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行乞生涯(1 / 3)

引子:淩雲幼時,生父始亂終棄,母子相依為命。時年十三,母因車禍而身故,遠親吞食賠款和遺產。淩雲無所依傍,流落街頭,被迫行乞……

正文:淩雲拖著疲憊的身軀,頭暈眼花、精疲力竭,好像漫無目的,穿梭於太平市的大街小巷……五彩繽紛、燦若星辰的燈光,搖曳著都市繁華美麗的春色夜景,情人們卿卿我我,路人們三三兩兩,頻頻出沒歌舞廳遊戲場。

這種燈紅酒綠光輝奪目的盛世華彩,對於淩雲而言,不過海市蜃樓、曇花一現,準確來說:這裏的一切,都不是他的,他隻是個被繁華遺忘的角落,被盛世拋棄的小丐,低賤地仰人鼻息、看人臉色,就像一條流浪狗,可憐巴巴地奢望著:善良的好人啊,給點剩飯剩菜吧!

從早晨到晚上,淩雲執著地等待,又困又累,調換了七八個角落,隻得了十幾塊,距離指定的標準,還差得遠呢!回去沒法交待,老大肯定不會賞飯,隻會賞頓筍子炒肉。他可不敢隨便動用,不敢買點零食,一旦老大發現,還不打他個半死。實在肚餓難耐,隻得在垃圾堆裏,撿了半個髒兮兮的饅頭,裹腹充饑。

雖然他根本不想回去,那裏本就不是他的家,但他能去哪裏呢?母親不幸,慘遭車禍而身故,離殤之痛未愈,又逢堂舅人麵獸心、狼心狗肺,虛情假意地收養孩子,實則假其名義,冒領了十幾萬賠償金,變賣了母親所遺房產,溜之大吉,致使他無依無靠、流落街頭。

雖然,他也想方設法揾工掙錢,養活自己,但他年僅十三,既無證件、又無擔保,普通工廠怎敢招收童工?不論他如何痛哭流涕、苦苦哀求,那些大人們卻愛莫能助,都不約而同地婉言拒絕了。無奈窮困潦倒、走投無路,恰逢這帶區域的丐幫老大,賞了他一碗剩飯,就這樣,他就開始了行乞生涯……

老大和另外兩個成年男人,領著他們十幾個小丐,在偏僻地帶租了套舊房。三個男人霸住三間房,十幾個小丐隻能擠在大廳、甚至廁所裏睡覺。他們最小的十歲,最大的十六歲,穿得破破爛爛、整天邋邋遢遢,有的身具殘疾,有的形象怪誕,有的慘不忍睹……他們來自五湖四海,或被拋棄、或被拐騙、或者走失……

如果老大得到女孩,很快轉手賣掉;如果是男孩,小於十歲的,就賣到偏遠山區;大於十六歲,則賣給地下工場,做包身工;年齡較大、總是賣不掉的,老大就會斷其手腳,故意弄成殘疾,強迫乞討掙錢。小丐們都有固定任務,不論是乞討還是偷竊,每天都必須完成---指令性計劃,不然,晚上喝不到稀粥,還得挨打受罰,以正家規。

雖然行乞已近半年,淩雲還是不習慣---這種湮沒尊嚴喪失廉恥的生活。雖然自己生來命苦,從小就被生父拋棄,但慈母心善,不忍棄子婚嫁,獨自承擔撫養之責。母親原本小學教師,關注親子教育,既慈愛又嚴厲,淩雲自幼承秉家訓,從小學到初中,名列前茅、品學兼優。

今日不幸,淪落於此,實在羞於討飯要錢,何況他本愛整潔,雖然半年沒有換洗衣服,身上僅穿著母親遺留的唯一念想,但他仍然溜空跑到河邊,將自己清理得幹幹淨淨、整整齊齊。再說他相貌英俊、五官端正、皮膚白皙、骨骼清奇,舉止端方穩重,禮貌謙卑中暗透軒昂之氣,那神情看著實在不像個乞丐,倒像個簡樸的平民子弟。所以行乞效果總是不滿意。

他常常獨坐角落,用粉筆在地上書寫工整優美的仿宋體,將自身悲慘遭遇,編撰成打油詩,公之於眾,引人注目。但現代社會,行騙手段花樣百出,善良之人也具堤防之心,不辨真假,不會輕易相信。不過淩雲隨遇而安,並不強人所難,行人若肯施舍,他便禮貌道謝;若是不肯,他也不會跪地磕頭、苦苦哀求。老大逼他偷竊,可他陽奉陰違,結果挨了不少打,吃了不少虧。

他也嚐試逃跑,但隻要藏在這個城市的任何角落,他就逃不出老大的魔掌,抓回去隻有更慘。何況,那十幾個小丐,雖然同受欺淩壓迫,卻並不團結,時常為些殘羹剩飯哄搶打鬥,互相盯梢互相監督,稍微發現異動,立即報告老大,即可領賞飯菜。淩雲不屑此等小人行徑,但他不想害人,卻不能保證---人不害他。

不知不覺地,淩雲走進了偏僻的貧民區,低矮的民房,狹窄的街道,濕漉漉的地麵坑坑窪窪,七拐八彎的路道角落,丟著一堆堆肮髒的垃圾,空氣中彌漫著爛菜葉和臭雞蛋的怪味,三個小丐蹲在那裏,埋頭苦幹,努力地扒啊扒、淘啊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