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盜版的神話(2 / 3)

甚至有的時候可以故意留下一個漏洞,如果你覺得你的小說太單薄的話。在你補漏洞的過程中,你再留下更多的漏洞。然後再去補漏。慢慢下來,你會發現你不再急於完成一部小說了,你的小說中內容越來越多。這一點楔子目前做得比盜版好。但就是這個優點也被楔子浪費了。那就是楔子在補漏的過程中仍然回到了自己的理性。一個作者,一旦完全做到憑借自己的感覺就能夠把一切弄明白,那麼讀者就是趕也趕不走了。

寫到這裏,我再舉一個寒茄曾經提到的某個大蝦教訓新人的例子,說金庸黃易這些大師基本不用第一人稱。給我的感覺,那個大蝦越往後麵,一定越混得不好。因為他太執著於某些經驗性的東西了。一個人一旦迷信經驗,就會固執起來;而一旦固執起來,就很難進步;沒有進步,就會跟讀者漸行漸遠。

實際上金庸不用第一人稱,是因為金庸的寫作習慣比較古典。在中國古典小說中基本是沒有第一人稱的。金庸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是盡量把自己的激情往主角身上靠。慢慢讀者就把他的第三人稱當作第一人稱了。可以說,金庸的成功,不是因為他使用了第三人稱這個“先進武器”。恰恰相反,正是因為金庸把第三人稱這個常規武器改造成了第一人稱這個真正的先進武器,才抓住了更多的讀者。

金庸用第三人稱寫主角的時候很少拖泥帶水,往往很朦朧地交代了主角的心態。這樣做下來,盡管沒有了某大蝦所津津樂道的清楚明白。但這樣正好能夠讓讀者切入主角,順利進入金庸設計的這個遊戲,成為一個遊刃有餘的玩家。

至於黃易,我看的比較少,從有限看過的幾部《大唐》《尋秦》《破碎》看來,跟金庸有異曲同工之妙。以《尋秦》為例,應該是最早寫穿越寫的最成功的。如果我們把他的穿越當成遊戲來看,也可以當作遊戲小說來看。這其中,作者對項少龍強烈的感情投注,以及小說中以人物的恩怨情仇作為主線,矛盾衝突弦繃得很緊的寫作方式,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之中,已經把項少龍換成“我”了。黃易在這裏不是不想使用第一人稱,而是香港的讀者習慣了金庸式的第三人稱的寫法,口味已經那樣了,換了就沒意思。但現在的香港讀者恐怕也變了很多。讓黃易再來寫一次《尋秦》,難保他就不會用第一人稱。

另外,《大唐》、《破碎》等,如果加上遊戲的外殼,使用第一人稱來寫,相信直接換掉人稱之後,讀者同樣會感到淋漓盡致,甚至感覺更好。

還有一個問題,黃易跟金庸一樣,取材於古代,為了古典,還是使用第三人稱更加好一些。

我以為,第一人稱的小說,往往較第三人稱更能堅持下來。因為作者投注感情之後,認為那是寫的“我的書”,所以倍感珍惜。而第三人稱寫下去,很容易讓作者變得更加功利。激情一去,作為以激情為支撐的連載小說,維持起來就不容易了。

這裏我再舉一個例子,《搜神記》,典型的第三人稱,說是有下文,結果後來沒有下文了。因為是用第三人稱寫的。如果把拓跋野換成“我”,相信狐狸不會那麼懶散的。

說回盜版。根據盜版自己的說法,他寫作的原動力來自於某次奇遇,碰到了某種類型的女人,發現人們罪惡的目光已經將這類女人在人類文明中集體上從精神中槍斃了。所以盜版感到不忿,要為這類女人投入感情來寫小說。

盜版的這個獨特的原動力造就了他今日的成功。無論寫什麼小說,形式隻是載體,原動力才是根本。有了原動力,沒有形式可以造就形式,沒有故事可以造就故事。所謂“生活”,那都是扯淡,每個二十多歲的人都有了生活經驗了。很多成功的網絡作者都是寫的狹小空間的故事。故事就是故事,不是曆史,不需要形形**,隻需要真真切切。尤其是穿越、遊戲這類的小說,範圍越是小,越是能夠綻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