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傳銷”這種對社會具有很大欺騙性和危害性的商業模式弄清楚了,這裏先講一個“龐氏騙局”的曆史故事:
1903年,有一個名叫查爾斯?龐齊的投機商人,從意大利移民到美國。他在美國經過十幾年發財夢的熏陶後,發現能快速賺錢的行業就是金融業。1919年,一心想發大財的他來到波士頓,設計了一個投資計劃,並開始向美國大眾兜售。他自稱先購買歐洲的某種郵政票據,然後再賣給美國便可以賺大錢。他故弄玄虛,一方麵有意把這個投資計劃弄得非常複雜,讓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它;另一方麵則設置巨大的誘餌,宣稱所有投資者在45天內都將獲得50%的回報。隨後,他又給了人們一個“眼見為實”的證據:最初的一批“投資者”確實在規定的時間內拿到了他所承諾的回報。這樣後麵的“投資者”便蜂擁而至,大量跟進。一年內,有4萬多名波士頓市民像傻子般地變成了他的投資者,而其中大部分是懷抱發財夢想的窮人。他一共收到約1500萬美元的小額投資,平均每人“投資”了幾百美元。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當時他竟被一些愚昧的美國人稱為與哥倫布、馬爾孔尼齊名的最偉大的三個意大利人之一。很快,手裏有了大把錢的他住上了豪華別墅,不僅擁有數十根鑲金的拐杖,還給他的情人購買了無數昂貴的首飾,連他的煙鬥都鑲嵌著鑽石。1920年8月,他因該投資計劃被戮穿而徹底破產,最後鋃鐺入獄。從此,“龐齊騙局”便成為專門名詞,意指一種騙術的投資方式。即:它是利用後來“投資者”的錢,給前麵“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便製造能賺錢的假象,再進一步騙取人們更多的投資。實際上,“龐氏騙局”正是“金字塔騙局”的一種變體,許多傳銷集團都是利用這一招來快速聚斂錢財的。而類似“龐氏騙局”這種套路在中國也是古已有之,被稱為“拆東牆補西牆”、“空手套白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