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說是——“出乎意料”,實質上是——“盼望已久”。
沒有浪費任何時間,立即打起了“悲情牌”。發布公告,聯係各國公使,製造輿論,獲得列強諒解……反應速度之快,甚至都趕在了朝鮮政府弄清這一頓炮仗到底是跟誰打的之前。
1876年1月,前邊功課已經做足,日本人擦幹淚,派出代表團,率大軍赴朝鮮興師問罪。這次,出了3艘軍艦、3艘輪船,800名水兵,以武力做後盾相威脅、以談判為手段相訛詐,逼迫朝鮮簽訂了《朝日修好條規》(即《江華條約》)。
記住這個條約——通過與朝鮮“修好”,日本獲取了開放港口、自由通商、派駐公使、設置領事以及享有“領事裁判權”,等一係列不平等權利。
與大清折衝三年,都沒有實現的“與西洋一例”,終於在朝鮮實現了。這是一次“零的突破”,意義非凡。
而且,與大清協調了好幾次,大清都再三推托、沒有答應朝日定約的事,現在拋開大清,也實現了。
史料有的是,大家去讀一讀,就能知道日本人有多壞,帝國主義的後起之秀,資本主義的後學先進,較之歐美前輩和老師有多黑。
日本人還用心良苦,在這個條約上首先載明了“朝鮮乃自主之邦”。
似乎很正義地賦予了朝鮮以平等主權國家的地位,“兄弟,想獨立嗎不是,我在幫你”,但實際上是告訴朝鮮:你不要依靠大清了;也告訴大清:朝鮮的事你別管。
大概日本人以為通過這一條款,可以極為隱蔽地破壞和割斷朝鮮與大清的宗屬關係。
讀讀先前的曆史,看看當今的世界,就可以知道:任何時候,主權是神聖的,但卻是昂貴的,也不是不可侵犯的,隻要你有足夠的武力。
你若是真信了日本人給的平等獨立地位,那剩下的日子,你就要去獨自麵對這個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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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日本人直接越過了大清,打破了規矩。但事先大清並不知曉,事後,朝鮮向大清國專門遞了報告。
本來,大清如果出手,日本人這一趟還可能白跑。隻要將條約一撕,拒不承認也不為遲。既然要爭,此時不爭何時爭?
然而,朝鮮的報告已經遲了。
也可以說,早報也白報,老大含含糊糊,沒有出手。
中國在力避動手,因為還不到時候。
李鴻章大人的比誰都清楚中國還需要積聚力量。
洋務運動勉強才有起色,海軍建設剛剛起步,自強進程決不能被打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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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從此朝鮮再無太平。
新的情況很快就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