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18.“ 黑人黑車”(2 / 2)

老婆跟我離婚跟別人走了,把孩子扔給了我。我得想法子把孩子帶大。從2000年開始我又拾起了扒竊的老本行。跟小時候不一樣的是,我從不跟別人合夥幹。不是我不願跟別人合夥,是沒這個本事。那些合夥的人,我知道他們是怎麼幹的,幾個人分工,有的故意摔倒抱人家的腿,把人家絆倒,然後同夥趁機掏錢包、割項鏈或用刀片劃拎包。等到失主發現被偷了,他們已經跑得沒影兒了。這夥人一般要身強力壯,眼疾手快,下手快,逃得也快。我不是這種類型的人。因此我都是單幹,而且都是去小集鎮或小菜場,趁鄉下人來趕廟會時偷老年人的錢。這些人反應遲鈍,警覺性低,適合像我這樣也比較笨的人下手。但這些人都不富,身邊錢不多,一次得手也隻能偷個50、100的,偷不到大錢。年輕人身邊錢多,但我沒本事偷他們的錢。大魚吃小魚,小魚吃麻蝦。我也隻能吃點“小麻蝦”。幹這個也有個能力大小問題,功夫好的機靈的才能偷大錢,像我這樣的隻能偷小錢。

幾年前在丹徒廟會上我下手時被警察胡雪林抓住,送到派出所,因為偷竊數額不大,被拘留了15天就出來了。出來了我還得繼續做這個,不做這個做什麼?做正經生意沒本錢,找工作沒地方要,我文化程度太低。前年8月,我又被四牌樓派出所民警抓住了,也因為偷的錢少,被關了7天。出來後換地方再繼續做。(很多小偷之所以屢關不改,就因為小偷小摸犯罪成本極低,無法給予他們重判。有的人甚至覺得關進去比在外麵舒適,因為監獄裏免費提供飯菜,住的地方總比無法遮風擋雨的橋洞強。至於缺少自由,那簡直不值一提,跟一個食不果腹的人談自由,就如跟一個身無分文的人談寶馬車的功能那樣可笑。)我就靠著小偷小摸弄來的錢,供兒子讀完初中。兒子在當地一家工廠找到一份工作,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了。這樣我就洗手不偷了,買了輛舊三輪車,靠拉客賺點生活費。我這輛車跟我這人一樣都沒有戶口,都是“黑”的。前年我回蒙城老家,想辦一個身份證,當地派出所說我們不認識你,你長期不在這裏生活,辦不了。你跟安徽的報紙電台熟不熟?能不能通過他們給我幫忙?(我說,安徽的媒體我不熟,他們也不大可能幫你解決戶口問題。我答應會把他的三輪車牌照和戶口問題向胡雪林反映,看他能否幫忙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