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又見白晶晶(1 / 2)

下午一點,楊誌一身阿瑪尼的西裝,香奈兒的皮帶,下身卻是穿著一雙人字拖,顯得格外的刺眼,因為是自己家的酒店,所以打扮的比較隨意。

楊誌轉念一想,馬上學生就來了,似乎不能這麼地“邋遢”,很不情願地換下了那雙限量,極其舒服的人字拖,換上了家裏管家早早為其準備的皮鞋,安靜地在包廂,聽著自己最愛的古典音樂,在這個喧鬧的都市,燈紅酒綠,楊誌卻討厭滿身銅臭味,隻有在一個人安靜地聽古典音樂的時候,才會感覺到心靈的放鬆,這時候,BEATS播放器裏,放的是《帕格尼尼》。

雖然班級裏的同學都沒有課,但也隻有三四十個人而已,楊誌本身也不想太高調,就吩咐下去,簡單地訂了三桌而已。

好巧不巧的事,天道有輪回,楊誌在大堂親自挑選酒水的時候,碰到了自己的初戀——白晶晶。那個青蔥歲月,在他人生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的女孩,楊誌自嘲地笑了笑,不禁想起了那段美好的初戀時光。

為了鍛煉楊誌的獨立生活能力,楊誌的父親早早地把他送進了半寄宿製學校,那一年,是楊誌第一年住宿。

雖然是高中,但是他極其地不適應這種寄宿生活。那天吃完晚飯,白晶晶鼓起勇氣,去問了一句:“嗨,你個大男生,怎麼每天都在這哭思考人生啊?”

如果是以前的楊誌,早就發脾氣了,可也許就像人們所說,在你心靈最脆弱的時候,第一個遇見的異性,可能最有吸引力,楊誌不但沒有罵她,還盯著她看,把白晶晶看的滿臉通紅,丟下一句“呆子”就跑遠了

。楊誌在之後的一個禮拜裏,打聽到了她的班級,姓名,在得知她在自己班級的隔壁時,他終於揚起了嘴角。

從那以後,每一次楊誌在晚上難過的時候,白晶晶都陪著他,聽楊誌說他家的事,聽楊誌說他以前在學校的“光榮事跡”。楊誌帶著他,一起走過他以前讀的教學樓,白晶晶很乖地跟在楊誌屁股後麵,很用心的聆聽著他的故事,那種懵懂的感情,就此發芽...

可能是楊誌看出來,白晶晶有點拜金的緣故吧,楊誌每次和她見麵,都穿的很奢侈,什麼愛馬仕,GUCCI,Dior的香水,應有盡有,白晶晶就是這樣的人,本來看到楊誌的那副痞樣,就已經迷上了他,在看到那些名牌,就更加不能自已了。

那年元旦,學校裏有元旦晚會,吃完自助餐,楊誌帶著白晶晶,去各種活動室玩,他帶著她打遊戲,帶著她玩投籃機,帶著她玩老鷹捉小雞,那一夜,是楊誌從未感覺過得開心。九點是回宿舍的時間,八點四十,他們玩累了,就一起坐在操場的石凳上,沒有牽手,更沒有依偎,也許,這就叫初戀。天空很應景的響起了煙花聲,他看著煙花,想著以後的生活,她看著煙花,想著要和他一直在一起玩。

就這樣,高一一年過了,楊誌沒有表白,白晶晶也沒有說喜歡楊誌。楊誌高二的時候,選擇不住宿,而白晶晶還是住宿的,所以不在一棟樓上課。楊誌每次吃完午飯出食堂的時候,和身邊的朋友,都顯得異常的高調,因為他不敢去找白晶晶,他想白晶晶注意到他,想白晶晶去找他,讓白晶晶想起,那個會哭鼻子的男孩。

高二的期末考試,楊誌去白晶晶的樓考試,在上樓梯的時候,白晶晶的閨蜜就在樓梯口等著他,給了楊誌一張折疊的紙條,紙條被一個很精致的綠色發卡夾著。

她說是白晶晶給的,那場考試,楊誌考的很爛,他滿腦子都是那張紙條。

在高三,楊誌鼓起勇氣,選擇住宿,和白晶晶一棟樓,他們理所當然的談起了戀愛。

這份青春的回憶,一直到楊誌的期末考試結束,他要升大學了,他說他會等她,等她考到自己的大學,繼續在一起,白晶晶含淚發誓,一定要去楊誌的大學。

一個暑假,楊誌都被父親叫著出去接觸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兩個人最多就是在晚上的時候都時間,能說說白天的事情,但是楊誌真的太累了,他還隻是個孩子而已,經常會說著說著就睡著了,白晶晶很心疼。但是也沒有辦法,隻想考上大學,陪著他一起。、

春去秋來,楊誌終於上大二了,因為升學考試,和白晶晶已經三個月沒有聯係了,他很期待白晶晶進入學校的樣子。那天,她讓母親買個一套自認為很帥的衣服,讓自己的幾個朋友,陪他一起,在校門口等著白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