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暗,沒有一絲陽光。灰沉沉的天空,顯得死氣沉沉,充滿壓抑的氣氛。
天都不起眼的角落,有幾間破爛勉強安居的房子。天都是帝皇居住的城市,在這個物欲橫流的城市,繁華和落魄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幾間隨時都可能倒塌的房子,和許許多多的胡亂搭著的帳篷,這裏成為最落魄,無法活下去的人們,勉強安居的地方。
破舊,如同倒塌的廢墟,一個被世人遺忘的角落,它的名字叫貧民窟。
生活在這裏的人,衣衫都很破舊,不知道多久沒有洗澡了,全身散發出濃濃的臭味,從他們毫無生機的雙眼看出,早已經失去了希望,過著能活一天就一天的生活,不知道明天在哪裏,更不知道自己會再某一場瘟疫,或者突來的一場暴風雪中,饑寒交迫的死去。
有一個少年,頭發亂糟糟,身上穿的衣衫很破舊,裸露在體外的皮膚,都被厚厚的泥土所掩蓋。粗看上去,他和生活在這裏的人,沒有什麼區別。但他的眼睛,隻要看過一次,就不會遺忘,黑色的眼珠如黑夜一樣深邃,散發出與眾不同的光和熱。
少年的名字叫胡不歸,他到貧民窟的時間不足一個月,生活在這裏的人,早已經麻木,更本不在乎他的到來意味著什麼。
一聲馬的嘶鳴聲,打破了貧民窟難得的安寧。
十幾個騎馬,披甲的士兵,排成一字長蛇的隊伍,進入了近乎與世隔絕的貧民窟,那個被世人遺忘的遺棄之地。
戰甲閃爍著金色的光芒。有一個黑色燕子一樣的標記,在戰甲胸口最顯眼的角落,明確的告訴了他們的身份,皇家禁衛軍。直接受到帝皇的指揮,每一次出動,必是天上,降下了雷霆,讓眾生恐慌。
一個濃眉怒眼,不怒自威的壯漢,從整齊的隊伍裏,走了出來。
“所有的人聽著。”壯漢的聲音如同雷霆在咆哮,整個貧民窟的人,聽能清楚的聽到他的吼叫。
壯漢鄙夷的看著,趴伏在地上,瑟瑟發抖的人群,心中充滿了不屑,但是皇命不可違,繼續喊話。
“你們這些賤民,就是爛命一條,我家養的狗也比你們金貴。”壯漢語氣充滿了不屑。“今天,給你們一次機會,隻要你們能夠捉住一個人,你們下半輩子,榮華富貴將享受不盡,那可是十輩子吃不完的財富。”
跪伏在地上的人群,死氣沉沉的雙眼,亮起一道微弱的光芒,那是貪婪的目光。
“吾皇有令,天都四家族之首,胡家,通敵叛國,其罪當誅。按其罪,判,滿門抄斬。現有胡家少主,胡不歸還在潛逃,隻要知道他明確的消息,賞黃金百兩。如能抓捕歸案,無論生死,賞黃金萬兩。欽此。”壯漢很莊重,嚴肅的讀完了聖旨。
壯漢讀完聖旨之後,重新歸入隊伍,連瞧也不屑在上瞧一眼,地上趴伏的卑賤的貧民,在壯漢的眼裏,他們連狗都不如,如果不是吾皇親自下令,到天都的各個角落,散發胡不歸的通緝令,他根本不會來這遺棄之地。
隨著壯漢的離開,跪伏在地上的人群,有好幾個在沒有力氣站起來,整個人倒在了地上,大口呼吸著空氣,被皇家禁衛軍的氣勢威懾,到現在還心驚膽跳。可是他們看了看手裏那張通緝令,這裏的生活的人,又有了活下去的希望,通緝令上的胡不歸,惟妙惟肖,就真的好像一個人活躍在紙上,隻要捉住他這輩子都不用愁了。
一個個手拿通緝令,對著認識或不認識的人,和通緝令上的樣子進行對照,很快聚集在這的人都離開了。
在一個偏僻的角落,這裏的視角剛好能夠看到皇家禁衛軍進入貧民窟,再到離開的所有場景。胡不歸在他們進入貧民窟,雙眼就一直死死的盯著他們,那是狼的眼睛,就如同盯上了獵物,充滿了凶狠和毒辣。
有好幾波人群,手拿通緝令,走過胡不歸藏身的地方,隻是望了一眼,沒有發現什麼異樣,不做停留,就離開到其他的地方去尋找。
胡不歸雙手抱著腳,整個身體隱藏在一個小小的角落,這個灰暗的角落,沒有一絲陽光,不仔細看,根本不能發現有人的存在。他雙手的指甲已經深深的陷入了皮膚裏,可是胡不歸沒有感覺到痛,隻有不斷湧出的鮮血,說明他指甲陷入的傷口很深。
當初的胡不歸可是天都四少之首,每天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可是在一月前的一個夜晚,他的依賴,他的依靠,唯一的靠山,家族在一夜之間徹底消失了。胡家所有的人,都詭異的死去,臉上帶著笑容,隻有他一個人幸免於難,可是當胡不歸準備複仇,查明真相的時候,第二天,胡家就被帝皇,一紙詔書,說胡家通敵叛國,其罪當誅。也是在那一天,他過上了東躲西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