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平陰陽如反掌保定乾坤(1 / 2)

平心而論,韓國這種國家也有一個好。雖然是廟小妖風大,池淺王八多,可是反過來說,水淺的話攪和起來也方便。特別是在韓國這種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美式民主社會,擺平幾個頭麵人物的價碼要低的多。加上這裏的人民群眾智力特別低下又偏激,在這裏想飛上天和太陽肩並肩很難,但是想是誰就是誰可比跟北棒金太陽肩並肩容易十來倍。

申律師麵無表情的等著李居麗的回應。他的底氣十足,即使對方死咬著不簽字,也不過是給他造成一點小小的麻煩。因為他的雇主,李嗣興,現在已經有資格去北邊和金太陽肩並肩了。

相比於離婚另一方不配合的麻煩,還是韓國法律規定的程序更加麻煩一點。比如說那一個月的離婚熟慮期什麼的。越是大人物,就越是講究。而越是講究人,這程序上的正確就越是不能少。

可惜申律師沒有接受過中式九年義務教育,否則肯定會理解大佬們的做法。畢竟初中政治課本上已經寫得明明白白了:法律是統治階級統治國家的工具,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所以如果沒有必要,大佬們肯定都是講究人。

他看著她臉色逐漸恢複正常,然後冷冰冰的開口:“我拒絕!你們休想這麼容易就讓我在協議書上簽字!”

申律師笑了笑,沒有急著說什麼,而是淡定的抬起手腕,看了看時間。

“還有五分鍾,李智賢女士。”

“什麼五分鍾?”

“五分鍾之內,在座的諸位就可以在網上看到我的當事人送給諸位的禮物。關於這份禮物,我的當事人應該在信上提到過。幾位不妨都拿出手機來上網看看新聞。到時候,我想聰慧如同李智賢女士,應當會改變主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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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上的事情,誰能說得好呢?

打開手機的時候,網絡上關於t-ara的方麵還是一邊倒。就連樸素妍出了車禍的新聞下麵都是清一色的“希望這女人直接救不活”、“幹得漂亮,死了最好”之類的“祝福”。誰知道幾分鍾以後,網絡上的竟是風向陡然一變,變得紛亂起來。

先是有一大票人替t-ara洗地,然後仗著數量優勢和各種網站名義上公正實際上拉偏架的刪帖禁言行為硬是壓倒了之前的各種不利因素。

——這並非是什麼難事兒,沒有資本控製輿論的先決條件,還玩什麼美式民主和自由?套用某句話就是,輿論都控製不了,“你也配姓資?”

短短數分鍾之內,關於t-ara的大部分不良報道都消失殆盡,而那些anti的聲音也好像從來沒存在過。

韓國到底是個小國,又屬於美利堅的兒子國。當從控製總統的閨蜜到財閥再到駐韓美軍的詹姆斯上將都露出了態度之後,一切就沒有任何問題了。如果t-ara不是什麼偶像團體,哪怕是母子事件之類的惡性事件,分分鍾這事情就沒影了。那些敢於出頭的,比如零九年自殺引發軒然大波的張姓女星的朋友,會被人追殺到跪在中國的地步。甚至有必要的話,韓國也不是做不出來他美國爸爸那種紐約警察局局長被自己殺了自己全家的事情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