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前往長沙(3 / 3)

還好一路上我們經過株洲縣和株洲市,傍晚時分到達長沙郊外。這裏有交警和路政人員進行路檢,我們的微型警車也被攔下。這次路檢很徹底,鄭、郭二人的駕駛證,我們新車的的購買手續,還有郭帶在身上另外警車的行車證,以及我們5個人的身份證件即工作證等,都有人晃著手電筒光詳細看了一遍。臨放行的時候,其中一位女交警還吩咐,路上注意行車安全!

我們的車進入長沙市區,這時華燈齊放街景、夜景,還有湘江的景色,都光芒四射很不一般。苟小美在我身後指揮,說是到長沙縣政府招待所去住。鄭駕駛車我在副駕駛位上,我們不時停車向人打聽,終於找到長沙縣的這家招待所。總台服務員在住宿的二樓,給安排一個單間、兩個雙人間,花50元錢住宿費。苟還是不準鄭和小祺夫妻倆合住!又花27元在附近小食店晚餐,郭買1包香煙3.80元。苟小美說如果早些到達,這筆錢完全能夠省去。晚飯後已經晚上9時許,本來1~2個小時能走完的行程,卻花去約7個小時。大家都很累需要早點休息,苟小美堅持說醴陵市的路標掛倒了。實際上我從地圖冊看,本來就不應該過那道橋!聽苟小美的,這天晚上也是苟和小祺住;鄭和郭住,我一個人住單間。

第二天10月19日早晨7時, 在房間洗漱後苟小美來敲門。我開門後她大方地直接進來,站在麵前笑著說話。苟說早晨就在招待所餐廳,隨便吃點稀飯饅頭。然後我和她一道去長沙縣委,找那位縣委辦的曾主任。她已經向招待員打聽過了,縣委就在附近不遠,今天是星期六可能找得到人?我回答說好嘛。我們商議把各自的東西都帶上車,無論找得到人、或是找不到人,今天都得離開趕路要緊。說話的時候鄭和郭進到我的房間,他們也都同意今天就走。

我們這行人背包提箱下樓走到餐廳門前,餐廳很大擺放了幾十張桌子。裏麵隻有幾十個人,圍坐在幾張桌子四周用早餐,這裏正在召開一個什麼會?我向門口櫃台服務的姑娘,問清早餐的價格正在掏錢的時候。苟小美用手有我肩膀上拍一下,意思是別掏錢了。我轉身看到門外走進來幾個男女,其中一個中等身材的中年人,目光如炬盯住苟小美,雙方都十分驚奇的樣子。我們都立刻知道,來人正是中共長沙縣委辦的曾主任!

曾腳下一雙皮鞋,身上卻是舊的中山服。他熱情洋溢地和苟小美交談,身邊人也和我們說話。曾主任問苟什麼時候來的?乘火車還是座飛機?當得知我們是江西接車時大家笑了。象南昌A主任一樣,曾主任也特意問明我是什麼人?也問郭和鄭師傅夫妻?得知我是市委宣傳部秘書,郭是市公安局秘書後,大家都又是一笑。

曾主任吩咐門口櫃台服務的姑娘,安排一桌人的客飯。端到桌子上的象其他飯桌上一樣,有花生米、涼辦肉、香腸片、小菜等,然後就是稀飯饅頭。包括曾主任長沙縣委5個人,和我們5人坐在一桌吃。這位主任要我們在長沙住幾天再走?因為要趕路我們一致的意見是,下午即要離開長沙。湖南的人也爽快,曾主任當即安排中午喝酒,招待我們這行人。上午就由他們縣委辦搞接待的人和車,陪同我們遊覽幾個長沙的主要景點。(文廟山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