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17.從“小嘍囉”到“小賊頭”(2 / 2)

出來後我沒有找工作,打工太辛苦,掙錢太少。(看來聾啞人從事偷竊,也不全是因為找不到工作。有人嫌苦怕累,嫌薪酬又低,不如偷竊來得輕鬆快捷,也是一個重要原因。)雖繼續偷竊,但我學精明了,我開始招兵買馬,自己當頭兒,藏在後麵。我聯係了一夥聾啞人合夥扒竊。我聯係人的方式是通過上網聊天,從網上很容易辨識誰是聾啞人。聾啞人似乎天生有一種抱團意識,雖然互不相識,但相互有親切感。我手下有四五個人,年紀都比我小,稱我“大哥”(當然是通過打手勢),都願意跟我幹。我帶著他們到賓館開房,四五人擠在一個房間睡,吃飯到飯店裏。白天他們外出“活動”,我在房間坐鎮。我本人從來不直接動手。即便被抓我也不怕,抓不到我的證據,對我就沒法子。有了貨都會有我一份。

當頭兒的感覺雖然很好,但後來我自己怕了。我知道我手頭錢多了,我的生命危險也增加了,手下有人成天打量我存錢的保險箱,我擔心不知哪天有人把我殺了,把保險箱拎走。這樣的事情在我老家就發生過。有個淮安人,聚集了13個人專門幹這個,他的一隻保密箱裏存了60萬人民幣。他手下人就用酒把他灌醉了,把他殺了,把保密箱卷走了。

2001年我開始脫手不幹了。我找了個老婆結婚了。老婆也是聾啞人。我買了一條漁船。就在長江裏專門通過電魚的方式捕魚,幹了四年。有關部門不準幹了,我就把船賣了,帶老婆回到鎮江。老婆進了一家電子廠打工,我靠在路口給人帶路掙錢。胡大知道我善於識別聾啞人小偷,就把我招到他手下幫忙。(據胡大助手、聾啞翻譯吳寶華女士介紹,莊XX跟著胡大最近立了一大功,一位女老板的拎包給人偷了,急得七竅冒煙,到派出所報警。她急的不是因為包裏有多少錢,而是有60萬元的客戶欠條,那是客戶還款的法律憑證。是莊XX發現了兩個聾啞人在一家小飯館得意洋洋地打手勢,從她們的手勢交流中,他發現正是她們拎走了女老板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