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約成(2 / 2)

宴席結束,四國公使離開總督府,威妥瑪遣人通知額爾金,大清已經全數接受所提條款。第二日,英法軍艦就調轉炮口,大部分的軍艦退出白河,表示出友好的意味。

1858年6月20日,經過廷議,大清最終接受全部條款。1858年6月26日,大清與英國簽訂中英《天津條約》,27日,與法國簽訂中法《天津條約》。美俄兩國因為調停有功,也享有除了賠款之外的英法兩國的權利。

條約簽訂之時真是盛況空前,大清文武官員數百人齊集總督府大堂,準備好的條約由中,滿,英,法,俄五國語言寫成,各國代表依次簽名,算是約成。不過具體的生效,按照西方規則,需要將正式文本遞交到本國元首手中,最後簽字,兩國再互換簽字文本,才算完成。這個過程時間就長了,從中國到英國,海路漫漫,怕是沒個一年半載的是回不來。

根據協議,貿易和關稅方麵的具體事務還要到上海接著商談,因為這類事情十分冗雜,需要長時間的談判,聯軍和清廷都急著結束目前的敵對狀態,所以就先將合約簽訂,後談具體問題。

李明峰不太清楚曆史的具體情況,不過卻知道此後兩年內必有一場大戰,否則又怎會有火燒圓明園的事情發生呢?現在聯軍已經退去,英國公使已經回國呈請女王簽字用印,這樣一來一回最少要半年,所以李明峰斷定,戰爭是爆發在未來半年到兩年之間的。

所謂是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為了防止在爆發大戰的時候處在不利的境地,李明峰給自己定下了底線。無論如何也不能在半年以後還待在清廷的控製之下,否則到時候大清與洋人一開戰,那自己恐怕就要被第一個祭旗。

對目前的結果,桂良和花沙納都是十分滿意的,雖然賠了款,但是那都是朝廷的錢,他們自己不但沒損失一文錢,反倒從中賺了不少好處。

七月初,李明峰和龔橙都乘英法軍艦南下至上海,桂良和花沙納稍後也從陸路趕往上海,會同兩江總督何桂清議定通商章程。

英國公使和美國公使都親自攜約回國呈請女王,總統簽字,法國公使則是派遣下屬回國,沙俄對通商貿易絲毫沒有興趣,他們隻關心土地,所以沙俄使團全部返回。

威妥瑪一走,英國公使的職位由原副使普魯斯繼任,這人和龔橙不熟,這下李明峰和龔橙立刻就失了勢,沒了進言的機會。

蒸汽輪船航速很快,不到半個月,英法艦隊就已駛到長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