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李重生是在茶樓,他遍裹紅綾,燈光下,幽女婉歌。
第二次見到李重生是在樓頂,他渾身素白,月光下,無比鬼魅。
“那個人是誰?”
“你不認識他,他叫李重生。”高山來收水電費,對一直扒在窗前,朝對麵樓頂好奇觀望的路名遠說道。
“我怎麼會認識?”路名遠翻了一下眼皮,順手接過對方遞過來的一張單子:“這是什麼?”
“你不認識字啊,收費單,水費47元,電費65元,一共112元,四個人平均攤。”高山說道。
高山並不是房東,是這所名佳花園3幢26層262戶的房客,同路名遠一樣的住家身份,之所以房東委派他收水電費,是因為他長得高大又彪悍,也是最老的一個住戶,更主要的,他是某酒店的--保安。
“我搬來沒幾天,四家人平均攤也攤不到我頭上吧。”路名遠叫屈道,滿打滿算,他搬來這所公寓七天零二十個小時,現在是夏夜整八點。
“這不是事,等你搬走的那天抄表總計,多退少補不完了嗎?明天我要去房東那兒繳這戶的水電費了,趕緊的吧兄弟。”對於不明狀況的新合租房客,高山耐著一百二十分的性子解釋道。
路名遠不再跟他計較,從褲兜裏翻出錢包付了費收了單,即而對轉身就要出門的高山又追問了一句:“你認識李重生?”
“和你一樣,我也隻是在樓頂上看到,聽別人提起過,一個怪人。路作家,你要是對他有興趣,也可以上樓頂啊。”高山嗬嗬笑了兩聲,轉身出了門。
“我對他有興趣?神經病。”路名遠走過去把房門關好,一邊自言自語地搖頭,慢慢走回到窗前,不自覺得又向樓頂望去,李重生已不在那裏。
路名遠隻好在窗前的寫字台前坐下,夜風扶動窗簾,使他感到陣陣的爽意,不覺在電腦上敲下幾個字:李重生,一個怪人......
很快,路名遠順利地接到了時尚雜誌社的聘書,他成了這家雜誌社的撰稿人,專門負責社會動態欄目。早出晚歸的采編和繁忙的撰稿工作,使他沒有多少閑暇的時間來觀望窗外的景象,以至於幾乎把這個樓頂上的“怪人”完全丟到了腦後,直到有一天,他被總編叫到了辦公室裏。
“總編,您找我?”
“哦,名遠啊。”總編姓章,圓圓的身材與鼻梁上的那副近視眼鏡很配,見路名遠走進來,便熱情地招呼他坐下,然後親自去倒了杯水遞上:“是這樣,我們雜誌社準備新開僻一個獻愛心專欄,你是負責社會動態欄目的,所以由你來擔任這個板塊的主編,沒問題吧。”一雙睿智的眼晴盯著路名遠。
“沒問題總編。”路名遠正了一下身子,一口喝幹的杯裏的水:“不過,你要給我配個助手。”
“哈哈,就知道你有這個請求。”章總編哈哈地開心笑著:“知道你一個采編忙不過來,還要寫稿子,早就想給你派個人了。”說著,拿起桌上的內線電話,對著話筒說了幾句,擱下電話又道:“我把雜誌社最得力的幹將月月派給你,你看怎麼樣?”