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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仍由程璧光出海,乘“鎮中”船駛抵聯合艦隊,遞上回函,同時告知丁汝昌自殺殉國的消息。
伊東同意了北洋海軍的請求,並要求於第二天將艦船、人員編製成冊,派足以代表北洋的高級別官員赴聯合艦隊洽商受降和接收事宜。
“鎮中”離開後,伊東命令將信息報知第二軍,並命令艦上停止奏樂,以示哀悼。
日本軍隊始終對丁汝昌這位對手的勇敢戰鬥,給予了應有的敬意。
此日下午5時,牛昶昞作為代表,到達聯合艦隊。
日方會談人員首先再度保證劉公島海陸軍的生命安全,方式是予以遣返。此後就投降程序、海陸軍官兵出島方式、時間、路線等進行會商。至晚上11時,基本達成共識。
14日下午2時,牛昶昞再度至聯合艦隊,獻上名冊,最後簽定了《威海降約》。
日軍同意將“康濟”艦解除武裝,歸還中國,用以運載丁汝昌等人靈柩,以及乘載陸海軍人員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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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漫天陰雲,勁風大作,威海口外,一片怒濤。雙方交接不得不推遲。
2月16日,北洋陸軍三千多人由日本海軍駕駛中國的蚊炮船運至威海灣北幫北山嘴棧橋上岸,再由第二師團日軍監送至威海、寧海州交界處日本陸軍線外遣返。
2月17日,日本聯合艦隊駛入威海灣。
北洋艦隊的基地落入日本手中。
“鎮遠”“平遠”“濟遠”“廣丙”四艦,“鎮東”等六艘蚊炮船,接連升起了太陽旗。
代表北洋海軍威名的“定遠”“鎮遠”鐵甲艦,“鎮遠”被拖回日本,“定遠”也被打撈和拆解,直到徹底毀掉。
日本還把“鎮遠”、“靖遠”兩艦鐵錨豎立於東京上野公園,又將“鎮遠”艦主炮彈頭10顆置於艦錨周圍,彈頭又焊上“鎮遠”艦錨鏈20尋,以環繞陳列場地,同時在一旁立碑向世人炫耀,也向中國展示著那屈辱的曆史。
直到抗日戰爭結束,這些鐵錨方才索回。
下午3時,被解除武裝的“康濟”艦載送中國海軍兩千多人,在日軍的歡呼聲中,黯然駛離威海衛。
北洋海軍沉沒於大洋。大清數十年的強軍夢想,似乎也一同墜入了漆黑的深淵。
也在中國人的心中,留下難以撫平的巨烈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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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一直覺得北洋之敗,確實太窩囊。
甚至看丁汝昌,印象中那就是一個沒有本事卻非要去攬那頂官帽的投機分子,對他那副尖嘴猴腮的樣子,都十分厭惡。
是,艦隊將領有自殺“殉國”的。可這也叫殉國?
狼牙山五壯士彈盡跳崖殉國前,都砸碎手中槍支。
北洋軍艦,竟可恥地投降並送給日本人。盡管我們仔細看,北洋戰艦本來家底就不厚實,且多已在戰鬥中沉沒,那些剩餘的艦船,大多是被證明連遠洋作戰都難以勝任的幾百噸的小炮艇——被稱為“蚊子船”的炮艦。
丁汝昌選擇一死來承擔罪責,並不入日本尋求庇護,也算是保留了氣節。但所謂殉國——死了而已。價值何在?
我為清國海軍將領不解:既然值得為之獻身,為什麼不戰鬥到最後一人?既然有決心去死,為什麼不出去拚死?
沒文化的莽漢都知道:殺一個夠本,殺兩個賺了。這些讀過書、留過洋、識得英文,一肚子文化的人,怎麼就不能象一個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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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艱難唯一死,傷心豈獨息夫人。”
將軍一去,千古毀譽不定。
曆史長河沉澱下的,有每個民族的情感和是非準則。我們應當有自己的看法,但也應承認曆史的情節往往是複雜的。
細讀史書,今人隻夠體味當時艱難於萬一。不管怎樣,北洋之敗,是一個嚴肅的問題,是一個不容後人以現世的精明加以輕薄的話題。
北洋做了該做了,有不屈和犧牲,也留下了遺憾和教訓,我們本來需要記取,不必刻意為之開脫,事實更不容扭曲、美化,那同樣是一種汙名。
我最惡心的就是有人虛無地談什麼人性,還有什麼人性化。這種行為的實質就是否定人還有犧牲,還有“舍生取義”這種大義,直到把人降低到了動物性層次,還有某些人的奴性上去。
我們再次取得對日戰爭勝利的抗日戰爭,七十年都過去了,那時的先輩都知道,“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亡國奴,做狗都不如,還談什麼人性化?
犧牲,成了“反人性”,這種邏輯讓我無語。我隻想說,幸而每一個時代中國都有自己的脊梁,但不是汪精衛。幸虧有起來抗日、敢於犧牲的人們,現在的人才有這種可能,頂著一個中國人的身份,骨子裏全是奴氣地談什麼“人性化”。
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還是回到那個問題上:隻有每個人都能頑強戰鬥到最後的精神,才能讓外敵不敢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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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在北洋大臣的調查報告中,稱丁汝昌“見事無轉機”,決定實踐自己的諾言,以“一身報國”。[ 《署理北洋大臣王文韶複奏查明丁汝昌等死事情形折》,《清光緒朝中日交涉史料》]
北洋戰敗而亡,非戰之罪也。
兩國相爭,勝敗豈止是在戰場?而在這場戰爭,引起失敗的最主要原因,豈在前線?
很大程度上,把他們裹入深淵的,是那個早已沉淪的大清王朝,晚清時代。
北洋大臣的調查報告,當然會諱言這一背景,不過也有其“識時務”的一麵,在對北洋戰敗之情節的認定上。
但是,百年來,圍繞丁汝昌之死,卻引起曠日持久的爭論。
兩種對立觀點的人群,引用各自有用的話語、資料,去加以分析論證。
最對立的問題在於:降書是何人所寫,這關係到丁汝昌是先降後死,還是死去以後,別人讓他來頂這個黑鍋。仿佛與將軍的死難相比,這才是更為重要的問題!
關於北洋海軍在彈盡糧絕之時與日本簽署的降書,一個多年來的定論是:在1895年2月11日,丁汝昌用酒服下鴉片一夜苦熬,早上7點才氣絕。此後部下牛昶昞盜用了丁汝昌的提督印,以丁名義與日方簽訂了《劉公島降約》。導致日軍長驅直入威海港,北洋海軍就此瓦解,罪魁禍首就是牛昶昞了。
其實,這樣說的話,整個北洋艦隊隻有丁汝昌、劉步蟾、楊用霖和張文宣是堅決不投降的,其他人全是投降派,而不僅僅是牛昶昞他們幾個人的問題。否則,單憑一個牛昶昞和幾個管帶也搞不成。
史書上說——召牛昶昞至,對他說:“吾誓以身殉,救此島民爾!可速將提督印截角作廢!”[ 引自陳詩《丁汝昌傳》]牛佯諾之——這句話裏,本身就有矛盾。能救島民的,隻能是投降一條路,豈是丁汝昌一人身死即可免去的?將提督印作廢,根本阻止不了大家的投降,隻是避免大家以自己的名義投降,就是說,投降是大家的事。
如果這樣,丁汝昌又如何躲得過朝廷的追究?
其實,這個說法,還是無法解釋丁汝昌為什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