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磨刀霍霍、急於發硎新試、為帝國建立功業的大日本帝國陸海軍經過一番爭吵,終於敲定了對清作戰方略。
“作戰大方針”是——
主力在山海關附近登陸,於直隸平原同清軍主力決戰,奪取北京。
(因為解決朝鮮問題,根本在於對清作戰。
陸軍十分清楚,要確保朝鮮,進攻就不能止於朝鮮。)
擬定的作戰計劃是這樣的——
第一階段:首先派陸軍第五師團進占朝鮮,鉗製和擊敗在朝清軍;海軍則以聯合艦隊擊破中國北洋艦隊,迅速奪取黃海和渤海的製海權。
第二階段,陸軍設定三案:第一,如海軍主力決戰獲勝,則將陸軍主力輸送至渤海灣登陸,實施直隸平原決戰;第二,如果海上決戰勝負不分,中日雙方均未掌握製海權,就用陸軍主力侵占整個朝鮮;第三、如果海上決戰失敗,清軍控製製海權,本國又受威脅,則盡力援助在朝陸軍,而把陸軍主力留守本土,以防清軍反攻。
三案的區別,在於海上作戰成果。
陸軍的意圖中,如果海軍勝,則進軍清國,敗,則據守朝鮮。不論海軍作戰成敗,朝鮮都是必須確保的目標。
最遠的目標,指向直隸平原——決戰地域放在天津保定地區。
這個目標,與基本(或說最低目標)相比,跨越太大了,遠不是最初的“三人組”策案中設計的樣子。實際上,它都已經超出了內閣的想象。可見,皇軍的雄心膨脹有多大。
當然,這個目標後來被修改了。原因,是第一階段的作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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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計劃,我們可以發現,從一開始,日軍就沒有以戰領地盤為目標“攻占並確保之”,而是吸引清軍主力實行“決戰並消滅之”。從指導思想上,日本陸軍已經掌握了機動作戰的精髓。
日本人敢拿自己舉國的6萬多兵力,與大清國90萬陸軍對陣,勇氣絕對可嘉,但是也絕對有自己的精確盤算:
清國兵力分散,分兵把守。可用於機動的有戰鬥力的,按日軍計算,不過5萬。日軍機動作戰,完全可以在局部戰場上形成優勢。
但是這個優勢,是不可能持久的。
所以,仔細研究這個計劃(從它的目標和行動),會發現——它的成功必須是建立在速決的基礎之上的。而日軍這個計劃的缺陷恰恰有一點沒有盤算上:時間。
實際上,決定日軍成敗的關鍵因素,將是時間。在此後的作戰實施當中,這一致命因素將會凸顯出來,扼住日軍的脖子。
政府有人就預感到了這個缺陷——伊藤博文,而且他已經感到明顯不安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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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會議上,海軍明確表達意見並成功加入了決策:他們有自己的首要目標——消滅(或擊退)北洋艦隊。其次,才是護航、運兵。
因為,隻有消滅北洋艦隊,或把北洋艦人從海上趕走,奪得製海權,才有海上運輸的安全。從這一點上說,日本海軍在戰略上觸到了海上作戰的要領。
為實現這一目標,隻能先獨立於陸軍,實施海軍的艦隊戰役對決。
海軍需要騰出手去,徹底、一勞永逸地解除來自大清艦隊的威脅。在完成奪取製海權任務之前,陸軍必須在海上運輸線近乎暴露的情況下輸送兵力,完成登陸,並自己克服後勤補給等各種困難,幾乎等於是獨自作戰。
為實施艦隊決戰,日本還必須將幾乎能用的海軍力量集中使用,編成聯合艦隊,以對北洋海軍形成優勢。
海軍這一計劃的冒險之處,或者說不確定因素,就是清國幾大艦隊會不會也聯合起來,組成一支艦隊,集中使用;或者實施聯合作戰,從不同的方向發起攻擊。如果夾擊日本艦隊,或分兵攻擊日本前期的脆弱的海上運輸線,甚至直接攻向兵力空虛的日本本土,海軍將陷入兩難——集中兵力,就無法他顧;分兵阻擋,則戰略目標就落空。
歸於一點,日本將無法分兵招架。
由此,我們可以發現,決定這一戰略成功的關鍵,仍然是時間。
所以,必須實施突襲,以達成突然性,並力爭一擊奏功,實現速勝。而後,才有機會和能力,轉向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