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隻能說,道德說教和約束有時候並不好使,有時會麵臨困境。
我們過去為什麼出現買辦,對外出賣民族利益,謀取個人或小集團的富貴?過去,為什麼會有漢奸,甘心做走狗,還覺得跟著誰不是混?現在,市場上為什麼假貨、劣質品特別多,為什麼有人為小集體利益而損害國家全民利益?答案就在這裏。
傳統道德都是教小孩子的,大多數的大人們都能說出一套。但厚黑學、官場學、權謀術這類書籍一本接一本出籠,說明什麼?
不好意思地說,有些東西,在我們的文化上本來就有相當深遠的根源。
所以,如果要有一個準確的判斷的話,我覺得應該是:中國人特別容易被喚醒內心的責任,去幹符合道德傳統的事情;中國人也特別容易放鬆下去,做出違背道德和缺乏責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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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麵討論“琅威理去職”和“北洋戰力”問題時,我沒有提這個因素。說到北洋海軍,基於前文的史料,現在,我們可以討論了。
應當承認,中國人的“智慧”——圓通、偷懶、鑽空子,在做事中隨時出現,在做人上、共事上,也隨時會出現,鬥爭、排擠、黨同伐異、結黨營私,狡黠亦或奸詐往往伴隨始終,未談合作,先想退路。這些在北洋之中,也淋漓盡至地展現出來。
此時的北洋,連訓練都做假,其它事都可以做假。
戰鬥力狀況評估本身十分易於做假。李鴻章視演也罷,加上不懂海軍,甚至不懂多少軍事的海軍大臣恭親王奕譞(我敢說他除了老子是皇上,兒子是皇上,他就是一個普通官員),還有一個連男人都算不上的李蓮英,都能來校閱海軍(還鬧出一場風波,隻不過官員們受不了的是“違反祖製”),能評出什麼戰鬥力來?
看那一份份奏折,一份份喜報,原來全是為了哄皇上太後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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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事實證明,任何國家的任何組織都有一種傾向:當集體謀私行為受到製約時,又往往會有一種天然的衝動,為摧毀製約體係、破壞製約力量而上下其手,集體使壞。
中國也不例外,北洋也未必能跳出這個“圈子”。
不管是出於職業軍人的精神和契約意識,還是代表著英國國家利益需要,琅威理對水師官兵嚴格管理,最後的結局,卻是被整個北洋權力體係擠出來,辭職還家。
“牆倒眾人推”,這一定是重要原因和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