現今這案的謀殺者。這樣子你們認為有可能嗎?”
“嗯,若真存在你設計的這麼一個案子,那是極有可能的,就如你剛才說的省成那個案子一樣,是一種案中案。”車仲謀道。
“照我說不是被害人傻,就是當時辦案的太無能。”車厘子又開始瘋了,這不是要打你哥的臉嗎。
“也不是這樣說的,哪裏沒有懸案,冤案,假案,錯案?有些東西,你不明白,但我們明白卻不能說,我們能做的隻能是盡力。”車仲謀一陣感慨,人為或非人為的冤假錯案,全世界都存在的,這是一個刑警沒辦法改變的事實。
“文山照你這麼說,我得翻遍這裏以前發生過的案子了。”
“我覺得,卷宗是要翻,還有必要在這十個事故發生的相同時間去現場路演一遍,可能還會有新發現。”黃文山道,“還有一樣你應要馬上做的,公開刑警已介入這些事故調查,不能再捂了,是捂不住的。”
“你是說,謀殺者就是為了讓社會關注才這樣做的?”車仲謀道。
“我覺得是的。也許作案者就是為了對某件事進行控訴,特別的控訴。”黃文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