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李誌豪看著她:“你說的我都聽懂。”
\t楊洋說:“我知道,也許你會覺得我很可恥,或者可悲,但是,我想要告訴你的是,這社會象我這樣的人已經很普遍了。很多人麵臨著鮮花和麵包的時候,選擇了麵包。而實際上,在我們的內心深處,都是想選擇鮮花的。現實生活很少能由著人的意願。”
\t李誌豪想起了自己,本來多好的一個人,結果呢,卻走上了黑道,為了自己的利益幹著傷天害理的事情,自己不可恥嗎?不可悲嗎?可自己願意嗎?想到這裏,他似乎能夠理解些她了。
\t他給自己的杯子裏倒滿酒,又給楊洋倒滿說:“每一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哪怕是自以為的幸福。我確實不應該怪你,哎,喝酒吧。”
\t兩人舉杯,一飲而盡。
\t楊洋突然想起了問:“你現在在做什麼,我看你開著車子,一定是混得不錯的吧。”
\t李誌豪自然不好說自己現在走上了黑道,充當著別人罪惡的一把刀。他隻是很含糊的說:“什麼混好了,也不過是跟著別人混口飯吃而已。”
\t“一定用手機了吧,能告訴我號碼嗎?”楊洋突然問。
\t“做什麼?”
\t“你放心,我不會給你添很多的麻煩。我隻是,常常會不經意的想起你,常常莫名的想與你說說話。不管你是相信還是不相信,你永遠都是我生命裏最重要的最想念的那個男人。你鄙視我,我無話可說,因為我是自作自受。我希望有時候能知道你的消息,在我心裏,我們曾有過一段很快樂的時光,值得我永遠懷念。”楊洋再一次懇求的問:“能告訴我嗎?”
\t李誌豪終於還是點了點頭。也許他突然想明白生活真的不容易,尤其一個女孩子,他應該理解她一些,做不了愛人,做朋友還是可以的。畢竟曾經相愛過,愉快過。似乎,一切的過錯都應該歸於生活,歸於社會。她的今天,他的今天,他們的今天,強悍的現實是始作俑者。
\t他告訴了楊洋號碼,楊洋的臉上開心的笑了笑,然後把自己的號碼撥打給了李誌豪說:“我的號碼,你存起來吧,以後,當你鬱悶的時候,想喝酒聊天的時候,給我電話,也許,我做不了你的愛人,或許,已不夠資格做你的愛人,但我希望還能做你的紅顏知己。”
\t李誌豪突然想起問她:“你,和他,還過得好吧?”
\t他,當然指的是顏人傑。
\t楊洋悲哀似的一笑:“他,高幹子弟,豪門家庭,狂蜂浪蝶而已。他身邊圍著一大群的女人,而且這些女人都很美麗出眾,且極盡手段的討好他,不是喜歡他的人,而是想從他的身上得到一些方便占到一些便宜。而他從不會對任何一個女的有太多留戀。他不是有個外號叫“公雞”嗎?由此可見其花心程度。我現在已經不是他的女朋友了。”
\t李誌豪很意外:“怎麼,你們分手了嗎?”
\t楊洋搖頭:“沒有,我雖然不是他的女朋友,但卻是他的情人,很早的我們就已經約法三章了,隻是情人關係,我不能過問他與任何女人的關係,而他為我提供金錢支持。我還算好的,有的女人被他玩了之後,一腳就踢了,不聞不問,對我,至少還在給我許多幫助,當然,是因為他對我多少還有那麼些留戀,早晚,我的理想實現的時候,不是他踢我,就是我踢他了。那時候,我就不會甘心做一個人的玩具了,但現在,我不能前功盡棄。”
\t李誌豪明白,她現在與顏人傑的關係,實際上等於金屋藏嬌的關係。他問:“你覺得你這樣好嗎?”
\t楊洋說:“我知道不好,但是在我跨出那一步開始,就已沒有了退路,我不能前功盡棄。偷一塊錢叫賊,偷一百萬還是叫賊。”
\t道理是這樣,李誌豪也無法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